建筑工程总分包安全合同

时间:2024-04-09 13:19:39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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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分包安全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工程总分包安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总分包安全合同

建筑工程总分包安全合同1

  总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总包人)作为 江阴瑞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人)的 江阴长晟豪生大酒店 (项目名称)的项目总包单位,承担着项目管理的总承包职责。而

  (分包人)也与江阴瑞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包人)单独签订了相应的 (指定分包项目)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根据建筑业总包管理要求,指定分包也应纳入总包管理。

  为在项目实施中统一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文明作业,促进工程实施顺利健康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总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包管理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效力。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结合发包人要求,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本工程安全生产,必须确保通过 安全合格 工地验收,事故负伤频率为 ‰内 ;

  2、确保本工程达到 省 级文明工地。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处罚条款;

  5、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四、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总包人与发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

  五、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总包人可根据分包人请求,在现有基础上加固、补充已有设施。其所产生的费用,总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六、分包人向总包人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七、分包人向总包人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分包人违反本协议书约定,总包人对分包人根据本协议书约定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包人均无异议。并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三天内缴清罚金。

  八、分包人向发包人/总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包人无须承担责任。

  九、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包人对分包人已处罚款项,不等同于分包人可不承担应进行整改/改善/消除安全隐患/缺陷/事故;也不由于分包人已经进行安全隐患/缺陷/事故的整改/改善/消除而予以退还已处罚款项。

  十、协议书的份数:

  十一、协议有效期:

  十二、协议书的生效

  1、协议书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协议书订立地点:

  3、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总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建筑工程总分包安全合同2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本合同中确定的施工项目转让给乙方经营,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挂靠起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延安青化砭采油大队养老院工程,工程合同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施工内容为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内容。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⑴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人民币管理服务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持证件和经营许可证。

  ⑵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⑴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设施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⑶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⑷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⑸ 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⑴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⑵ 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⑶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⑷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⑸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⑹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价格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五条 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六条 原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些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七条 挂靠期间

  挂靠期间暂定年挂靠期有效期满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项目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收取工程管理费。

  第八条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第九条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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