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具租赁合同

时间:2023-10-12 13:21:57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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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具租赁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工具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工具租赁合同

建筑工具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因建筑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建筑周转材料(以下简称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数量、租赁价格

  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根据乙方的预计而填列,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租赁物发货单》为准。以上费用价格均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预计 天,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以甲方到乙方仓库提货之日到甲方用完租赁物,并将租赁物送回到乙方仓库并按乙方规定验收完为止。在甲方未能归还全部租赁物和付清全部租赁费及维修费等其它费用前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

  第三条 押金的.交纳

  甲方按租用赁物计10000元交纳金,签订合同时一次交付。如不能按期足额交付,逾期部分按每天万分之八交纳违约金。租赁期间不得将押金抵作租金,租赁物资还清后方可动用押金。

  第四条 、钢管按米数归还,长短尺寸在规格长短10cm以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一切租赁材料进场的运输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一切材料要保质保量。甲方提前两天通知出租方按时运输到工地,如不能按时运输到场,一切误工费由出租方承担。

建筑工具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

  租用方: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计费方式:按日计算,自提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不报停按占用天数计算,不足15天按15天计算,超出15天按实际占用天计算。租赁名称:以提货单为准。

  三、租赁单价:电动吊篮每套______元/天,手动吊篮每套______元/天,钢管每米______元/天,卡扣每个______元/天,丝扛每根/元/天,龙门架每套______元/天,切断器每台______元/天,弯曲机每台______元/天,小电焊机每台/天,大电焊机每台______元/天,气泵每台/天,打夯机每台/天,木跳板每块/天,型卡每个/天,搅拌机每台元/天,抻筋机/天。以上设备在租用期间的维修保养及所有配件的损坏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乙方留压金____________元,每月底按时给甲方结清所使用租赁费,余款租用设备工具返还时多退少补。

  五、乙方欠甲方租赁费超过一个月的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赁费用,每拖延一天,除照收租赁费外,另外加收总欠款的2%违约金给甲方。

  六、损失赔偿、凡乙方丢失甲方设备工具,除照收租金外并按照原货价值赔偿甲方120%赔偿费。乙方如有损坏,按严重程度酌情处理,赔偿甲方维修费30%—70%。

  七、乙方在提取或收到所租建筑设备工具,应当面点清数量,检验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否则甲方概不承担使用中出现的任何责任。

  八、乙方负责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所有操作人员,严禁违章操作,并遵守各设备操作规程。

  九、乙方负责基础制作,提供地锚预埋件,搭设标准脚手架,负责卷扬机以外的用电设施。龙门架由乙方承担安拆费,安拆费为_____元/台,安装完毕,付清所有费用。

  十、原货价值:电动吊篮每套_____元,手动吊篮_____元,钢管_____元/米,扣件_____元/个,弯曲机_____元/台,切断机_____元/台,大电焊机_____元/台,小电焊机_____元/台,气泵_____________元/台,打夯机_____元/台,脚手架_____元/套,木跳板_____元/块,卷扬机_____元/台,龙门架_____元/套,搅拌机每台_____元,型卡每个_____元,丝杠每个_____元,抻筋机_____元/台。

  十一、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甲方管辖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乙方委托_____________提货点数签字,一切经济债务由委托人负责,委托人签字:

  十三、补充协议:退货之日结清所发生的全部租赁费,未退或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具租赁合同3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2.发动机号3.颜色4.车型代码/车架号6.行公里数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建筑工具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

  工程地址: 签订时间:

  乙方因建筑施工需要,需向甲方租用建筑机械和周转工具(以下简称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根据乙方的预计而填列,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货明细表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具体以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之日起到乙方用完租赁物,并将租赁物送回甲方仓库按规定验收完为止。(不足半月按半月计费)

  第三条 押金的交纳

  乙方按租用租赁物原值的 %交纳押金,计 元,签订合同时一次交付。如不能按期足额交付,逾期部分按每天万分之八交纳违约金。

  第四条 租费的结算与交纳

  租费的结算以双方签字的收发货明细填列的时间、数量和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租赁单价为依据,自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的当日起至乙方将租赁物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完的当日止,连续按日记费(不扣除节假日)。租费于每月25日结算一次,乙方必须于每月月底前付清当月租费。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与保养

  乙方对所租用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对所租租赁物要正确使用,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按时维修涂油。钢管不准切割、打孔,钢模板不准打孔。送回租赁物前,应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整理、清理、涂油,达到甲方的租赁物验收标准。若有损坏,要按甲方的维修规定交纳维修费;若有丢失或严重损坏,按以下价格交纳赔偿费:钢模板180元/ M,U型卡 0.45 元/个,钢管 19 元/M,扣件 6.0 元/套,顶托丝杠28.00 元/根。甲方的《租赁物验收标准和维修赔偿标准》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按规定交纳押金后方可提货。

  2.乙方每次提货时,必须持有发货通知单、合同、提货人身份证证明等方可提货.期间更换提货人时,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按甲方指定仓库提运租赁物,用完后将租赁物送回甲方指定仓库,并按甲方要求和指定位置整理、归垛、归仓、验收.其运费、装卸费、搬运费均由乙方负担。

  4.周转材料提货时,乙方应按发货明细检查数量和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焊接头钢管不能用于扎架子,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对合同的修改或达成相关协议必须经甲方盖章承认方为有效。

  7如果乙方报停机具,必须提前申请,并以报停单为准,无报停单者不给予报停,甲方照收租赁费,乙方开工使用机具,必须通知甲方,开工而不声明,每天作五天收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工作需要,需将租赁物转移到合同签订使用地址之外的工地或将租赁物

  转让第三者使用,需征得甲方同意或另签《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追回租 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由平度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将所租租赁物全部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完并付清全部租赁费、维修费、赔偿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失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电话 :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电话:

建筑工具租赁合同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物品名称规格单位价格备注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1.5元,模板卡丢失每个0.4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3.80元,螺丝丢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办理。第

  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具租赁合同6

  出租人:济宁市吉安建筑设备租赁有__公司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

  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

  规格

  单位

  价格

  备注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1.5元,模板卡丢失每个0.4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3.80元,螺丝丢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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