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一天的作文

时间:2024-10-22 20:01:08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精华】初中一天的作文锦集七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一天的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初中一天的作文锦集七篇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1

  今天我和妈妈、大姨陪着姥姥去绿色庄园和濮上园玩。由于快到十五了,人多了起来。

  我们第一站去的是濮上园,我们从东往西游玩。第一个景点是荷花池,现在的荷花池上没有荷花,但是水里面许多盘根错节的荷叶颈,在水面下若隐若现,我想夏天到的时候,这里一定会开满美丽的荷花!

  我们沿着高阳桥一直向北走,左面是龙首山,右面是儿童游乐场,我和妈妈一起玩了卡丁车,妈妈开一会我开一会,玩的'真开心啊!

  接着我们登上了龙首山,站到山顶上,整个濮上园的风景一览无余。龙首山的北边有一处滑草坡,现在没有滑道了,妈妈让我从草坡上往下滚,我戴上帽子,抱住头,使劲往下滚,谁知到滚动的不是直线,一直打圈,惹得妈妈和大姨还有姥姥哈哈大笑,还趁机给我拍了几张照片。

  下了龙首山向西走,有许多军用唐克车和大炮,以前我们已经看过了,妈妈为了赶时间去绿色庄园就不让我玩了。

  第二站是绿色庄园,一进绿色庄园我就向攀爬世界跑去。在这里有钻洞攀爬、螺旋攀爬、上下攀爬、吊绳攀爬等等,我玩的非常开心。等我玩的尽兴了,妈妈说:“到别的地方去看看吧!”于是我们来到水上大世界,上面有各种各样的桥,有石墩桥、水泥管桥、铁索桥、轮胎桥、双排圆盘桥、滚筒桥,让人看的眼花缭乱,可是水很深,有的都把桥漫住了,妈妈怕我弄湿了鞋子,不让我走,我有点失望。

  这时候我的肚子感觉饿极了,妈妈说:“我们去吃饭吧。”于是,我们带着快乐的心情回家了。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2

  今天的早读时间,大家都有点不大对劲。平日一直专注朗读的同学,今天却都只愿用一只手扶着书,另一只手放在书包里或插在上衣口袋里。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今天是我们的“护蛋日”。老师让我们每人带一只生鸡蛋在身边,好好保护它,既不能把它弄破,更不能让人偷走。

  “丁零零”,第一节课下课了,很多同学坐在座位上寸步不移,也不想着出去玩了,安安静静地当个护蛋的“小母鸡”。当然,我也不例外,老老实实坐着,生怕口袋里的鸡蛋有个什么闪失。

  中午,拿盒饭时,大家也都是小心翼翼的。从前爱互相打闹的男生们今天都彼此离得远远的',就怕被人撞上,碰碎了鸡蛋。他们平时的活蹦乱跳也不见了,连走路的样子也一改往日的生龙活虎,个个谨小慎微地迈着碎步。爱“捣蛋”的同学也斯文了起来,班里的同学变得陌生了,好像一个个都脱胎换骨似的。一只小小的鸡蛋,给大家带来的改变还真不小呢。

  午自习过了,我们参加了观赏秋叶的活动,鸡蛋的悲剧开始了。有些同学的鸡蛋已不幸“支离破碎”,每个鸡蛋“牺牲”的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倒霉蛋”是突然间被人一撞就碎了,有的“委屈蛋”是被主人不小心压破的,还有的“无奈蛋”是无意之中被别人挤得粉碎的……

  可我的鸡蛋依然安静地躺在上衣口袋里,被我呵护得安然无恙。

  今天的护蛋活动,我是幸运者,更是成功者!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3

  我的相册里有一张弥足珍贵的照片,那是奥运火炬手来到我们的幼儿园,是我和其他六位小朋友跟奥运火炬手合影留念,瞧见了吧!那位在火炬手旁边,身穿红色短袖的可爱小女孩就是我,下面就让我来说说吧! 20xx年6月的一天,老师向我们宣布了一件令人振奋的消息:“小朋友们,奥运火炬手来到了我们的身边,你们高兴吗?”

  我们欢呼着,跳跃着,我们大声地说:“高兴!”说着我们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向楼下。 我们看见了奥运火炬,它真的来到我们身边,我还真的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走近了它,它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那么光彩夺目。

  我们观察着它、我跟小朋友们交流着它,触摸着它,幸福的.笑容洋溢在我们的脸上,奥运给我们带来了幸福感、民族自豪感,让我们一起向它敬个礼吧!我们在老师的招呼下跟奥运火炬手合影留念。 这一天对我们来说真是有意义的一天啊!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4

  朋友们,你们吃过烤红薯吗?知道自己烤红薯有多有趣吗?下边就是我烤红薯的经历。

  这一天天气晴朗,风和日丽。我正在窗前做作业,妈妈在看报纸。忽然,妈妈好像触了电似的,一下子跳起来,钻进了厨房。不一会儿,手里多了一只袋子,袋子里有三根大红薯、一根火腿肠、一瓶果汁和穿火腿肠用的竹签。原来妈妈看见报纸上的“烧烤”二字,就想到了到小区外面的荒地里烤红薯。

  这块荒地到处是干枯的秸秆,有一人多高,约一厘米粗。一条小道穿过杂草,直达中间的一块平地,是烤红薯的理想场地。

  做完作业,我们拿着食物,朝空地上走去,边走边打柴。

  来到空地上,我们捡了几块砖头围成一个开口的长方形,就成了一个灶台。我们在灶台下生起了一堆火。我把火烧得旺旺的.,就把穿好的火腿肠放在火上烤,不一会儿,火腿肠就烤好了。然后我们把红薯埋进柴灰里,上面盖一块石板,又开始烧火。妈妈去打柴,我守在火边。我边烧火,边吃火腿肠,时不时再喝一口果汁,啊!那感觉,真惬意啊!

  火越烧越旺,炉灰越积越多,一阵风刮过,好似雪花漫天飞舞。炉灰扑到我的脸上,我用手摸了摸,又添了一把柴。妈妈抱着一大捆柴回来了,看着我哈哈大笑。我纳闷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在笑什么。妈妈从包里拿出一面小镜子给我,我一照,也哈哈大笑起来————镜子里出现了一只“小花猫”。

  我拿纸巾擦了擦脸,抓起一把柴扔进火里,问妈妈:“这红薯什么时候烤得好?”妈妈说:“还要等一会儿。”“唉!烤红薯真慢啊,我都等不及了。”“急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烤红薯啊,熟透了才更甜。”没办法,继续烤吧。我一边烧火一边自言自语:“红薯啊,你快好吧。”好容易听到妈妈说了一声:“红薯好了。”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把手里的柴一扔,找了一根木棍,把红薯从火里拨出来,就用手去抓。妈妈赶紧叫了一声:“别动,小心烫!”我看着妈妈,傻笑了一下。

  好容易等到红薯冷下来,我迫不及待地抓起红薯,剥开皮,咬了一口,唔,又香又甜,好吃得不得了。

  烤红薯,吃在嘴里,甜在心里,因为这是我自己动手烤的红薯,我的劳动成果。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5

  我从地区中师毕业后,回到县城一所小学教书。除了教书,我还捎带保管学校唯一的一台收录机。

  放寒假时,学校让我把宝贝带回家去保管,我非常乐意接受这个任务。我是个单身汉,家又在农村,有这台收录机做伴,一个假期不会再感到寂寞。

  转眼到了大年三十。

  父亲舒服地吐着烟雾,对我说:“把你那个唱歌匣匣拿出来,咱今晚好好听一听。”他安逸地仰靠在铺盖卷上,一副养尊处优的架势。我赶忙取出收录机,放他老人家爱听的韩起祥说书。父亲半闭着眼睛,一边听,一边悠闲地用手捋着下巴上的一撮山羊胡子。韩起祥的一口陕北土话,在他听来大概就是百灵鸟在叫。

  韩起祥说到热闹处,急促的声音和繁密的三弦声、快板声响成一片,好像一把铲子正在烧红的铁锅里飞快地搅动着爆炒的豆子。父亲情绪高涨,竟然也用陕北土话,跟着老韩嚷嚷起来,手舞足蹈,又说又唱。

  看着父亲得意忘形地又说又唱,我说:“爸,干脆让我把你的声音也录下来。”“我的声音?”“嗯。”“能录下来吗?”“能。”

  他突然惊慌起来,连连摆手,说:“我不会说,我不会说。”我很快卡住开关,然后放给他听。收录机里传出他的声音:“我不会说,我不会说。”父亲吃惊地叫起来:“这不是我的声音吗?”

  父亲显然对这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跃跃欲试,又有点不好意思,格外紧张地把腰板挺了挺,像要举行什么隆重仪式似的,两只手把头上的毡帽扶端正,庄严地咳嗽了一声。他突然像小孩子一样红着脸问我:“我说什么?”

  我忍不住笑了,说:“比如说你这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

  “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那当然是我和你妈成亲的那天……你看我,说些甚。提起那年头,真叫人没法说。冬天的时候,公社把各大队抽来的民工都集中到寺佛村,像兵一样分成班、排、连,白天大干,晚上夜战,连轴转。到了年底,还不放假。大年三十早晨,所有的民工都跑了个精光,我也就跑回来了。那天早上我跑回家时,你们母子几个围着一床烂被子,坐在炕上哭鼻子。看了这情景,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大家都穷得叮当响,过年要甚没甚,咱家里就更不能提了。旁人家孬好都还割了几斤肉,咱们家我没回来,连一点肉皮皮都没有。我转身就往县城跑。我当时想,就是抢也要抢回几斤肉来。我进了县城,已经到了中午,副食门市部的门关得死死的。唉,过年,人家早下班了。

  “我长叹了一口气,抱住头,蹲在门市部前面的石台子上,真想放开声哭一场。我来到后门,门也关着,不过听见里面有人咳嗽。我站着,不敢敲门。为甚?怕。怕什么?当时也说不清。我突然冒出个好主意。我想,如果我说我是县委书记的亲戚,门市部的人还敢不卖给我肉吗?我不知道书记的大号,只知道姓冯。好,我今天就是冯书记的亲戚。我硬着头皮敲后门,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颗胖头。我对他说,冯书记让你们割几斤肉。哈,不用说,胖头起先根本不相信我是冯书记的亲戚。他打量我半天,后来大概又有点相信了。

  “他说一斤八毛钱。我说,那就割五斤吧。我原来只想割上二斤肉,够你们母子几个吃一顿就行了。我不准备吃,因为在民工的大灶吃过两顿肉。我想余下两块多钱,给你妈买一条羊肚子毛巾,再给你们几个娃娃买些鞭炮。她头上那条毛巾已经包了两年,又脏又烂。吃肉放炮,这才算过年呀。可是,一个县委书记的亲戚走一回后门,怎能只割二斤肉呢?我咬咬牙,把四块钱都破费了。那个胖干部好像还在嘲笑冯书记的这个穷酸亲戚。他当然没说,我是从他脸上看出来的。不管怎样,我总算割到了肉,而且是一块多么肥的刀口肉啊。我走到街上,高兴得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想,我把这块肥肉提回家,你妈,你们几个娃娃,看见会有多高兴啊。咱们要过一个富年。

  “在街上,一个叫花子拦住我的路。我一看,这不是叫花子,是高家村的高五,和我一块当民工的。他老婆有病,他已经累得只剩下一把干骨头。高五穿一身开花棉袄,腰里束一根烂麻绳,当街挡住我,问我在什么地方割了这么一块好肉。我没敢给他实说,我怕他知道了窍门,也去冒充县委书记的亲戚。这还了得?叫公安局查出来,恐怕要坐班房。我撒谎说,肉是从一个外地人手里买的。高五忙问,那个外地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我说,人家早走了。高五一脸哭相对我说,前几天公家卖肉时,他手里一分钱也没有。直到今天早上,他才向别人央告着借了几个钱,可现在又连一点肉都买不到了。他说,大人怎样都可以,不吃肉也搁不到年这边,可娃娃们不行呀,大哭小叫的……他瞅了一眼我手里提的这块肉,可怜巴巴地问能不能给他分一点。说实话,我可怜他,但又舍不得这么肥的肉。我对他说,这肉是高价买的。他忙问多少钱一斤。我随口说,一块六毛钱一斤。不料,高五说,一块六就一块六,你给我分上二斤。我心想,当初我也就只想买二斤肉,现在还不如给他分上二斤呢。实际上,你知道不,我当时想,一斤肉白挣八毛钱。拿这钱,我就可以给你妈和你们几个娃娃买点过年的东西。我对他说,那好,咱俩一劈两半。可怜的高五一脸愁相变成笑脸。

  我家过去年代的一只猫

  我家祖上几乎每一辈都会出一个嗜赌成性的败家子。到了我外婆那一代,不幸轮到了我外公。据外婆回忆,当时破草屋里的一切家私几乎被变卖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只木箱、一口铁锅和五个碗。此外就只有贴在竹篾墙上的观音像及画像下一只破破烂烂的草蒲团。连全家人的衣裳都被卖得一人只剩一身单衣,老老小小全打着赤脚。

  但是外婆一直藏着一只手掌大小的铜磬,那是她多年前有一次走了五十里的山路,去邻县赶一场隆重的庙会时买的。对她来说,这只小小的磬是精美的器物,质地明亮光滑,小而沉重,真是再漂亮不过了。更何况她曾亲眼见过庙里的和尚就是敲着它来念经的(当然,那一只大了许多)。于是它又是神圣的。

  她时常对外公说,那是观音菩萨的东西,不可“起心”。可外公偏偏起了心,有一天输得眼红了,回家后对外婆拳打脚踢,逼她交出磬。后来外婆实在是被打急了,只好从怀中掏出来掷到门槛外,然后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哭起来。

  六十多年过去了,外婆至今还时常念叨起那只小磬,不时地啧啧夸赞它的精巧可爱。而那个男人曾经对她造成的伤害,似乎早已与她毫无关系了。毕竟外公都已经过世半个多世纪了,死去的人都是已经被原谅的'人。

  另外外婆时常会提到的还有一只大黄猫。那是继外公卖掉磬之后,第二个最不该卖的东西。

  第一次大黄猫被外公卖到了放生铺。放生铺离外婆家只有十几里路。清早捉去卖的,结果还没吃晌午饭,那黄猫就自己跑回来了。外婆和孩子们欢天喜地,连忙从各自的碗里滗出一些米汤倒给猫喝。

  结果第二天一大早猫又被外公捉了去。这次卖到永泉铺。永泉铺更远一些,离家有三十多里。外婆想,这回猫再也回不来了。结果,那天外公还没回来,那只神奇的大黄猫就又一次找回了自家门。亏得外公赶集去的一路上还是把它蒙在布袋子里,又塞进背篼里的。

  外婆央求外公再也不要卖了。她说,只听说卖猪卖鸡换钱用,哪里听过卖猫的!再说谁家屋里头没养只鸡、养条狗的,而自家连鸡都没有一只,就只剩这最后一条养生了,这猫也造孽,都卖了两次还在想着家里头,就可怜可怜它吧……但外公哪里能听得进去!过了不久,龙林铺逢集时他又把那只黄猫逮走了。

  龙林铺在邻县境内,离我们足有五十多里。虽然都晓得这回这猫怕是再也回不来了,可外婆还是心存侥幸,天天把喂猫的石钵里注满清水,等它回家。

  这一次,却再也没有等到。

  我在新疆出生,大部分时间在新疆生活。我所了解的这片土地,是一片绝大部分才刚刚开始承载人的活动的广袤大地。在这里,泥土还不熟悉粮食,道路还不熟悉脚印,水不熟悉井,火不熟悉煤。在这里,我们报不出上溯三代以上的祖先的名字,我们的孩子比远离故土更加远离我们。哪怕再在这里生活一百年,我仍不能说自己是“新疆人”。

  哪怕到了今天,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离家万里,过去的生活被断然切割,我又即将与外婆断然切割。外婆终将携着一世的记忆死去,使我的“故乡”终究变成一处无凭无据的所在。在那里,外婆早已修好的坟窟依山傍水,年复一年地空着,渐渐坍塌;坟前空白的碑石花纹模糊,内部正在悄悄断裂;老家旧屋久无人住,恐怕已经塌了一间半套……而屋后曾经引来泉水的竹管寂寞地横搁在杂草之中,那泉眼四周的石板围栏早已经塌坏,泉水四处乱淌,荒草丛生。村中老人过世,年轻人纷纷离家出走。通向家门口的路盖满竹叶,这路通往的木门上,铁锁锈死,屋檐断裂。在这扇门背后,在黑暗的房间里,外婆早年间备下的漆得乌黑明亮的寿棺早已寂静地朽坏。泥墙上悬挂的纺车挂满蛛丝……再也回不去了!

  那个地方,与我唯一的关联似乎只是:我的外婆和我母亲曾经在那里生活过……我不认识任何一条能够通向它的道路,我不认识村中的任何一家邻居。但那仍是我的故乡,那只被外婆无数次提及的大黄猫,如被我从小养大一般,被我深深地怜惜着。当我得知它在远方迷失,难过得梦里也在想:这么多年过去,应该往它的石钵里注上清水了!

  我不是一个没有来历的人,我走到今天,似乎是我的祖先在使用我的双脚走到今天;我不是一个没有根的人,我的基因以我所不能明白的方式清清楚楚地记录着这条血脉延伸的全部过程;我不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那一处我从未去过的地方,在外婆和母亲的讲述中反复触动我的本能和命运,永远地留住了我。那里每一粒深埋在地底的紫色浆果,每一只夏日午后准时振翅的鸣蝉,比我亲眼见过的还要令我熟悉。

  我不是虚弱的人,不是短暂的人——哪怕此时立刻死去也不是短暂的人。

  还有那只猫,它的故事更为漫长。哪怕到了今天,它仍然在回家的路上继续走着。有时被乡间的顽童追赶过一条条陌生的沟渠;有时迷路了,在高高的坡崖上如婴孩一般凄厉地惨叫;有时走着走着突然浑身的毛炸起——因为看到前面路中央盘着的一条花蛇……圆月当空,它终于找到一处隐蔽的草丛卧下。有时是冬月间的霜风露气,有时是盛夏的瓢泼大雨。

  总有一天,它绕过堰塘边的青青竹林,突然看到院子空地上那台熟悉的石磨,看到石磨后屋檐下的水缸——流浪的日子全部结束了!它飞快地窜进院子,径直去到自己往日吃食的石钵边,大口大口地痛饮起来。也不管这水是谁为它注入的,不管是谁,在这些年里正如它从不曾忘记过家一样,从不曾忘记过它。

  泥斑马

  家里大院的大门很敞亮,左右各有一个抱鼓石门墩,下有几级高台阶。两扇黑漆的大门上,刻有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虽然斑驳脱落,却依然有点儿老一辈的气势。在老北京,这叫作广亮大门,平常的时候不打开,旁边有一扇小门,人们从那里进出。高台阶上有一个平台,由于平常大门不开,平台便显得宽敞。王大爷的小摊就摆在那里,很是显眼,街上走动的人们,一眼就能够望见他的小摊。

  王大爷的小摊,卖些糖块儿、酸枣面、洋画片、风车和泥玩具之类的东西。特别是泥玩具,大多是一些小猫、小狗、小羊、小老虎之类的动物,都是王大爷自己捏出来的,再在上面涂上不同的颜色,活灵活现,非常好看,卖得也不贵,因此,很受小孩子们欢迎。有时候,放学后,走到大院门口,我常是先不回家,站在王大爷的小摊前,看一会儿,玩一会儿。王大爷望着我笑,任我随便摸他的玩具,也不管我。如果赶上王大爷正在捏他的小泥玩具,我便会站在那里看不够地打量,忘记了时间。回家晚了,挨家里人一顿骂。

  我真佩服王大爷的手艺,他的手指很粗,怎么就能那么灵巧地捏出那么小的动物来呢?这是小时候最令我感到神奇的事。

  王大爷那时候50岁出头,住在我家大院的东厢房里。他很随和,逢人就笑。那时候,别看王大爷小摊上的东西很便宜,但小街上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富裕,王大爷赚的钱自然就不多,只能勉强维持生活。

  王大爷老两口只有一个儿子,但是,大院里所有人都知道,儿子是领养的。那时,儿子将近三十,还没有结婚,是一名火车司机,和王大爷老两口挤在一间东厢房里。小摊挣钱多少,王大爷倒不在意,让他头疼的是房子住得太挤,儿子以后再找个媳妇,可怎么住呀?一提起这事,王大爷就“嘬牙花子”。

  那是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正值“大跃进”,全院的人家都不再在自家开伙,而是到大院对面的街道大食堂吃饭。春节前,放寒假没有什么事情,我常到王大爷的小摊前玩。那一天,他正在做玩具,看见我走过来,抬起头问:“你说做一个什么好?”

  我随口说了句:“做一只小马吧。”

  他点点头说好。没一会儿的工夫,泥巴在他的大手里左捏一下,右捏一下,就捏成了一只小马的样子。然后,他抬起头又问我:“你说上什么颜色好?”我随口又说了句:“黑的!”

  “黑的?”王大爷反问我一句,然后说:“一色儿黑,不好看,咱们来个黑白相间的吧,好不好?”

  那时候,我的脑子转弯儿不灵,没有细想,这个黑白相间的小马会是什么样子。等王大爷把颜色涂了一半,我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小斑马。黑白相间的弯弯条纹,让这只小斑马格外活泼漂亮。“王大爷,您的手艺真棒!”我情不自禁地赞扬起来。

  第二天,我在王大爷的小摊上,看见这只小斑马的漆干了,脖子上系一条红绸子,绸子上挂着个小铜铃铛,风一吹,铃铛不住地响,小斑马就像活了一样。

  我太喜欢那只小斑马了。每次路过小摊都会忍不住站住脚,反复地看,好像它也在看我。那一阵子,我满脑子都是这只小斑马,只可惜没有钱买。几次想张嘴跟家人要钱,接着又想,小斑马的脖子上系着个小铜铃铛,比起一般的泥玩具,价钱稍微贵了点儿,便把冒到嗓子眼儿的话,又咽了下去。

  春节一天天近了,小斑马虽然暂时还站在王大爷的小摊上,但不知哪一天就会被哪个幸运的孩子买走,带回家过年。一想起这事,我心里就很难过,好像小斑马本就是我的,但会被别人抢去,就像百爪挠心一样难受。在这样的心理下,我干了一件“蠢事”。

  那一天,天快黑了,因为临近过年,小摊前站着不少人,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买玩具的。我趁着天色暗,伸手一把就把小斑马“偷走”了。我飞快地把小斑马揣进棉衣口袋里,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我的心在不停地跳,觉得那铃声,王大爷好像听见了。

  这件事很快被爸爸发现了,他让我把小斑马给王大爷送回去。跟在爸爸身后,我很怕,头都不敢抬起来。王大爷爱怜地望着我,坚持要把小斑马送给我。爸爸坚决不答应,说这样会惯坏孩子。最后,王大爷只好收回小斑马,还嘱咐爸爸:“千万别打孩子,过年打孩子,孩子一年都会不高兴的!”

  就在这一年的夏天,王大爷要去甘肃。这一年,为了疏散北京人口,也为了支援“三线建设”,政府动员人们去甘肃。王大爷报了名,很快就被批准了。大院所有的街坊都清楚,王大爷这么做,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

  王大爷最后一天收摊的时候,我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他也望着我,什么话也没说,就收摊回家了。那一天,小街上显得冷冷清清的。

  第二天,王大爷走时,我没能看到他。放学回到家,看到桌上那只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小斑马的时候,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40多年过去了,王大爷的儿子今年已经70多岁了,他在王大爷留给他的那间东厢房里结了婚,生了孩子。他的媳妇个子很高,长得很漂亮。他的儿子个子也很高,很帅气。可是,王大爷再也没有回来过。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不想他的孙子吗?

  40多年来,我曾经多次去甘肃,走过甘肃的好多地方,每一次去,都会想起王大爷,想起这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当然,也会想起那只“泥斑马”。

  我的暖,一寸长

  这是个身着工作服,满身油漆和泥土,满面灰尘,约莫40岁的中年男子。

  他隔着车窗朝我弯着腰,腼腆地笑着,给我递了根香烟。

  看我接了烟,他大喜过望,慌忙从兜里摸出打火机帮我点上,且咧开大嘴一笑,说:“大哥,您是几天来第一个接俺烟的呢。”

  我一听有点蒙。

  他好像瞧出了我的心思,又是憨憨一笑,说:“俺这烟差,你们城里人瞧不上眼。您是第一个接俺烟的人,俺激动哩。您绝对是一个瞧得起俺们乡下人的好人。您说是不,大哥?”

  “有事吗?”我笑笑,为这个中年男子的“油嘴滑舌”。

  “是这样的,大哥,”男子搓搓手,不住地点头,“俺就是想,能坐坐您的车不?”

  “你要到哪里?”我轻轻皱了皱眉,不是我小气不让他搭车,而是他那一身的油漆和泥土,实在是让我心生芥蒂。

  “不不不,”他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俺哪儿也不去,就在上面坐一会儿就行。今儿不坐,就明天坐一回就行,还是今儿这个时间。”

  说完,他那布满血丝的大眼睛,充满着乞求的眼神。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头,说:“行!”我话音刚落,还没来得及问他我心中的疑惑,他就一连向我说了几句谢谢便离开了。临走前,还特意向我车前的车牌望了一眼。

  翌日,他骑着自行车准时到了学校门口。看我在,他一脸兴奋,轻轻坐上了副驾驶座位,和我聊了起来。

  还没聊五分钟,放学的孩子们便冲出了校门。他透过玻璃,紧张地看着人流。过了一阵,他飞快地推开车门,站在车旁大喊着。不一会儿,一个小男孩跑到了他的面前,他让小男孩叫了我一声“叔叔好”,然后还介绍说我是他在城里刚认识的朋友。他递了根香烟给我,便将孩子放在自行车上匆匆离开了。临走的时候,他望向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感激。

  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只坐这么一小会儿。直到三天后在学校门口,他才告诉了我答案。

  原来,孩子刚进城读书,因为农村和城里的生活习惯存在很大的不同,所以很多同学很瞧不起他的孩子。孩子的心里因此出现了阴影。

  “其实俺明白,城里人也待俺们如亲兄弟般的好,只是孩子小,暂时还不能理解。”他笑笑说,“俺上次坐您的车看着他向我跑来,然后我就告诉他,您和我是顺路的,常免费载着我一起来学校!”

  他搓着手,又憨憨地补充道:“别的家长给自己孩子的温暖那么长!”他张开双臂,比画了一段很长的距离,然后又接着说,“俺不中用,俺只能给他这么点的暖!”说完,他用手指比画了一个大约一寸的长度。

  柔软的父亲

  清晨,经过小区的池塘边时,见到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中年壮汉,趴在雨后潮湿的木栏杆上,执着一根简易的木勺费力地在水面上舀些什么。

  原以为是小区的清洁工,走近一看,不是。不会有清洁工穿一身休闲西装来工作的。这人约莫40岁,面孔和身材都带着北方人的轮廓,显得很硬朗。他另一只手上提着东西——那是一次性塑料袋,灌了点水,里面游弋着一只黑蝌蚪。

  这时,另一位好奇的老头儿也背着手凑了过来,开始给他提意见:“这哪有蝌蚪哟,还早哩……”男子唯唯听着,也不辩解,仍旧兢兢业业地沿着栏杆逡巡。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在小区隔壁的政法大学,有一块大水塘,那里已经是蝌蚪成群了。上周我就带着孩子去过,孩子第一回见到那么多黑溜溜的蝌蚪,欢喜得不得了。但由于天生不善与陌生人搭讪,我并没说。

  出了小区很久,我还在想,这个粗粝的男人适才捕捉蝌蚪时的那种神情,看起来竟是如此“柔软”。我当然也猜得出来,这位显然并不擅长捕捉蝌蚪的男人,之所以出现在池塘边,必然是为了某个孩子。准确地说,是为了孩子的愿望而来。没有喧哗,没有铺张,甚至于有些笨拙,但这就是父亲啊。父亲大多就是这样的。

  他的神情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

  我读初中一年级时,有一位十分要好的同学。我经常去他家玩,很恣肆,但只要他父亲一回家,我就不自觉地收敛了。他父亲是一位拳师,满脸横肉,彪悍异常,我心底十分怕他,从不敢正眼看。然而,有一天,这种感觉被彻底改变了。那是在初夏,我在同学家耍到很晚,干脆留宿。至半夜酣然大睡时,一只手——那是一只非常粗糙强壮的手掌——把我跟同学从蚊帐里轻轻摇醒,我们半睡半醒睁开眼睛,一只手朝我们眼前伸了过来。就像变魔术那样,一个透明的玻璃瓶被放进了漆黑的蚊帐里,亮晶晶的,闪闪烁烁的——里面全是飞舞的萤火虫。

  从此,我知道了,拳师跟我所见过的另一些父亲并无区别,在那令人畏惧的外貌下面,其实也藏有一颗慈爱而且浪漫的心,那是父亲的柔软之处。

  年少时,当我们提起父亲,总觉得这是一个坚硬的词,抑或是一个沉默的形象,因为他们总是话不多,总是让你惧怕,让你觉得难以接近。

  我跟父亲就是如此,从不交流。记得十岁那年的一个黄昏,父亲在后门口为我洗澡,他的手搓在我身上,就像砂纸摩擦在我皮肤上,我极力地压抑着,才没让自己叫出声,没让眼泪流出来。而疼痛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被邻居们笑嘻嘻地围观,才是最令我痛苦的。但我没有告诉他这些,一直到四年前他去世,他也不知道我对这件小事有如此深刻的记忆。我们之间总是缺乏一种通道。

  很多年来,我总认为自己没有享受过“父爱”。然而,当他离世,当我自己也成了一个孩子的父亲,我终于明白,原来我不是没有得到过爱,而是那时的我根本理解不了——父亲的表达总是很隐晦,隐晦得让你无从察觉。

  就像那个让我羞耻的黄昏,他可能早已预知到,这将是他最后一次给我洗澡,所以他把全部的不知来处的愠怒和酸楚都积聚在了手掌里。

  那一种疼痛,现在想来也是一种无以言表的柔软。

  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男生们要调整宿舍,收拾床铺时,发现墙上贴着一张发黄的纸片。轻轻揭下来,纸上写着一行行娟秀的字,一看就是出自女生之手。内容说的是当时她的恋人就住在这间宿舍里,在情人节之际,她直爽地提出要求,请418宿舍的弟兄们监督自己爱人的“风吹草动”。

  她在信里祝大家情人节快乐,然后“非常慷慨”地寄来了一盒巧克力,希望大家一起分享。她毫不客气地补充道:“当然,巧克力也不是白吃的!主要是让大家多多观察赵国福同志,察其颜,观其色,一有风吹草动,立马举报。”

  让人感觉好玩的是,接下来,她还用3行小字表达了对大家的祝福:“学得比猴精,养得比猪壮,活得像小鸟一样快乐。”最后,她不仅留下自己的手机号,还承诺明年情人节会出台奖励措施云云,并在落款处郑重署名——“你们的嫂子”。

  从信尾的日期看,这封信贴在这面墙上已经有7年的时间了。一封信,在7年前可能普普通通,但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就显得非常难能可贵了。发现这封信的学生在惊讶之余,把它拍下来,放到一家知名的网站上,很快就引起了轰动。

  时过境迁,我们似乎无法揣测当年信里的男主人公“赵国福”,到底有没有被人“举报”过。我想应该是没有吧,如果他略微“心怀不轨”,就不会勇敢地把这封信贴在墙上了吧?可惜的是,也许他毕业时走得太匆忙,居然把这么宝贵的东西遗忘在了宿舍里。幸运的是,今天有人发现了它,于是,我们这些学弟才有机会被感动一把。

  很多网友看完信,感慨万千地说:“这样的爱情真是幸福到一塌糊涂。现在,谁还会亲笔写信呢?”也有的人读完信感觉不过瘾,非常想知道他们现在生活得怎么样。

  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学弟们到学校学籍处查询,又有网友努力搜索,最后终于了解到,他们最后真的走到了一起,感情非常好,而且有了一个6岁的儿子。有人还按照信上的手机号码给“嫂子”发了一条信息。她的回复言简意赅:“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们过得很好。那人、那事、那情,今犹在。”这真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或许,这件事之所以打动大家,并不在于情书本身,而是让很多人回忆起了纯真的校园爱情——在人心越来越浮躁的社会,不被物质左右的爱情越来越少,能保持一份纯真的爱,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才是最让人感动的地方。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6

  这是发生在上游泳课的一件事,我的好朋友拿来了一块滑板。骄傲的在我面前,一会儿滑W型,一会儿滑S型,神气极了。我用羡慕的目光盯着他脚下的那块带有荧光灯的滑板。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

  第二天放学回家,一进门我就看见地上的滑板,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我拿着心爱的.滑板,冲出家门。心想:“滑滑板。算什么难事?”我把滑板往地上一放,学着朋友的样子,左脚放到了滑板上,右脚使劲一蹬,站了上去。还没等我站稳,我就摔了四脚朝天,原来看似简单,要想滑起来还真没那么容易。站在一旁的妈妈鼓励我说:“没事的孩子,你一定能学会的。别急,慢慢来。”在妈妈的鼓励和帮助下,我再次站到了滑板上,不一会儿,我能稳稳当当的站在滑板上。这次,我等滑板有了一定速度在将右脚往上一踏,左右晃动着滑板,向前移动。摔了再上,上了再摔。两个小时过后,我居然独力能滑了。我的脸上再也无法掩饰这份喜悦。站在一旁的妈妈向我竖起大拇指。这时,自豪的我感觉到就像一只飞来飞去的小鸟一样。穿梭在湛蓝的天空。心理别提有多兴奋了。

  滑滑板让我充满勇气和信心,这不光使我学会了一项体育运动,还使我收获了成功带来的喜悦,我也得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快乐。

初中一天的作文 篇7

  今天阳光灿烂,我照常去上校办补习班,在温暖的阳光关怀下,骑车在路上的同学的皮肤无不感动得在泪如雨下,我当然也不例外。进了教室我感受到同学们在大力发扬着互相帮助互相关注的美好品德,使整个教室里充满了阳光(汗~)没有办法,只好把凳子上面的板子抽下来当扇子扇,一节课下来我惊奇地发现我的同桌头部肿大,口吐白沫不管他了,冲出教室远远的看见在烈日暴晒下的篮球场上的三分线上一个篮球闪着耀眼的光芒。

  对篮球疯狂热爱的我准备像一只疯狗般的扑向篮球,但太远了扑不到,所以我得换个方式,对了,就这样,我像看见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般飞奔过去耶!!我拿起球的一刹那我就把球朝篮板的方向甩了出去,看着我那一双犹如三天没吃东西的乞丐拿了才出炉的烧饼的手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叫我以后怎么做人啊~~哦~不不不~我的真正的第一反应是:这算得了什么?球在哪里?我抬头望向篮板耀眼的阳光让我睁不开眼,我眯着眼睛发现我的脸部的正前方有一个球形物体,这会是什么呢?一个向我飞来的球?我运用了好多定理公理精确的计算这个球离我的脸只有0。01M,我相信这个球会在我的脸前0。009m处停止,因为电视上是这么说的。我露出了得意的微笑,但是这个微笑立刻被我面部神经传达过来的信号所终结因为原来电视骗了我,那个好象是球的东东还是砸到了我英俊潇洒的脸上!我只好捂着脸悻悻地走回教室,(顺便顺手牵羊把那个球也带回来了)。同桌臭本酸看见我幸灾乐祸地喊全班同学看大猩猩,最过分的是居然还收起了门票!我一个螺旋腿扫过去,他PP开了花,哈哈,好不容易,在我们大家挥汗如雨热得差点中暑后下课了。我又来到了球场想寻找这个球的肇事主让他赔偿我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咦?怎么有个MM在东张西望?难道嘿嘿,我走过去,用我那充满磁性的声音温柔地问了句:请问,小姐,你是不是在寻找篮球呢?她先停顿了一下,缓缓抬起头,我好象闻到了一股栀子花的清香从她体内散发出来,沁人心脾。我深情地看着她的脸,又靠近了一点,再靠近一点天哪!有青春痘!我不禁喊了出来。一记粉拳打在了我极其英俊潇洒的脸上,真是痛唉!555555,说你有青春痘是夸你年轻啊!你知不知道我如此英俊的脸具有多少经济价值?看来我还是找个淑女吧,野蛮女孩不能招惹,否则我的脸就被毁了啊!哼,你要球是吗?我这不是整天像小孩似的原原吗?天天都见的那张脸,就是再美,也不能给我多大的冲劲啊!于是,拉长了我那长得很有个性的脸,双手放进裤兜,拽得跟什么似的问:今天怎么像丢了魂似的?找你的夫君啊?说完了我就后悔了,这小原原冲着我就瞪眼,瞪完就哭嘿!我说我怎么着你了啊,你就在我面前哭啊?这影响多不好啊?!我这名草还没主呢没等她答应,我就强行把那小丫头拖到隐秘处接着,那咱就盘问盘问吧;;闹了半天,原来是有人抢了她的球,,多大事啊?!至于哭成那样吗?我立马冲回教室(累得我还剩一口气了),然后又用最后那口气跑回来;;;;;谁知道她说这球不是她的!死活不要,我说,什么球不是球啊?!你就拿着先用呗!她倒用手抹了抹眼泪,嚷:你们老师没教过你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啊?!得,好人做到底,我就帮那小丫头找回那球。刚一转身,就见一人高马大,外加皮肤黝黑的壮汉拍着球走过来了!然后,我就用一种哀怨的眼神盯着原原,可她楞没理我!***,我今天算是倒了霉了我仔细打量了他一下,此人身高185CM左右,与我不相上下,体格与我差不多,那不就是皮肤比我黑点嘛,恩,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啊,在美女面前不能丢脸!于是我走上前去,问道:小子,这球挺眼熟的嘛。那人先往后稍微退了点(但还是被我敏锐的眼睛看见了),然后瞬间变了个笑脸:是吗?很多人都买这个球的,既经济实惠,质量又好,真是thebestattheprice!就在学校门口买的,你要不要买一个?倒,会说几句洋话就在这放洋屁吗?居然还做广告?要是按我的性格早抽他了,但美女面前,还是斯文点比较好。噢?是吗?这位小姐也丢了个这样的球啊,而且在球底刻了‘GENIUS’的标记呢(其实我怎么可能知道这标记呢,是我瞎掰的),你这个他果然上当了,扔掉球就奔了。我捡起球还给原原,她给了我一个很灿烂的笑脸,而且好象还有不一样的眼神呢。她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声音说:你怎么知道我有那个标记的?说完就指给我看。哇,这也能中?赶快去买体彩啊!但是我还没被金钱冲昏头脑,美女在身边要镇定,要显出视金钱如粪土的英雄气概(好难啊,还是先想好什么数字吧)。正在我自我陶醉的时候,同班咚咚老远就冲着我大喊起来:唉,数老找你让你快去。不是吧,这么惨,喊我干嘛;数老说你昨晚作业太烂,让你到办公室重写啊,!美女还站在这里,脸丢大了,转头一看,原原果然是满脸尴尬的.站在那,还好她善解人意,说她有事先走了。下面我就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老师办公室(曾经有一次拖了一会儿,结果罚站了两节课)摆出一个自认为帅过仔仔的笑容,想让老师看在我这么帅的份上,少骂点。(因为她是老一辈教育者,严厉可想而知)可是老师还是没给我这帅哥面子,到了办公室,拿出作业就开讲,在那么多老师面前,丝毫没留余地,其实我那作业还好吗,只不过昨晚游戏玩多了点,把两个小时的作业压成半个小时来做罢了,正确率也还有25%啊;;老师还在滔滔不绝的讲着,我也是在无趣,突然发现老师一直盘得很好的头发中间,竟是空的,怪不得老师每天都要把,两边的头发往中间梳了再梳,这个特大发现一下让我变得很兴奋,想想明天这肯定是特大新闻,想到这不禁暗自窃喜,想象明天同学们围着我时我那得意的样子竟不由地笑出声来――不好!老师瞪着她的小眼睛看着我,吼了一声:你在干嘛?!这声音绝对超过120分贝,办公室的玻璃被震碎了。唉,这个星期第4次了啊!我向大家的耳朵感到抱歉。

  真不知道接下来的这段日子是怎么熬的,当我有命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黑了,伸手不见五指。唉!深夜的天空,万籁俱静,满天星星眨着眼睛,微风轻轻吹过。好惬意啊!这么好的夜晚不能浪费。我来到湖边坐下,看着月亮在水中的倒影。投下一颗石子,月亮的影子支离破碎,而头顶的月亮依然明亮完整。我想这就像从两个方面看一个人,一方面是完美的,另一方面是残缺的,比如我。我有英俊的外表,高大的身材,优异的成绩,对同学满腔热忱,总是乐于帮助他人,对朋友肝胆相照,从来不算计任何人,真诚地对待每个人。所以,在老师和同学眼里,我很优秀,就像这天上的月亮,皎洁完美。而我在家里就是另一副面孔,一副连我自己都想象不到的面孔。我对父母不尊重,总是对他们大呼小叫,使唤来使唤去,有好吃的自己独吞,从不帮他们做家务活。在家里,我是一个自私、冷酷的家伙。父母虽然说过我,指责过我,可却仍一如既往地关心我,照顾我,于是我变本加厉。家里的我和学校里的简直是判若两人,家里的我就像这水里的月亮,残缺不堪。看着天上、水里的月亮,我突然想到,我之所以对父母这般,是因为我知道不管我怎么样,他们都不会背叛我、抛弃我,不管我怎么样,他们也是从心底里真心地爱我。这就是亲情,与生俱来的亲情。亲情是一种力量,是一种要比爱情更持久,更内敛而热烈的力量;亲情是一种力量,是一种要比友情更坚固,更无私而更真实的力量!月光下,我大彻大悟突然间发觉身边不知何时坐了一个人,是原原。她笑着说:今天谢谢你。不用。在想什么呢,她问道:好象很专心的样子。我说:嗯,你觉得亲情、友情、爱情哪个重要?她考虑了一会,重重地说出两个字:亲情!亲人给我安全感,不管我在哪,我都能感觉到他们在支持我,鼓励我,给我很大的勇气。有时候爱情有些虚伪,对方看中的也许是你人以外的东西,有时候友情有些残酷,也许伤你最深的就是你最好的朋友。只有亲情不,她永远都是无私的,你们生来是一家人,到死也不后悔。而爱情会有分手的时候,友情会有破裂的时候,只有亲情不,她永远眷顾着你,陪伴着你!我笑着表示同意,我真的同意。听了她的话,我有些惭愧,为什么我到今天才明白这些呢?看星星吧!今天的星星好亮啊!我们俩仰着头,一瞬间,流星划过,许下心愿:希望水里的月亮和天上的月亮一样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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