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2-05-08 18:05:53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装修合同集锦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装修合同集锦7篇

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天,本工程自年 月 日开工,于年 月 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

  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仟元整。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三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6、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深圳建设局颁发的.《深圳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因东莞未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根据《深圳市家庭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乙方须承担壹仟装修押金。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二、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 平面图纸一张;

  b) 相关施工黑白图纸一套;

  c) 不另提供剖面和效果图;

  d) 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80元/A3纸、680元/A4纸;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 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 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 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鉴于部分项目涉及到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因此,凡本工程预算清单有以下装修项目时,均可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门及门套、窗套(不含油漆)

  2、吊顶(不含乳胶漆、油漆)

  3、家具内、外饰面板

  4、水电改造(验收数量及材料)

  5、木地板、地脚、天花角线(不含油漆)

  6、大理石(花岗岩)台面及门坎

  7、防盗网、铝合金窗、门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甲方: 乙方:

装修合同 篇2

  装修前签订一份装修合同,既可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也是装修后保修的凭证。如果这份合同签得不恰当,不仅不利于业主,反而会给业主带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情况下,装修公司在对要装修的房屋进行测量以后,都会给业主一份预算书,如果业主对预算书没有意见,装修公司就会出示一份格式合同,业主对装修专业不是很懂,很容易悼进装修公司挖好的陷阱里。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对以下几个方面要多加小心,以免签订一份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小心预算中的漏项

  装修公司担心预算做得太低,会降低自己的利润,预算价格报得太高,会把业主吓跑,于是就在项目上做手脚。往往把一些应该做的项目故意漏报,这样总造价就下来了,而在实际做工程的时候又把这些项目都做上,工程做完以后,装修公司就拿着这些帐单来要钱了。

  提醒:在看装修公司的预算时,一定要对所列项目进行审核,看看有没有漏项,如有,及时在预算中进行完善。

  总价款注明包水电

  有的装修公司的在做预算时,往往把水电单独列出来,不写入整个预期算当中,并只写明预收费用,实际费用等工程完工后,再据实结算。而在合同中只签一个总价款是多少,且不注明这个总价款是否包括水电工程,装修业主都有会认为这个总造价肯定是包括水电工程在内的',一般不会提出异议。而工程完工后,装修公司就会告诉业主,合同总价款是不包含水电工程在,要另计,且算出不来的数额远远高于预算中的数额,因为水电工程是隐蔽工程,完工以后是很难进行准确的统计的,所以往往是装修公司说多少就是多少。到这时,装修业主也只好自认倒霉。

  提醒:要注意装修在这方面做的手脚。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水电包含在总造价内,避免日后纠缠不清。

  注明材料品牌

  在材料品牌方面,装修公司一般都会满足客户的要求,用业主指定的品牌,但往往做完后并不理想。这是因为同一品牌有多个系列的产品,价格不同,出来的效果肯定不同。

  提醒:在预算中,不仅要注明用什么品牌,还要注明是哪种品牌的哪一系列的产品,因为不同的系列不仅质量不同,价格差异也很大。

  各项费用分项列出

  有一些装修公司在进行报价时,把管理费、工价、材料费打一个总的价格,这样业主就无法清晰的知道每一项的具体花费是多少。

  提醒: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求把管理费、工钱、材料费分别列出来,这样工价、管理费是否偏高,材料费是多少一目了然,这样做也便于工程完工后进行工程决算。

装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XX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xx版)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四、本合同示范文本是《XX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20xx版)的修改版本,自20xx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XX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装饰施工地址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 房 厅厨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

  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元,

  税金(3.41%) 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

  自 XX年 XX月 XX日开工,至 XX年 XX月 XX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

  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

  │ 工程进度 │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

  ├─────────────┼─────────────┼──────┼───────┤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 │元│

  ├─────────────┼─────────────┼──────┼───────┤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 │元│

  ││收│││

  ├─────────────┼─────────────┼──────┼───────┤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 │元│

  ├─────────────┼─────────────┼──────┼───────┤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

  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XX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

  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装修合同 篇4

  业 主(甲方):监理单位(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银行**分行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

  2、工程内容:**银行**分行开发区支行室内外改造装修、土建、消防、空调、水电工程

  3、工程造价: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合同价

  4、合同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条:公司委托代表

  **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分公司派驻毕立华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包括土建、装饰、水电等)

  第四条: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工程合同价的1.76%计算工程监理费。

  2、进场七日内支付30%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监理费至95%,如有罚则约定范围的相应扣除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决算完毕监理费余款付清。

  第五条:监理的义务权力

  1、监理的义务:

  1.1、监理参与业主装饰工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设计图审定、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的整个流程范围,并明确赋予其职权和工作要求;

  1.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3、协助业主办理消防、质监等有关开工手续,并代表业主组织工程分部和竣工验收整理存档工作;

  1.4、监理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注重信息、新工艺、新材料,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证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设计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1.6、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提出,由监理研究处臵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有关方发生争执时,监理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等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7、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2、监理的权力:

  2.1、装饰工程中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2.2、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经济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2.3、装饰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2.4、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厂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监理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工、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2.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确认权。

  第六条:业主的义务及权力

  1、业主的义务

  1.1、业主应向监理提供项目文件及资料,并负责装饰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1.2、业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1.3、业主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情况的领导、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和领导,要提前通知监理;

  1.4、业主应当授予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权利,及时通知已选定的设计方、施工方,并在与设计、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理。

  2、业主的权利

  2.1、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2、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公司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七条:罚则约定

  1、工程施工期内,监理方必须常驻工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钱财,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与业主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八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及解释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进行变更。

  3、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业务或业主提出终止要求的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4、本合同依据《合同法》、《**省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省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规程》享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业 主:(签章)**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甲方代表:(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分公司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5

  (一)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房型_______房_______厅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______工期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

  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____________元订金,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3)

  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4)

  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4.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6

  ___________公

  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 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贰万元(20000.00)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xxxx公司 乙方:xxxx

  办公地址: ___________ 办公地址: 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xx年 3月 20日

装修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___

  (承包方)乙方: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官塘新村_栋_室内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安徽省铜陵市_区

  1.3、承包范围:官塘新村_栋_室内所包含的所有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具体承包范围详见附件。

  1.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2月23日开工,于20xx年4月3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标准

  1.7 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元整。

  第2条甲方义务

  2.1、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3条乙方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经甲方确认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327-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不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本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进场施工前后三日支付_元整,工程进度过半支付_元整,工程完工支付_元整,剩余款项_元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支付。

  6.2、本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为结算依据,具体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到现场能够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

  6.3、主材单价均以签约以后的材料报批核定为结算依据(即由乙方报给甲方审核后确认),其余人工单价、辅料单价、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按合同清单计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6.4、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合同预算价的基础上对变更部分进行适当的调整,变更增加项目,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对应的单价计算;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以类似项目单价为基础,按预算计价原则调整后作为结算单价;合同中没有的项目,乙方按预算计价原则重新编制综合单价,按甲方审核确认后之单价结算。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防火要求,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供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主材报价单中品牌质量等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2、所有涂料品牌应明确为“”,具体使用系列由甲方届时确认;木工板品牌明确为“---”牌;所有PVC管材、管件均为“---”牌,所有电线均使用“---”牌;所有地板均为“---”强化地板,厚度为1.2cm,规格为80cm*12cm;所有墙砖地转均为“”牌;所有塑钢门窗均为“” 牌。乙方提供材料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品牌、规格等要求封样确认,在施工过程中供应的材料须经甲方核验符合封样标准后,方可使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必须按甲方指定产品购料,所有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材料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确认品牌价格后方可自行采购。乙方采购材料与甲方指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重购,甲方不承担任何原购材料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甲供材料的有关约定及结算原则

  甲供材料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应当对甲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和规格差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能使用或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责任,但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不予另行补偿或双方可另行协商。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总合同价的0.2%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9.3、乙方按照合同、设计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经甲方和有关部门验收工程质量合格,若在约定时间无法通过验收的视为不合格,达不到要求的扣罚合同价8%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9.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或伪劣产品的,应按该材料、设备合格品价格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9.5、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6、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9、在合同质保期内,如甲方报修,乙方应在2个小时内予以回应,8个小时内进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费用从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第1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2年保修期满终止。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执1 份,乙方执1份。

  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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