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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通用10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通用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住宅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以上工程造价中是否包含隐蔽工程(水电项目):
□a.包含水电项目□b.不含水电项目
隐蔽工程(水电项目)款:本合同隐蔽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报价单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工艺标准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4)总造价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包含隐蔽工程)。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定,并告知乙方。
4.5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水电工程施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5.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对现有房屋结构中有卫生间等电位联接装置的,不允许覆盖,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等电位联接,以防漏电、静电、雷电。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5.7水电工应持有岗位证书。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期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须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按国家现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17)的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四)、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见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协商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收口完成、定制产品测量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工程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见附件三)、《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该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天津市家居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____解决方式;
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场主办单位____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2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
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名称:_________。
1、2施工地点:_________。
1、3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4工程户型:_________。
1、5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6%收取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1、6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7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8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1:附件1、《诚之龙装饰装修预算单》)。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其它约定标准: 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3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制性规定的违法或违章行为。
3、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6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7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8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参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4配合甲方委托人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7)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6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关键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
C、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D、木工收口、
E、吊顶基层。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4、7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4、8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9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10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或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及材料品质。设计应包括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而现场私自制作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见附件4、《诚之龙装饰装修合同工程变更单》)。
5、2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参照原预算单价制作预算造价单并协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5、3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工程造价预算之内并参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4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以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须对导致停工的事件作书面记录并书面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应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7、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委托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_____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_____元。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_____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_____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_____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_____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____天_____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_____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附则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_____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
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4
供方(甲方):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合同由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采购甲方的_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采购: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十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地板砖:60cm×60cm,25元/张×23000张=575000元木工板:2870×120元/张=344400元
油漆:210桶×80公斤/桶×650元/桶=136500元
合计:壹佰叁拾陆万伍仟元整(1365000元)
四、货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货款总额,于7月15日前支付完所有材料款。
收款单位: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前。
六、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5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施工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
二、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甲方提供主材,乙方包工、包辅料的(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总包干方式。
四、工程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元(大写:元整),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辅材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见材料一览表。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工程款的10%;水电材料进场付工程款的30%,泥水材料进场付工程款的30%;漆工材料进场付工程款的25%,总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5%,以收据为准。
第五条:保修期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隐蔽工程为五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芜湖美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面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施工工期:土建工程未完善,需至20xx年3月份完工)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7、合同价款:参照工程立项清单(合同附件),即人民币元,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应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要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时乙方应及时向甲反应,甲方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要和样本一致,如有变动要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善自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加以处罚。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并加以处罚,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6、工程保修期壹年。
7、甲方在本工程中对分项工程有改动,但在分部工程之内不另计价。得另计价部分乙方要提前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同意甲方不给予验收。
第四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造价:参照工程预算书(合同附件1)。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结算方法:
(1)各项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分部分项单价按照工程预算书(合同附件1)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2)付款方式:首付总造价的30%,中期总造价的30%,油漆工进场总造价的注: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款给乙方,甲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因因而造成的损失有甲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空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开工前要提供各种材料样本、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并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局面通知甲方。要注意节约,文明施工。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合同签定后施工前,一方如果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另一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省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定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当事人自愿签证的,具有法律责任,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 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 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与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约定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与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与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与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与赔偿责任。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约定
1、 结算方式:
(1)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 保修时间
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8月26日
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8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价约人民币x元。其中单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工程量按实结算,拆除及清运废土项目包括本项目所有应拆除和清运的范围。
三、施工工期:x个日历天(自xx年x月x日开工至xx年x月x日完工,其中一期工程应于xx年x月x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
工期相应顺延。)
四、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国家建筑行业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乙方施工人员进驻工地现场须服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自觉清理现场卫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先付给乙方备料款人民币x元。余额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x天内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施工,所用材料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甲方确定的'样品要求。
七、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天派人到现场无偿修复。
八、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因维修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工期顺延,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工程项目如有数量增减或改动,在装修过程中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含设计平面图、预算表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9
发包人(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承包人(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长沙市井湾子金领家族二期2栋二单元1137房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橱卫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过道吊顶制作;(3)鞋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4)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5)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6)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
(7)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8)室内榻榻米、地板的铺设与安装;(9)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0)其他相关业务。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大部分包料(瓷砖、板材、电线、水管、扣板等主料;水泥、木料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家电、洁具等);(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 -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件1: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1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2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3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4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6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7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18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19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0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1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 质量标准。
第22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3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24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试下: a 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b 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c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d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e 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f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g 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25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工程进度 支付金额 备 注;第一次 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预付 元材料费,第二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付 元;第三次 交付正常使用后10天内付 元;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1 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泥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2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 3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
第26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1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27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28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2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30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31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
第32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33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34条 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长沙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35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36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37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天津市装饰装修合同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2、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3、本工程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4、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如遇雷雨天气,不适宜施工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按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验收。
三、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大写)本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表,如有增加工程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工地开工,按工程预算总造价45%付款。
(2)木工完工后付工程预算总造价40%的工程款。
(3)涂料工进场,付预算总造价10%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5%工程款。
四、甲方职责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并协调好各部门、邻居关系,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3、负责审核图纸并签字认可,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施工,工期顺延。工程项目如变更或增加,双方协商调整施工图纸、工程费用及工期,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修改或变更、增加。4、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5、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6、及时按本合同第三项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五、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
2、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3、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并遵守小区有关管理制度。
4、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
5、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6、如期进场施工,按期完工。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必须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签字认可,顺延工期。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拔付工程进度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按付款额的0.1%支付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保修条例
1、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若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易耗品(如拉手、门锁、灯泡、灯管、水龙头等)除外。若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乙方可协助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
1、乙方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甲方人员(除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人身安全或其它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非甲方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安全或其它安全事故的,则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_______乙方:_______
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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