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装修合同

时间:2022-02-26 20:00:05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装修装修合同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精装修装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装修装修合同15篇

精装修装修合同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甲乙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甲乙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甲乙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精装修装修合同2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39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日期: 乙方签字:____日期: 丙方签字:____日期

精装修装修合同3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1.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的住房出租给乙方做 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属于多层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完整,墙面清洁,家具、家电完好,水、电、气均已开通。

  2. 出租屋内包含家具、家电价值等详见《租赁合同之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 2. 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赔偿违约金并且押金不退。 4. 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有毒有害物品;

  5. 出租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漏水等导致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押金元,付租金方式为押一付三。在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乙方应支付押金和三个月租金。

  2. 乙方每月 日前缴纳下月租金,乙方可以现金形式或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3.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出租期间,水、电、气、有线以及物管费(包含卫生费,污水费,垃圾费,公摊费)由乙方及时缴纳。因乙方不按时交纳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要保持房屋墙面、窗户、玻璃、地面、所有设施及家电、家具的完好,如有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2.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人为破坏除外。乙方在租赁期间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则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 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2. 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4. 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之附件一

  房屋交接书

精装修装修合同4

  甲方(装修方):

  乙方(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就"阳光会所"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贺兰县虹桥路天鹅湖小镇

  2、房屋结构: 框架

  3、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阳光会所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附表第3:乙方提供的《阳光会所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二、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 天,开工日期:20xx年3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 日。

  三、工程价款

  1、装修费用:本合同项下装饰装修预算价款人民币为(小写 (大写(详见附表4:《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2、付款方式:

  1、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装修结算单和装修决算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

  五、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对于变更相关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或签订补充协议。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

  (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6:《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7-1:《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7-2:《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竣工验收未经通过的,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

  6、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其它一般规定

  对甲方的'规定:

  1、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

  3、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对乙方的规定: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甲、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 首先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xx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

  业主房号

  维修单位

  合同编号

  回访日期

  交付时间

  质量等级

  回访方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xx年xx月xx日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或记录):

  xx年xx月xx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

  xx年xx月xx日

  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物业、甲方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工程维修记录表

  维修单位

  业主房号

  维修部位

  维修日期

  维修内容:

  签发人:

  xx年xx月xx日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业主/用户评价:

  xx年xx月xx日

  物业、甲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500-xx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2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情况(从维修质量、速度、服务配合、客户评价等方面体现),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90%以上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罚款。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50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10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5佳返修人员,5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100元现金奖励,并建议各单位将该员工作为后续保修人员留用,同时满意度较差的人员不得从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1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0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精装修装修合同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如下: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______元。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

  二、设计费用:____________

  设计费用为_________每平米,共_________平米,总计为: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____________

  1、设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____________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

  甲方权利:____________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思想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____________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自己思路或其他相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____________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对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____________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实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理应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理应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其他: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精装修装修合同8

  承接方(乙方):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3、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精装修装修合同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座落在 楼单元 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内墙壁、门窗、水电、煤气、暖气、闭路、电话等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房屋租期为年,即从20 年 月 日至20年月日止。租金每年 元,(小写元),即签定之日预付 年租金。

  三、租期内,水、电、暖气、煤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交付甲方押金: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结束后,如甲方查看房屋及房内设施完好后,可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注意房屋及人身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签定协议后,双方按以上条款执行,共同守约。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______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_________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______个厨房,______个卫生间墙面_________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_________瓷砖,要求平整;______个阳台地面铺设_________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_____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11

  委托人:

  监理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监理服务期 。

  本合同一式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 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电话: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大厦会场租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地点、租金及押金

  时间:

  地点:

  场租价格:

  附加服务内容及价格:

  总价款:

  预付款:

  二、工作程序

  1、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后 天内,向甲方预付总价款________%的预付款,乙方不按约支付预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签署本协议并在乙方按约支付预付款后,将在约定时间、地点及所商定的标准为乙方提供一系列优质服务。

  3、当本次租赁服务结束当日,乙方向甲方按约结算。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会场留存及布置,不得擅自改变会议时间、地点或场次。甲方若需变更会议地点、时间,须提前 日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若甲方擅自取消会议,甲方须支付与预付款等额的违约金。

  2、乙方责任:

  ①乙方在预定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取消租用场地,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等额的违约金;甲方直接在已收的预付款中抵扣。

  ②乙方若需变更会议时间或场地,需提前 日通知甲方,甲方在会议安排许可的`情况下做出调整并收取总价款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若甲方不能调整会议时间、场地导致乙方取消本协议,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③会议期间若乙方将会场的设施、设备、低值易耗品等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甲方会场的设施、设备、价值易耗品的价格见清单,该清单为协议附件。

  ④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每日向甲方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结算方式

  现金或支票、汇票。

  五、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当甲方、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发生,则允许一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六、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承租方、租赁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承租方签名(盖章): 租赁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装修装修合同13

  合同编号:13897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本: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协议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下列几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总工期:日历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日历天

  单栋工期为:日历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天内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计划进场后,因甲方设计变更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进场未满足乙方提交的材料进场计划的要求,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因此延误的工期责任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由甲方负责运到工地,乙方在送货单上核对并签认,并由乙方负责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切割磨边加工等一切后续工作,以上工作(包括期间的损耗、损失)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牌、型号、价格以施工现场收货单为准,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及附件《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单价清单》。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损耗率见本合同附件~附件、附件~附件,本合同附件~附件、附件~附件的总损耗率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领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数量=施工项目工程量×(1+总损耗率),超出此数量范围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定后乙方方可领用,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含采保费和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送检由乙方负责,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垫付,由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相关收费票据上签字确认后与最近的进度款一并支付。

  六、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送检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且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

  一、暂定总价(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人民币(¥元)。

  二、计价方式

  1、住宅套内装修工程(不包括:)

  (1)采用每平米套内面积单价包干的方式,具体每个户型的每平方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见本合同附件。每个户型的每平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的造价分析见本合同附件~附件。

  (2)工程量的计算:根据施工竣工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结算按实际完成户型的套内面积乘以对应户型的合同单价结算。套内面积计算规则为:各套公用墙(包括各套之间、各套与公共建筑间的分隔墙及外墙)的中心线所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中心线以外的飘窗台面积不计算装修面积);阳台装修面积(含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净面积(不含外墙)的一半计算,露台不计算面积。

  (3)套内面积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该项工程项目施工图中所有的及施工图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该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该项工程描述存在漏项、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该项包干单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4)住宅套内面积包干单价不含入户门、入户门槛石、弱电的管线(除有线电视线外)及插座面板(除宽频电视插座外)、入户总电箱等。其它不包含内容:

  2.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包括首层入户大堂及首层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其它包含的内容:)

  (1)采用含税单项单价包干方式。具体的'包干单价详见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2)计算规则为:各单项子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单项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施工图或报价清单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3、按以上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造价包含的内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在内)、搭拆脚手架工料费用、石材磨边、材料加工(含甲供块料加工)、开槽、防污、防水、以及幕墙防污防腐防火防水防雷、钢型材除锈防腐费、吊装费、工程及材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包含幕墙的“四性”试验检测费和实验的试件材料费及安装人工费)、各种材料损耗费、卸车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负责其它专业承包人施工收边收口产生的费用、技术处理费、保管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前清洁费、远程施工增加费、现场经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

  4、包干单价不含主体配合费,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主体单位。

  5、主体单位的配合内容为:详见第十一条

  6、若由甲方提供水、电源,则水电费按甲方实际代缴数额由甲方从乙方的每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负责其它专业(土建专业除外)的楼板或墙体穿洞的收边收口等工作,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甲方不予另行签证。

  8、甲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

  9、甲方只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若装修单位在主体单位拆除垂直运输设备后进场,则由装修单位自行解决运输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装修单位不准使用客梯进行运输。”

  10、乙方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乙方、总包定位、监理单位对土建、装饰施工界面进行勘测、交验、核对,并形成书面文字备案;若甲方未及时组织四方进行界面交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

  三、调价方法:

  (一)住宅套内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附件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附件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附件外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则附件~附件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二)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附件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附件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附件外的项目,由甲方签证,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种、规格或者价格时,则附件~附件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三)本合同适用于下列第种情况

  第1种情况:本合同附件~附件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的“单套套内面积”及附件~附件、附件~附件中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为暂定,待详细图纸下发后1个月内双方根据施工图纸重新核对“各户型单套工程量”、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和“单套套内面积”,并根据核对后的结果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调整本合同造价。(本条适用于未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2种情况:本合同附件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的“单套套内面积”已核对完毕,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价格变更及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各套内户型清单子目数量及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本条适用于已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并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甲方按分期分批施工部分合同暂定价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

  其它约定:

  二、乙方每30天申报一次进度款,经核实后7天内甲方按乙方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含签证)扣除已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当期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款项应在领用之日起第60天后申报的第一笔进度款中按70%的比例扣除完毕,不足扣的在下一笔进度款中扣完,在最后一次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已领用的全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含乙方库存部分)的剩余金额,进度款不足抵扣的,在结算款中扣除。

  即:当期实际支付的进度款=(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当期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当期满足扣减条件的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70%。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应在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办理结算后30天内,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至实际工程结算价的97.5%,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应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

  四、工程结算价的2.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支付2.3%,其余0.2%待防水工程五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

  五、乙方在领取每一次工程款时须向甲方提交建安发票,发票金额为包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在内的装修造价,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等额材料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工程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含甲方代付代扣材料款在内的工程总价。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场地移交标准:

  1、内墙抹灰、卫生间沉箱回填及找平完成。

  2、垃圾清理干净,楼面不得留有浮渣。

  第十一条:施工配合和总包服务内容

  1、总承包单位提供现有室内外垂直运输及室外脚手架供乙方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大、中型设备、机械除外),乙方对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须服从甲方的整体安排,乙方须对室内垂直运输设备进行保护,由乙方承担因室内垂直运输设备保护不利造成的损失

  2、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垃圾及余泥外运。乙方将垃圾及余泥堆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地点(但甲方与总承包单位指令出现矛盾的,以甲方的为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外运;若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在甲方工程师的见证下,总承包单位有权派人将作业面清理,对于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转扣给总承包单位。

  3、总承包单位每栋每单元提供水电源点(如不能提供水电源点,也可按总承包单位现有水电源点情况适当提供,但须满足本工程施工接取水电源的需要),乙方需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承担水、电费(须分摊总表线路损耗),将由乙方自行缴交给主体施工总承包人。

  4、总承包单位及时提供装修工作面以及符合要求的标高线(水平线)及轴线(垂直线)。

  5、乙方进场施工时,在甲方或委托的监理组织下,乙方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以明确所移交场地的范围、条件及相互责任。

  6、总承包单位负责土建修补工作,因乙方原因而需要重复打凿所产生的修补或由于乙方的错误而导致的返修、返工等引起的修补,由乙方自行修补并承担费用。

  7、乙方在进场前,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及临水临电供应协议书,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的进场,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排栅、场地等,应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建(施工现场不许搭建生活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设施需要拆除或迁移时,乙方应服从并负责拆除或迁移,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中,不另计取。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甲方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三、乙方应至少任命一位称职的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建造师)常驻工地,作为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项目经理的人选必须经甲方审批。

  四、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从事同类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任何发给此项目经理的指令将视为已有效地发给乙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天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甲方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项目经理离开期间,乙方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

  六、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当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超出三天的,每超出一天,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20xx元递增;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力指令乙方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

  七、乙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同时甲方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指纹考勤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已仔细察看过招标样板,并熟知甲方对相关的材料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样板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提供的招标样板施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不作调增。

  二、本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0.5%的履约保证金或3%的履约银行保函。乙方未依本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抵扣。

  三、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已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入户门、地毯、地板、石材地面部分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若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整改、修复或赔偿甲方委托第三方单位修复费用。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已在相应的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另行增加。

  五、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并确保通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取得符合验收备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六、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七、乙方承诺就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与甲方及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签订《代付代扣材料物资款三方协议》,此合同作为甲方受乙方委托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物资款给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的依据。

  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每月收到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材料物资款后,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应于收款时开具等额发票给乙方,此发票由甲方转给乙方。

  九、乙方认同《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内容,并作出慎重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十、甲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为:,乙方依本地址向甲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甲方如变更上述地址应及时通知乙方,避免发生延误。

  十一、乙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为:,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十二、乙方负责清除和外运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垃圾,包括设计修改、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的要求将垃圾堆于工地内自然地面上的指定地点。工程竣工前负责完成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施工和生活设施拆除)。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前完成场地清理,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通用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如甲方工作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可以向甲方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十五、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与传真:电话与传真:

精装修装修合同14

  发包人:(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联系人:

  承包人:(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 室内装修工程与施工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如下:

  一、 装修项目:

  1、 具体如下:

  二、 装修地点:

  三、 装修方式:本项目装修采取乙方包施工、材料、沙发、灯饰全包干方式,包干内容主要有:

  1、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施工图以及乙方报价清单等进行施工。

  2、 如因施工图纸表达不清晰或不合理,乙方应该与甲方充分沟通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3、 包施工及管理:乙方对本项目装修施工实行一次性包工、包料、包沙发、包灯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水电费与管理费,包各项保险费与应缴税费等一切有关事宜与费用。

  4、 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的任何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及机械的安全事故、管理事宜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工程收入应缴交的有关税金和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担负。

  四、 装修工期:本项目设计装修工期定为 天,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具体时间以乙方进场时间开始计算。该工期届满时,乙方须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将样板房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如超期交付使用每天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五、 装修施工质量要求:

  1. 本项目主要装修材料的质量要求是:材料品牌产品、材质、颜色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用料、相关工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详细说明选材和施工,材料的选择确定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2. 本项目建设装修的质量要求是: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设计变更通知等组织施工;操作规程全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的要求,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的指标,装修效果使甲方满意为止。

  3. 本项目整体效果及质量标准是:应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将利润控制在不超过10%的范围,以达到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总体效果和质量要高于现有宝安中心区在售楼盘的电梯大堂标准。

  4. 本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免费保修期自本项目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六、 装修费用

  附件工程报价清单)等,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 元/㎡计算,即折后总额为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 元整 (¥ 元),结算时不再增加调整工程造价。如乙方没有按照工程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施工,未施工部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程报价清单如数扣除。

  装修的具体项目详见经双方确认的有关施工图纸、工程报价清单。费用总额的确定为双方充分协商的最终结果,对于核算中可能存在的漏算、错算、少算等因素均已全部考虑在内。乙方所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仅供签合同时给甲方参考,总之该项目的承包价应做到项目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果乙方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不能满足该项目的需要,不够部分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超出实际施工工程量,甲方有权如数照扣。除非甲方对装修项目再作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增加),否则对装修费用不再作任何增加调整,包括施工中对个别项目的局部修改和验收中可能出现的返工现象等,均由乙方在本合同装修费用总额内处理。

  七、 付款方法

  乙方按本合同书规定的要求施工时,甲方分四期按下列方式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

  第一期:乙方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进场、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30%后,甲方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0%,

  第二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60%后,甲方再次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三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80%后,甲方再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四期:样板房室内装修完工且所有家私配饰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甲方7天内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即人民币;预留数额为装修费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予乙方。

  八、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 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接头。

  2. 按时支付装修费用,否则逾期10天后,每天支付欠费数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乙方:

  1. 严格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原材料等级与规格、建设项目质量要求等组织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及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及时向甲方说明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寻求解决。服从甲方、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对样板房装修的修改意见,否则,若装修项目质量不合格,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并按期竣工;在工期不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

  2. 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有本项目装修施工交付甲方使用。若出现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造成延误项目竣工、推迟使用的现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工程队施工,其他工程队施工的`成本高于本合同造价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负责。

  3. 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环境绿化、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否则担负相应的责任。

  4.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或附属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担负相关责任。

  5.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若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不合格,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乙方自负,并不得延迟装修工期,按合同期限竣工。如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6.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装修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项目竣工后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装修项目成品进行保护,否则如有任何毁损灭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7. 乙方在工程中的材料应按甲方认可的材料样板提供,如有材料代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如有工期损失不预顺延。

  8. 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做广告宣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1套完整的竣工图及光盘。

  九、 工程竣工验收及标准

  工程竣工后2天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期为三天,由双方派代表到工程现场验收。验收以合同附件,工程附图所载明的质量及技术标准进行,同时提供相关主材合格证书。经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当即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给乙方,乙方则应立即清理并退出工程现场,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立即修理、更换或重做,所需时间计入合同工期。

  十、 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乙方责任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和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到场维修。如乙方不维修或维修不当,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证金里扣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签订有关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或有关协议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2. 经双方确认的与本项目建设装修有关的设计图纸、作法说明、设备清单、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是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3. 本合同书原件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施工图纸

  工程报价清单

  甲方:

  签字盖章:

  时间:

  乙方:

  签字盖章:

  时间

精装修装修合同1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 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合同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 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20xx年XX月XX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下列几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总工期:日历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日历天

  单栋工期为:日历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天内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计划进场后,因甲方设计变更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进场未满足乙方提交的材料进场计划的要求,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因此延误的工期责任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由甲方负责运到工地,乙方在送货单上核对并签认,并由乙方负责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切割磨边加工等一切后续工作,以上工作(包括期间的损耗、损失)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牌、型号、价格以施工现场收货单为准,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X及附件X《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单价清单》。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损耗率见本合同附件X~附件X、附件X~附件X,本合同附件X~附件X、附件X~附件X的总损耗率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领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数量=施工项目工程量×(1+总损耗率),超出此数量范围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定后乙方方可领用,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含采保费和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送检由乙方负责,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垫付,由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相关收费票据上签字确认后与最近的进度款一并支付。

  六、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送检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且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合同价

  一、暂定总价(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人民币(¥XX元)。

  二、计价方式

  1、住宅套内装修工程(不包括:XX)

  (1)采用每平米套内面积单价包干的方式,具体每个户型的每平方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见本合同附件XX。每个户型的每平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的造价分析见本合同附件X~附件X。

  (2)工程量的计算:根据施工竣工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结算按实际完成户型的套内面积乘以对应户型的合同单价结算。套内面积计算规则为:各套公用墙(包括各套之间、各套与公共建筑间的分隔墙及外墙)的中心线所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中心线以外的飘窗台面积不计算装修面积);阳台装修面积(含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净面积(不含外墙)的一半计算,露台不计算面积。

  (3)套内面积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该项工程项目施工图中所有的及施工图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该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该项工程描述存在漏项、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该项包干单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4)住宅套内面积包干单价不含入户门、入户门槛石、弱电的管线(除有线电视线外)及插座面板(除宽频电视插座外)、入户总电箱等。其它不包含内容:

  2。 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包括首层入户大堂及首层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其它包含的内容:XX)

  (1)采用含税单项单价包干方式。具体的包干单价详见附件XX~附件XX、附件XX~附件XX。

  (2)计算规则为:各单项子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单项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施工图或报价清单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3、按以上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造价包含的内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在内)、搭拆脚手架工料费用、石材磨边、材料加工(含甲供块料加工)、开槽、防污、防水、以及幕墙防污防腐防火防水防雷、钢型材除锈防腐费、吊装费、工程及材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包含幕墙的“四性”试验检测费和实验的试件材料费及安装人工费)、各种材料损耗费、卸车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负责其它专业承包人施工收边收口产生的费用、技术处理费、保管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前清洁费、远程施工增加费、现场经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

  4、包干单价不含主体配合费,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主体单位。

  5、主体单位的配合内容为:详见第十一条

  6、若由甲方提供水、电源,则水电费按甲方实际代缴数额由甲方从乙方的每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负责其它专业(土建专业除外)的楼板或墙体穿洞的收边收口等工作,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甲方不予另行签证。

  8、甲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

  9、甲方只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若装修单位在主体单位拆除垂直运输设备后进场,则由装修单位自行解决运输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装修单位不准使用客梯进行运输。”

  10、乙方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乙方、总包定位、监理单位对土建、装饰施工界面进行勘测、交验、核对,并形成书面文字备案;若甲方未及时组织四方进行界面交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

  三、调价方法:

  (一)住宅套内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XX~附件XX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XX~附件XX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XX~附件XX外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则附件XX~附件XX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二)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XX~附件XX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XX~附件XX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XX~附件XX外的项目,由甲方签证,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种、规格或者价格时,则附件XX~附件XX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三)本合同适用于下列第XX种情况

  第1种情况:本合同附件XX~附件XX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XX的“单套套内面积”及附件XX~附件XX、附件XX~附件XX中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为暂定,待详细图纸下发后1个月内双方根据施工图纸重新核对“各户型单套工程量” 、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和“单套套内面积”,并根据核对后的结果以补充合同书的形式调整本合同造价。(本条适用于未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2种情况:本合同附件XX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XX的“单套套内面积”已核对完毕,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价格变更及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各套内户型清单子目数量及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本条适用于已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九条 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并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XX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甲方按分期分批施工部分XX合同暂定价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

  其它约定:

  二、乙方每30天申报一次进度款,经核实后7天内甲方按乙方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含签证)扣除已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当期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款项应在领用之日起第60天后申报的第一笔进度款中按70%的比例扣除完毕,不足扣的在下一笔进度款中扣完,在最后一次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已领用的全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含乙方库存部分)的剩余金额,进度款不足抵扣的,在结算款中扣除。

  即:当期实际支付的进度款=(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当期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当期满足扣减条件的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70%。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应在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办理结算后30天内,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至实际工程结算价的97.5%,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应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

  四、工程结算价的2.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支付2.3%,其余0.2%待防水工程五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

  五、乙方在领取每一次工程款时须向甲方提交建安发票,发票金额为包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在内的装修造价,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等额材料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工程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含甲方代付代扣材料款在内的工程总价。

  第十条 现场移交标准

  场地移交标准:

  1、内墙抹灰、卫生间沉箱回填及找平完成。

  2、垃圾清理干净,楼面不得留有浮渣。

  3、

  第十一条 施工配合和总包服务内容

  1、总承包单位提供现有室内外垂直运输及室外脚手架供乙方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大、中型设备、机械除外),乙方对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须服从甲方的整体安排,乙方须对室内垂直运输设备进行保护,由乙方承担因室内垂直运输设备保护不利造成的损失

  2、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垃圾及余泥外运。乙方将垃圾及余泥堆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地点(但甲方与总承包单位指令出现矛盾的,以甲方的为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外运;若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在甲方工程师的见证下,总承包单位有权派人将作业面清理,对于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转扣给总承包单位。

  3、总承包单位每栋每单元提供水电源点(如不能提供水电源点,也可按总承包单位现有水电源点情况适当提供,但须满足本工程施工接取水电源的需要),乙方需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承担水、电费(须分摊总表线路损耗),将由乙方自行缴交给主体施工总承包人。

  4、总承包单位及时提供装修工作面以及符合要求的标高线(水平线)及轴线(垂直线)。

  5、乙方进场施工时,在甲方或委托的监理组织下,乙方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以明确所移交场地的范围、条件及相互责任。

  6、总承包单位负责土建修补工作,因乙方原因而需要重复打凿所产生的修补或由于乙方的错误而导致的返修、返工等引起的修补,由乙方自行修补并承担费用。

  7、乙方在进场前,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合同书及临水临电供应合同书,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的进场,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排栅、场地等,应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建(施工现场不许搭建生活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设施需要拆除或迁移时,乙方应服从并负责拆除或迁移,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中,不另计取。

  第十二条 双方现场代表

  一、甲方授权XX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委派XX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三、乙方应至少任命一位称职的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建造师)常驻工地,作为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项目经理的人选必须经甲方审批。

  四、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从事同类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任何发给此项目经理的指令将视为已有效地发给乙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天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甲方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项目经理离开期间,乙方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

  六、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当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超出三天的,每超出一天,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XX元递增;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力指令乙方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

  七、乙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同时甲方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指纹考勤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已仔细察看过招标样板,并熟知甲方对相关的材料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样板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提供的招标样板施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不作调增。

  二、本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XX0。5%的履约保证金或XX3%XX的履约银行保函。乙方未依本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抵扣。

  三、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已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入户门、地毯、地板、石材地面部分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若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整改、修复或赔偿甲方委托第三方单位修复费用。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已在相应的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另行增加。

  五、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并确保通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取得符合验收备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六、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七、乙方承诺就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与甲方及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签订《代付代扣材料物资款三方合同》,此合同作为甲方受乙方委托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物资款给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的依据。

  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每月收到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材料物资款后,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应于收款时开具等额发票给乙方,此发票由甲方转给乙方。

  九、乙方认同《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内容,并作出慎重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十、甲方通讯地址:XX,邮政编码为:XX,乙方依本地址向甲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甲方如变更上述地址应及时通知乙方,避免发生延误。

  十一、乙方通讯地址:XX,邮政编码为:XX,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十二、乙方负责清除和外运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垃圾,包括设计修改、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的要求将垃圾堆于工地内自然地面上的指定地点。工程竣工前负责完成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施工和生活设施拆除)。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前完成场地清理,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通用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合同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合同书。

  十四、如甲方工作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可以向甲方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十五、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与传真: 电话与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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