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5篇[精选]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就校车服务达成一致。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指派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运行工作相关记录,确保档案有据可查。
3、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乘车学生校园内上下校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内候车安全;做好乘车学生乘车纪律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车内乘车安全。
4、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臵和应急救援知识,督促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5、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自救自护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应急疏散演练。
6、与乙方共同研究制定学校恶劣天气校车运行预案,确保乙方熟知预案内容,以便能顺利根据预案共同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严谨、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7、做好校车校内看护工作。
8、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臵和处理工作。
9、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10、为乙方车辆提供水源,方便乙方驾驶员清刷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卫生。
11、负责保障乙方驾驶员考勤刷卡机正常供电及发车前和收车后驾驶员可以正常刷卡考勤,负责考勤刷卡机的日常管护,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12、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影响校车正常运行情形时,应根据乙方作出的是否停运、是否改变线路等运行方案,及时通知随车照管老师、乘车学生家长,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3、校车运行线路因临时修路等原因需要对校车线路进行调整时,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调确定临时运行线路,并报告主管部门。
二、乙方责任:
1、指派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完善校车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运行工作相关记录,确保档案有据可查。
3、指派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为甲方提供接送服务;做好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工作,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车驾驶人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和校车驾驶要求,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配合甲方组织开展校车应急疏散演练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4、加强校车出车前的安全技术条件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维护、保养,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5、与甲方共同研究制定学校恶劣天气校车运行预案,确保甲方熟知预案内容,以便能顺利根据预案共同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严谨、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6、严格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行驶,保障校车运行安全。严格按照由教育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和甲方、乙方共同审核确定的线路和校车停靠站点行驶、停靠,不得随意更改站点和变更线路。
7、校车接送学生期间发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等原因不能继续运送学生时,应及时对乘车学生进行转运安排。
8、定期检查校车运行线路隐患,并将隐患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至市校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臵和处理工作。
10、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11、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影响校车正常运行情形时,应立即作出是否停运、是否改变线路等临时运行方案,并及时通知甲方,同时通知校车驾驶员。
三、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报市农村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四、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1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20xx年2月15日—20xx年7月5日。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责任人:xx
日期:xx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规范车辆运营行为,切实维护学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1、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②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③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④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⑤无犯罪记录;
⑥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严格按照校车核定人数、规定线路、运行时间接送学生。严禁出现漏接学生、超员或者更改运行线路等情况,在接送学生过程中不得搭乘社会人员。
3、积极主动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校车进行监管;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间。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相关教育活动,在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后,可使用校车。除此以外,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利用校车从事一切运营活动。
5、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时参加车辆定期检测,保证每学期开学前到车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每月自行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临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6、严格遵守校车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认真执行校车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校车驾驶人应配合校车所有人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在校车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向校车所有人、服务学校和有关部门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8、校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出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驾驶或驾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9、校车驾驶人出现违法运营行为的,由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驾驶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如校车驾驶人有变动,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备案。学校重新与新校车驾驶人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在新校车驾驶人未签字前,原校车驾驶人仍应履行本责任书所列各项责任。
xxx
xx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3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江华县《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以下简称甲方)实际特与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此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参与我校校车的车主即是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员(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乙方提供车辆号为:。(注:校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3)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4)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6)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三、乙方提供的校车不能是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四、乙方必须配备随车人员1-2名,每天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注:随车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交由值日老师核实后方能行车走人)。
五、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1)、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保护,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家长争吵。保持车厢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必需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
九、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严禁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十、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保证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时间。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乙方承当;发生超载,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交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保证金,乙方当为学校接送校车身份期间不遵守此责任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十三、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校车方接送资格。
十四、甲方有权对车辆及校车司机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服从调配,乙方必须依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并落实到位,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次。
十五、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辆的车身张贴甲方认为需要的宣传标语和单位标志等。
十六、乙方必须将校车提前10分钟停留在学校指定地点,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该校车安全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乙方(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4
根据省《校车管理条例规定》,完成20xx年校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保证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向武陟县教育局保证如下:
一、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接送车辆按交巡警和交通运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
2、凡受过刑事处罚的、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未满三年的、三年内发生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或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3、杜绝使用无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和在园幼儿;
4、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5、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3、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通运管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
4、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员制度。每天上放学期间,在学生接送车停车点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同时报告学校,校方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必要时可采用摄像、摄影等措施固定证据,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运管部门予以处罚。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提高学生自我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6.及时到县教育局备案,保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一次一档,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确保学生和在园幼儿乘车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关爱乘车学生和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4)凡需乘坐接送车的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的认可,并与家长签定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5)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6)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接送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和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车到达校园后要统一组织学生和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发生幼儿滞留校车引发安全事故。
(7)接送车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中心学校、县教育局。
(8)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20xx年 月 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5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各学校(幼儿园)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积极预防和杜绝学校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学生的上下学安全,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明确责任人必须履行的职责
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是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经交警部门审查并贴有规范的标识、标志的车辆。通过教育使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车、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辆。学校(幼儿园)必须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
2、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学校(幼儿园)必须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求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违章现象。学校(幼儿园)要经常联系相关部门检查超员超速现象,采取严把放行关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超载现象,确保安全营运。
3、学校(幼儿园)应至少安排一名教师或者督促车主安排随车护送人员。跟车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接送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接送学生、幼儿工作。学校(幼儿园)应要求跟车员和司机在学生(幼儿)上下学与班级教师或家长交接学生(幼儿)时,要相互清点人数并实行签字交接制度,完善管理台账。跟车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学校(幼儿园)事先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幼儿园)上报情况。
4、加强教育与管理,积极预防交通安全事故。
(1)定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召开会议、下发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一学期不得少于三次。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资质车辆和超载车辆;家长不得聘请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督促车主接送学生时不超员不超速。开学之初,学校(幼儿园)要与班主任和乘车上放学的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在学校(幼儿园)备案。
(2)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员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制度,督促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主动接受学校和交警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台帐。
(3)严格落实车辆放行制度,各学校要根据交警确定的每辆接送车的承载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每一部车辆的乘坐对象,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现象。
(4)严格办理报批手续,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先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报到教育局和交警部门审批,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A1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员。
二、严格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中心学校对将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学年内接送学生不出任何事故,且无任何举报违章现象的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签约责任人失职、渎职或应当履行职责而没有履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中心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落实有关规定不认真,问题突出的单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按照组织程序追究相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下达责任书单位:流西河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流西河镇中心学校
责任人:校长:
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6
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xxxx年2月15日—xxxx年7月5日。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日期: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7
甲方:xx学校
乙方(值班教师):xx
为切实做好本校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校车安全条例》、《沾化县中小学“平安校车”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和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特签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校车值班教师的责任
1.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好的值班表和值班时间值班;
2.熟悉所负责车辆乘车学生的班级、姓名、线路,将乘车学生名字、联系电话随身携带;
3.维护好学生乘车秩序:xx值班教师每天提前10分钟在指定地点上岗,督促乘车学生集合整队,清点人数,清理校车周围不安全因素,维持好学生乘车秩序;
4.负责检查学生乘车情况,如有缺席,及时与班主任和家长联系,弄清原因。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5.与校车司机及护导员做好学生交接工作:xx放学时,值班教师把每名乘车学生都送到校车上,清点人数并做好交接记录(把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向跟车护导员说明);上学时下车前,核对无误并做好交接记录后(缺少的学生问明情况并记录)将学生领进安全区域方为值班责任终止;
6.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调班,如值班教师有重要事请假,领导找人带班(原则上是下一班教师),出现事故由带班教师负责;如未经准假,私自自己找人带班,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负责,该教师视为旷职。
二、学校的责任
1.建立健全包括学生、教师交通安全在内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学生、教师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
3.建立落实校车教师值班值勤管理制度,维持好学生的上车前和下车后的秩序,制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4.每学期开学前,与校车公司和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状;
5.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xx(盖章)
校车值班教师签字:xx
校长签章:xx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8
甲方:xxx实验幼儿园
乙方:xxx 幼儿姓名:xxxxx 家长姓名:xxxxx
为保证幼儿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幼儿园与乘车幼儿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三、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
四、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五、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为保证孩子安全,不允许孩子独自回家。如未能按时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均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教师。
六、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后到幼儿园;下午自上校车后到指定站点下车,安全教育、检查由园方负责;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七、本责任书一学年签一次,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监护人签字: xxxxxxxxx xxxxx实验幼儿园
20xxx年xxx月xxx日 20xxx年xxx月xxx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9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使车辆得以安全、正常运行,特签订此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并负责乙方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与奖惩。
2、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三、乙方责任:
1、熟练掌握驾驶技术,严禁酒后驾驶。
2、安全驾驶、谨慎驾驶,保证不超载、不超速
3、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并规划好行车路线,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
5、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接听,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开带病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保持车内整洁。
6、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记录本,做好行车记录。
7、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孩子生命安全。
8、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任何情况下安全为重,不急躁不开快车,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
9、在幼儿乘车时,车辆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同时,协助班车老师把好上下车环节安全关,严防幼儿下错车,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0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__]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人:
x月x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1
一、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二、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三、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四、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六、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近**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年无交通违法记满 12 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七、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九、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十、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一、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二、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三、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四、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五、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六、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烟阁乡综治责任人(签章) 幼儿园园长(签章)
烟阁派出所(签章)
年 月 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2
甲方:xxxx实验幼儿园
乙方:幼儿姓名:xxxx 家长姓名:xxxx
为保证幼儿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幼儿园与乘车幼儿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三、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
四、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五、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为保证孩子安全,不允许孩子独自回家。如未能按时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均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教师。
六、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后到幼儿园;下午自上校车后到指定站点下车,安全教育、检查由园方负责;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七、本责任书一学年签一次,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监护人签字: xxxxxxxx xxxx实验幼儿园
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3
学校的接生安全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接送人员岗位职责、标准及要求》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学生在接送过程中的安全,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特与接送人员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应对接送学生工作高度重视,经常对接送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接送服务质量。
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并及时上报或报警,妥善处理后续工作。
二、接送人员责任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工作培训,自觉配合司机工作,经常学习有关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牢记接送人员岗位职责、标准和要求。
2、忠于职守,遵规守纪,送学生时提前5分钟到岗,接学生提前10分钟到岗,不迟到,不脱岗、有事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3、熟练掌握职责规范,根据接送名单,详细掌握接送人数、所在班级、姓名、上下车地点、联系电话,与班主任及家长交接好学生,不漏接漏送。
4、组织学生按顺序上车,维护秩序,定好学生座位,定好接送时间,下车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学生起身离座,老师搀扶学生下车,并安全将学生送到家里或家长手中。
5、行车途中不得与司机聊天,密切注视前方行人、车辆,及时提醒司机不开快车,不违反规则。教育学生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无特殊情况或家长不允许,不得让学生在非接送点下车。学生横过马路,老师必须在视线好的地方经观察安全后带学生过去。
6、对家长没有及时接又不认识家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或带回学校后妥善处理。
7、教育学生在车上要团结友爱,互相谦让,不准高声喧哗,保持车内安静,爱护车上物品,保持车上整洁。
8、若遇自然灾害或突出事故,要冷静处理,及时打电话通知学校领导或打110报警。
三、学校、接送人员双方责任
1、若学校未对接送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未建立接送人员管理制度,而发生事故,由学校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2、若因接送人员违反接送人员责任中有关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接送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接送人员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2月15日—7月5日。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学校:
校车车主:
2月15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明确校车管理责任,加强校车安全监督,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聊城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学校性质:①公办;②民办。
2、学校办学类型:①小学;②初中;③九年一贯制学校;④十二年一贯制学校;⑤幼儿园。
3、校长(园长)姓名:
4、联系电话:
5、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况
1、乙方性质:①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②城市公共交通企业;③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④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
2、法人代表:_________
3、联系人:_________
4、联系电话:_________
5、地址:_________
三、校车基本情况
乙方为本校学生提供校车服务的校车共_________辆。
(详见责任书附件)
四、校车驾驶人由乙方指派。
驾驶人变更时,乙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甲方。
五、随车照管人员由_________方指派。
1、派出方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
2、随车照管人员变更时,派出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责任:
1、指派专人参与校车安全管理,负责与乙方对接。
2、会同乙方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3、建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内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交接工作,协助乙方组织上下车管理,确保候车学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置和处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要学生遵守乘车秩序,严禁干扰校车驾驶人工作。
6、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7、将本责任书向负责校车审批的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七、乙方责任: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出车前的安全技术条件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于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及时停运,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用于接送学生。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超出有效期前应及时重新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2、保证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和按照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路。
3、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车驾驶人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和校车驾驶要求,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逆向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组织校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配合甲方组织开展校车应急疏散演练。保证校车驾驶人与校车标牌记载的驾驶人一致。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确保驾驶人身体健康良好。
4、保证提供服务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主动向甲方如实提供能够证明校车和校车驾驶人条件的有关证件、资料。乙方因提供变造、伪造证件、资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校车标牌载明的线路行驶,還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时,应另选择安全的线路并告知甲方。若需变更行驶线路,应重新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
6、遇校车接送学生期间发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安全转运学生,并配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同时通知甲方协助处理。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校车标牌和校车标志灯。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乙方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8、本责任书所载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乙方应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9、乙方应建立学生乘车情况统计系统,并每月向甲方和教育主管部门通报学生乘车情况。
10、乙方应与每名乘车学生家长签订购买校车服务的协议。
八、如在本责任书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的校车或驾驶人出现不符合本责任书规定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报告并终止乙方向本校学生提供接送学生服务。
九、本责任书一车一签,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报县级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素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5
一、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对学校(园)校车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二、学校、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随车照管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八、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九、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校车办、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
校车车主:
XXX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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