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1-12-19 11:19:2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品】委托协议书合集七篇

  在现在社会,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协议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委托协议书合集七篇

委托协议书 篇1

  为加强无上岗资格证及岗位竞聘落选员工(即待岗待聘员工)的管理工作,落实XX市商业银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有关配套政策为依据,以理顺各种劳动关系为重点,以加强和完善待岗人员管理为基础,构筑符合XX市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开发人力资源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

  二、工作原则

  在“逐步完善合同制管理,实现待岗平衡过渡”的原则基础上,建立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待岗人员委托培训管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委托培训人员范围

  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及持证竞聘落选人员。

  (二)、委托培训人员管理措施

  1、成立行内“委托培训中心”;

  2、委托培训人员到委托培训中心前与支行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协议期限2年。

  3、委托培训工作

  (1)、培训的方式以“自学为主,定期上课辅导为辅;每年进行一次上岗考试。

  (2)、委托培训期间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委托培训中心负责。其人事、工资关系在原支行不动。

  3、委托培训期间待遇

  (1)、委托培训期间只发待岗工资,待岗工资执行标准见附表1。

  (2)、委托培训期间不享受行内工资调整、福利等待遇。

  (3)、委托培训期间的'“三险一金“缴纳标准,以待岗期间实发工资额为缴存基数。

  4、相关配套政策

  (1)、委托培训人员可以在委托培训期间提出下岗申请,下岗待遇按照沈商银发[20xx]12号[20xx]53号文件规定执行。

  (2)、委托培训人员在委培期间可以根据支行公布的后勤岗位空缺情况提出上岗申请,在公开竞聘并得到委培中心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上岗。同时执行后勤岗位工资并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3)、委托培训人员在委托中心期间,支行只计发工资,经营指标考核时,委托培训人员不计入该支行考核人数。

  (4)、委托培训人员与行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专项委托培训协议,此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留存。

  (5)、委托培训协议的终止

  待岗后竞聘无岗位并委托培训期满人员;

  本人在待岗期间如提出下岗申请,在得到市行批准以后,委托培训协议自动终止。同时,本人签署下岗协议。

  (6)、委托培训协议的解除

  委托培训人员有如下情况,委托培训协议自动解除。解除委托培训协议人员按除名处理。

  未按要求到委托培训中心培训学习或报到者;

  违反行内各项规章制度或委培期间触犯法律者;

  四、时间安排、方法步骤

  1、时间安排

  委托培训中心12月下旬成立并开始工作。

  2、方法步骤

  (1)、符合委培条件人员在各自支行填写《委掊人员审批表》及《承诺书》。此件留存支行备

  案。

  (2)、支行根据“综合柜员持证上岗考试及岗位竞聘结果”填写《员工委托培训请示》。

  (3)、完成“定岗、定编、定员”并通过市行验收的支行,向委托培训中心申报人员委托培训请示并上报委托培训人员名单。

  (4)、委托培训中心根据名单并通过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逐行接收委培人员。

  五、组织机构

  委托培训中心领导小组组长:崔敬禹

  副组长:黄永久

  成员单位:工会、人力资源部、保卫部、纪检监察室。

  委托培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工会负责。具体工作售货员由市行统一安排。

  六、几点要求

  1、各部(室)、支行都要以大局意识配合委掊中心的工作。

  2、委培人员的管理工作要在严格贯彻法律法规、落实委培政策、措施及委培期间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3、严格履行委培期间协议管理,严格考勤,严格考核,使行内人事制度改革得到落实。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1

  委托培训人员工资表

  执行时间:20xx年1月

  人员工龄工资三险一金备注

  应收工资额“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额工资实收额“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额(实收工资额的24%)“三险一金”单位缴纳额(实收工资额的43%)缴纳“三险一金”合计

  表项之间的关系12=43=1-2456=4+5

  委培人员10年以内620120500120215335“三险一

  金”缴纳基

  数为实收工

  资额

  11-19年744144600144258402

  20年以上868168700168301469

  持证待聘人员10年以内682132550132237369

  11-19年806156650156280436

  20年以上930180750180323503

  合同制后勤岗位人员10年以内744144600144258402

  11-19年868168700168301469

  2

  0年以上99219280019234453

委托协议书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丙方(委培生):_________

  _________(乙方)根据 _________(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培养研究生_________名。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培养研究生姓名、专业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院(部,所):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

  学制:三年

  类别:_________(博士或硕士)

  备注:_________

  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3.丙方应遵守各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作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委托培养研究生经费

  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_________/年,法律硕士(jm)_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三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三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开户行: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用途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院(部,所),“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字样。

  丙方因故中途辍学,当学年在校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培养经费按半年计算,超过一学期的按一年计算。如丙方因故延期毕业,丙方对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培养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它事宜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

  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协议书 篇3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监理 级资质并在土建施工、建筑安装、配套管网以及园林景观等方面,具有雄厚技术实力和丰富监理经验的综合性工程监理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于

  年月日达成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合同)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一)适用法律、法规: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天津市有关法规、规章;;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适用的监理依据:

  1、国家、天津市制定的有关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2、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条件;

  3、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手续及技术资料;

  4、委托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与第三方签订的各种合同;

  5、委托人与监理方以及有关第三方的书面文件和信息。

  三、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范围:桩基工程、土方工程、支护降水工程、室外管网、土建、给排水、电气、弱电、通风排烟、采暖、智能化、消防、景观、精装修等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其他内容并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预决算工作。

  (二)监理工作内容:1、质量控制;2、进度控制;3、投资控制;4、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控制; 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现场的工作关系组织协调;8、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9、协助委托人进行施工合同及其它合作单位谈判及审核。

  (三)监理人有义务协助委托人完成以下工作:

  1、 该工程的有关报批手续;

  2、 当地有关关系的协调;

  3、 各项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的办理。

  四、监理报酬:

  (一)本项目监理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两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

  (三)支付方式:

  基础筏板混凝土浇注完毕初验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2.2万元监理费;

  出±0.000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 主体15层施工完毕初验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主体封顶初验合格并经委托人认可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8.8万元监理费;

  装修及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 ? 竣工验收通过并备案完成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6.6万元监理费,如无任何违约责任发生7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伍万元(¥50000.00)的履约保证金; ? 室外及景观工程完工并且总承包单位工程决算完成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4.4万元;

  剩余2.2万元作为监理保修期费用,自竣工验收通过一年后如无任何违约责任发生7日内全额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网银的方式进行支付,如网银支付遇到障碍,可选取银行划款或电汇的方式进行支付。乙方确认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乙方账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行号:

  乙方账号:

  若乙方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至少于甲方付款日的5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则由此引起的乙方未收到或未按时收到相应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补充约定:

  (一)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组建监理部,在监理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如若发现每更换一人,乙方需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每更换一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为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对于甲方认为不服从管理、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3日内将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更换完毕,替换人员应当同时到岗,且必须保证替换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不低于退场人员,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则每逾期一天应承担200元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到现场工作时间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且每次到场应当签到,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的2个小时内赶到,总监代表每周到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工作日,总监及总监代表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甲方认可的每个阶段人员配备方案(乙方进场前提交委托人并经审核批准)为考核依据,保证该阶段到岗人员每人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工作日,乙方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出现2人以上同时休息的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常驻代表同意)。3、每阶段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从事监理工作,总监不得同时监理二个以上(含二个)的工程项目。

  (四)甲方有权对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按照甲方工程部现场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出勤少于规定天数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夜班脱岗缺勤的每次罚款500元。

  (五)乙方委派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相应的处罚规定构成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当确保本工程监理部所有监理人员的公正、独立、廉洁,严禁对施工单位及其它参建单位进行吃、拿、卡、要,如有违反,甲方除勒令乙方立即更换违规人员外,将视情节轻重核减监理人监理费用1000~10000元,直至解除监理合同,触犯法律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乙方对派出的所有监理人员的行为负责,如因任何监理人员的失职、失误及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监理人承担责任。

  (八)所有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签字不得上报甲方。

  (九)对于乙方向施工单位下达的重大决定(如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及奖罚决定等)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下达。

  (十)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派驻本工地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监理人员在本工地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甲方每次抽查监理人的资料必须完整,如发现缺项的,每次罚款200元。

  六、甲方责任:

  (一)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提供办公用房及桌椅,资料柜1个,电话1部,电话费用每月限额报销150元。

  (二)甲方做出的相关指示及指令应以书面形式下发,对于乙方提交的应当由甲方做出决定的事宜,甲方应在 五 日内给予答复。

  (三)甲方更换现场的常驻代表及专业工程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七、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针对重大违约行为守约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二)违约金不足损失的应当补足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 损失、对第三人的责任、寻找替代方的损失、处理争议的交通通讯人工、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提供的监理资料不及时、不齐全完备, 甲方有权自行扣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四)乙方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乙方因失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直接经济损失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八、其它约定:

  (一)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不产生约束力。

  (二)本合同任何内容均不适用默认条款,一切行为均需明示做出,本条款 之前的任何默认条款均告作废。

  (三)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送达,任一方变更地址应当 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

  (四)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监理方监理费用及保证金,应承担违 约责任。如因客观原因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及保证金,甲方应及时通知监理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服务时间延长均不计取附加及额外工作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协议书 篇4

  委托方:

  受委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思茅市南郊的110kv城南变电站于20xx年4月8日建成投产。根据相关要求,该变电站投产后,甲方将在乙方供电营业区内的部分电力资产委托给乙方运行维护及使用。为明确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110kv城南变电站的35kv城东线终端塔至4#塔的0.63km线路、10kv茶苑线(架空绝缘线路0.3km、10kv电缆分接箱3台、及联络4台电缆分接箱的10kv电力电缆1.37km)、10kv东郊线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行维护及电能的输送与销售。

  第二条委托期为五年,委托期满双方可继续进行协商续签。甲方从20xx年4月8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将委托资产交付乙方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乙方按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运行维护。

  第三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资产使用费,同时甲方不支付任何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费用。

  第四条委托期间,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质量及技术原则和行业标准要求对委托的电力资产进行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大修和相关的业扩报装及大修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要确保委托运行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承担因运行维护不善而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

  甲方负责监管及资产技术更新改造,技术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当所委托的电力资产发生变更时(如接线方式、增容、减容等),乙方必须及时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工作。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条免责条件。经有关部门鉴定,委托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财产的损坏或灭失,乙方不负责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甲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在规定的委托期届满前十五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委托期限,应重新签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协议书 篇5

  委托方:_________人民政府(下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动拆迁、市政配套合同书》。根据该配套合同书的相应规定,甲方将有关该批租地块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事项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二)乙方的`责任是:除负责出让地块内的居民、单位动拆迁和安置外,按照要求将供水、供气(煤气)、排污、排雨、电话等市政配套设施接到地块红线及道路红线边缘。

  (三)具体工作内容及期限:

  1.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地块内居民、单位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并确保居民_________以上动迁现房,临时过渡期不得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居民、单位动拆迁工作,并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运出场外,并平整土地、填埋沟浜。在填埋沟浜前,通知建设方_________验收人员到场察看并认可后,方可填土。

  2.土地平整的标准高度为根据工程地质报告取值_________,地块范围内高低差小于_________。

  3.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地时,同时须完成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及通讯的配套。具体容量为:供水_________;供电_________;直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须将大市政配套管道施工分别铺设到出让地块内因道路分割为两地块的各自红线边缘。具体接口位置的确定,由甲方在签约后六个月内通知乙方。

  5.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三年(即三十六个月)内,乙方须完成大市政配套。具体容量为:总用水量:_________;雨水量:_________;电话总装接容量:_________;总排水量:_________;煤气总用量:_________;总用电装容量:_________。

  (三)乙方作为总包方与作为分包方的各有关单位的前期费用,由乙方与各分包方直接结算。为减少流转环节,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乙方支付各分包方的费用,由甲方按乙方编制的用款计划拨付乙方并由乙方直接背书给各有关单位。

  (四)乙方实施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的管理费、利润以及前期垫付资金等费用,则由甲方按乙方编制的用款计划直接拨付给乙方。

委托协议书 篇6

  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完成如下任务:

  内容:录音整理

  磁带盘数:_____________

  价格: rmb_____________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总价: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交稿日期: _____________

  客户的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盖章或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7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意愿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甲方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中所涉基本定义

  1.政府采购供应商:是指具备下列条件,并有意愿参与政府采购的生产、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认证:是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所提交之证明其合法身份和信用状况的基本资料(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核实和甄别。

  3.信用评估:是指乙方在供应商合法身份及信用状况认证的基础上,依据供应方所属行业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管理,经营状况,财务结构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就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提供的专家意见或观点。

  4.信用等级:按上述指标体系的不同标准,对信用评估结果划分出的不同级别,并用特定符号标示。

  5.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_________对拟参加中国各级政府采购的中国供应商进行征信调查,并运用国际先进的信用评价技术,按照严格,统一的标准化程序,根据其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及责任能力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达到一定信用等级并被赋予一定标识的'供应商。

  第二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

  第三条 认证评估费用及付款时间,方式

  1.认证评估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圆整。

  2.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达以下乙方指定账户。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开户名称: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行号: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或不及时,给认证评估结果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2.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因真实性等所有资料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积极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评级过程中的质疑、访谈、实地勘察等等;

  4.接受乙方的评级方法及评级结果,以及根据变更事项和跟踪评级后对已经获得的信用等级的修正;

  5.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就将会影响信用评估及评估结果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

  6.接受乙方对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的关注,宣传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示、媒体宣传、黄页等;

  7.及时支付认证及评估等其他费用;

  8.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则于乙方的事由使乙方受到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甲方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开始开展工作;

  2.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认证,征信;

  3.在承诺认证的基础上,对甲方参与政府采购的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进行综合评价,赋予相应的信用等级;

  4.承诺对委托方提供之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六条 配套服务

  乙方承诺向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费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动态跟踪,网站公示及其他必要服务;

  1.服务期限:一年。自甲方被确认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取得金诚信用合格供应商的信用等级之日起计算;

  2.在承诺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服务内容及形式进行必要的变更和调整,有关调整将在合格供应商专门网站上进行公示,但无需对具体委托方另行通知;

  3.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并经确认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后的服务期限内,必须就一切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并接受乙方据此对信用等级的调整;

  4.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可以授权乙方终止相应的服务,但甲方应承担已发生的费用;

  5.服务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续期,应按照相应的申请流程及时效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取得乙方同意后,提交相关资料,支付相应费用,否则,乙方将于服务期限届满时终止服务。

  第七条 知识产权、版权

  1.乙方声明在提供该项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评级方法,等级符号均为乙方自有知识产权;

  2.乙方享有基于宣传,推广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为目的的一切形式之出版物之版权;

  3.甲方在被乙方评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并接受乙方服务的期限内,放弃对乙方基于推广为目的的可能涉及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出版黄页、数据库等)的所有版权。

  第八条 增值服务

  乙方在时机成熟时,可为接受服务的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有关服务形式及费用另行议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向联合国相关机构,跨国采购联盟成员及其他机构推广、推荐;

  2.向国内商业银行担保机构推广、推荐;

  3.为甲方参与政府采购,企业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出具评级报告。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2.如合同一方有意变更合同部分内容的,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否则不得变更合同内容;

  3.若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若甲方迟迟不能提供全部所需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条 乙方对赋予甲方之信用等级保有最终裁决权。

  第十一条 乙方对免费的配套服务享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所有争议及纠纷应本着善意理解的方式协商解决。除信用等级争议外的其他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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