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协议书

时间:2022-03-22 16:42:5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手术协议书4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签订协议书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手术协议书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手术协议书4篇

手术协议书 篇1

  甲方:韩国韩式技术代表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共同开展韩国韩式六维提升瘦脸术,韩式隆鼻术,韩式双眼皮,韩式眼袋术,韩式下颌术,韩式富贵脸,韩式美眉术,韩式苹果肌。

  二、甲方为技术操作实施方,乙方为技术推广开发方。

  三、甲方负责对客户手术的操作并保证疗效及手术安全。

  四、乙方负责技术的推广开发及宣传,并确保客户质量及收取费用。

  五、甲方提供有资质的专业团队及医护人员并保证客户要求效果正常,在术后口头医嘱出具书面形式的医嘱及注意事项。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客户资源并满足双方约定的市场客户要求。

  七、开展项目的收费标准经双方议定如下:

  1.韩式六维提升瘦脸术全面部按六个部位划分,(颈部、下颌、两颊、苹果肌、两聂、鱼尾纹、额头部);

  2.针对每部位基础收费10万元,全面部60万元;

  3.美容院长打板案例每部位3万元,全面部5万元。

  4.如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后在不低于8万元每部位,仍可按双方50%利润分配;

  5.如客户对标准收费达不成协议,低于8万元,以每0.5万元为一个单位,乙方自动下调5%的利润分配。低于每部位6万元,甲方有权利选择放弃手术。

  八、其他韩式手术技术合作收费标准:

  1.韩式苹果肌10万元; 2.韩式下颌术10万元; 3.韩式富贵脸10万元;

  4.韩式隆鼻术8万元; 5.韩式双眼皮3万元; 6.韩式眼袋术3万元;

  7.韩式美眉术3万元。

  九、其他韩式技术合作利润分配达到标准受费双方按50%的`利润分配,如经双方同意在按标准收费的基础上八折优惠操作手术,也可按各50%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如低于八折收费标准乙方利润自动下调5%如收费标准低于标准收费的6.5折,甲方有权力放弃手术。

  十、其他费用的承担及分配:

  1.甲方自行安排专家团队到达乙方要求的指定地点及交通费用;

  2.乙方负责甲方到达后的各项安排(食宿加返程的交通费用)

  十一、收费方式

  1. 客户确定手术后,乙方应向客户收取标准收费的50%至30%的手术预约金;

  2. 收取预约定金后,如客户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手术约定,收取的预约定金可作为甲方或乙方因操作项目所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以票据票证为据),余下可返还给客户。

  十二、结算方式:手术操作结束后,乙方在甲方离开前,将甲方应得利润及时结算支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并保持相应追诉欠款的权力。

  十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双方合作的项目及条款预予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

  十四、如双方执行合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其达成的条款为本合同的补充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未果涉及诉讼,可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 方:韩国韩式技术代表方 乙 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手术协议书 篇2

  1.麻醉意外,术中、术后生命体征异常波动,甚至出现心跳、呼吸停止。

  2.术中软组织及骨髓腔出血可能较多,或因意外损伤血管出现大出血,导致休克,甚至死亡。

  3.术中可能因意外而损伤周围神经,导致感觉、运动功能障碍症状加重。

  4.术中、术后可能突发心、肺、肝、肾等脏器功能衰竭,可能并发心脑血管意外,且可能出现脂肪栓塞综合症、应急性溃疡等严重并发症。

  5.骨折碎裂、移位较重,术中可能无法解剖复位,导致肢体畸形可能不能完全矫正;术中需争取恢复肢体的应力轴线及轴向稳定;术后可能需辅助外固定或牵引治疗。

  6.术中可能根据情况改变手术方案。

  7.创伤部位软组织损伤较重,术后创伤部位软组织可能并发缺血、坏死,切口可能渗血、出血,导致切口

  延迟愈合或不愈合,进而可能需二次手术治疗。

  8.创伤部位软组织损伤较重,术后创伤、手术部位可能并发软组织感染,形成溃疡、窦道,甚至可能并发软组织缺损或创伤性骨髓炎。

  9.术后因手术部位组织疤痕形成,致肌腱、肌腹、神经、血管、骨骼及皮肤局部形成组织粘连,导致肢体挛缩及神经、血管受压,而引起患肢感觉、运动功能障碍及血运障碍,且创伤、手术部位可能出现隐痛或不适感。

  10.创伤部位软组织损伤较重,可能并发缺血性肌挛缩或异位骨化症。

  11.骨折碎裂较重,创伤累及关节,极可能并发创伤性关节炎、关节僵直或缺血性骨坏死。

  12.术后因长期卧床可能出现坠积性肺炎、褥疮、废用性骨质疏松、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泌尿系感染等并发症。

  13.术后骨折可能延迟愈合或不愈合。骨折愈合后可能形成粗大的骨痂。

  14.若术中植骨,术后植骨可能延迟愈合或不愈合,植骨块可能移位。取骨处可能疼痛。

  15.术后切口或创口部必然有疤痕形成,甚至可能形成增殖性疤痕或疤痕疙瘩。

  16.不恰当的功能锻炼或过早负(持)重,可能导致内固定物松动、脱落或断裂。

  17.术后可能因压迫性或废用性骨质疏松,或者其他意外暴力导致创伤部位再骨折。

  18.内植物属自费范围。

  19.其他难以预料的'严重情况或预计到但无法避免的意外情况出现,导致病情加重。

  20.外固定支架骨针钉道可能继发感染,甚至继发固定骨骨髓炎,钉道部可能出现疼痛、渗血等症状,甚至周围软组织可能继发坏死。

手术协议书 篇3

  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药物过敏性休克;

  2.术中见神经及血管等组织损伤严重无再植条件,需截指;

  3.术中血管损伤广泛,需行静脉移植;

  4.术中需要缩短骨质,必要时可能作关节融合;

  5.术后发生血管危象,需再次手术探查;

  6.术后再植指体坏死,需要二期手术切除;

  7.术后伤口感染、化脓,伤口不愈合或延迟愈合;

  8.术后再植指体并发骨髓炎;

  9.术后神经恢复差,手指感觉功能恢复不良;

  10.术后肌腱粘连,手指运动功能恢复不良;

  11.术后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

  12.术后再植指外观差;

  13.止血带及尿管并发症出现;

  14.其他难以预测非医源性的不良意外情况发生。

手术协议书 篇4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住址:

  手术名称: 日期:

  (一)由于各人审美观的不同,医师虽尽了最大努力,仍会不能满足各自的.要求,也可能出现不理想及并发症,有时需要再次手术修整,患者应理解与认可。

  (二)患者受术部位的肿胀恢复期,轻者1-3个月,重者半年以上。同样,受术部位的瘢痕的增生与恢复也需要3个月或半年以上。在此期间手术效果无可比性。

  (三)精神异常、瘢痕体质等患者不宜手术,隐瞒病史而由此出现异常,术者概不负责。

  (四)美容手术中应用的硅橡胶等组织代用品可能会出现排异反应,该情况医师与患者难以预测,是患者本人体质差异所致,与手术无关,患者应及时就医,不能以此无故纠缠。

  (五)美容手术前后必须照像存档,医师有权做手术交流及资料刊用。

  (六)该项手术的特殊说明:(写明该手术可能发生的一切并发症)

  (七)上述诸项条款及该手术的特殊说明,患者本人(包括家属)已仔细研究,其危险、及意外并发症已详知并认可,经慎重考虑,自愿接受该项手术并承担一定风险。

  患者或家属签字: 医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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