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

时间:2023-06-29 16:38:56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协议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施工安全协议15篇

施工安全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磐石市XX的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

  (七)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XX公司(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福安街道新建村

  联系人及紧急事件联系人:_______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2

  甲方:天津市龙兴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华润万家项目部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人员必须牢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不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如有高处的交叉作业、拆除实墙面、顶面设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时,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3、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方法为高挂低用,必要时平挂也可以;

  4、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未达到安全防护效果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5、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机械、电气等设备及电闸、阀门、开关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设施铺脚手板时,架板设施必须牢固、平稳,铺设板宽度不少于两块脚手板;

  7、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处抽烟动火,不得随意丢烟头(烟头必须熄灭);

  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向上级报告;

  9、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严禁盗窃破坏设备、材料、废料、废料头及公共和私人财产;

  10、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现场打扫干净。

  11、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率低于5‰。(注意:该条为与分包方约定的安全生产指标)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包头市博益润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包头市博益润生生物制气肥示范项目

  工程地点: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包头市博益润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管理、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甲、乙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安全责任”,确保“零违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损坏”。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制度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协助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为的进行制止和纠正。发现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利要求对乙方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责令暂停服务,并加大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其它责任,直至清退出场

  7、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8、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9、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0、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11、对乙方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合同约定的安全管理。

  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3、接受甲方的合理检查建议,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4、服从甲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服务制度;

  ①乙方必须做好服务期间的安全保障;

  ②应派出足够的管理人员;

  ③制定专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6、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请批准制度。

  7、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8、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牌。

  10、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技术人员。如果确定要更换的话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11、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特种人员花名册》和《特种作业证》。

  12、乙方车辆必须停放到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不得随意摆放,如有违反将进行罚款200元/次

  三、协议内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

  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施工现场各周边的坑、壕、沟,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

  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五)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六)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 不得投入使用。

  2、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七)安全管理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4、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

  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5、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

  施工现场。

  6、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建设方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场区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才能进入场施工,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编写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场、用电、用火、动土等手续,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4、乙方承担施工作业活动中的安全、卫生、环保等责任

  5、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乙方为施工人员提供并督促使用合乎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8、乙方对所有施工项目要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确保所有施工作业安全有序地进行。

  9、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不良行为,经安全管理部门查实后,将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视严重程度给予停止资格复审、中止合同直至清退处理。如乙方未遵守相关约定的安全协议、规范和制度,甲方有权依照现场实际情况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实实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处罚费用可采用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工程进度款内扣取,也可采用现金及支票方式缴纳。

  10、乙方应建立执行本合同的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正常运行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生产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坏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一)、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200元,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正确配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

  3、赤脚、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不遵守安全规定施工作业的罚款200元/次。

  4、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500元,并责令离开施工现场。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乱抛材料工具而未造成伤害的罚款200元,造成伤害由所在的班组负全责。

  6、在外架上放置各种用具和材料的罚款500元/处。

  7、高空掉物的未造成伤害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伤害的负完全法律责任。

  8、各施工班组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要避免垂直上下重叠作业面,在高空作业时不准从上往下乱抛东西,如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9、厂区内任何区域都不允许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10、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11、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违反罚款1000元。

  12、未经允许拆除各种安全设施的罚款500元/次。

  13、故意损坏各种标识牌或涂改安全标语的罚款200元/次。

  14、住宿区域或施工区域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500元/次。

  15、各工种分项施工结束申请隐蔽验收前,作业面清理工作未彻底完成的罚款1000元/次。

  16、故意损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罚款500元/件。

  17、在施工区域随地大小便的罚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8、酗酒、煽动工人扰乱项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罚款1000元/人,并不得再进入工地;聚众闹事、静坐、围堵公路、政府等,罚款5000-50000(视情况而定),严重情况下将移交公安处理

  19、无理生事或不听指挥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xx-50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20、进入施工现场、上下楼层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电梯的罚款500元/次

  21、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 元

  22、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 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罚款100元/人。

  23、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或现场不听管理人员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4、收到整改通知单后,在整改期内未逐条整改好的每条罚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全部责任。

  25、机械设备应设专人操作,并如实填写相关运行记录,做到人离机停、下班盖机,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

  26、现场施工时必须节约用水,用完水时必须把水龙头拧紧,如发现有漏水,甚至让水自流无人管的现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处罚承包人。

  27、架子工搭外架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发现立杆、外架底座未设垫木,未按规定与墙体拉结或拉结数量不足、支撑节点有松动,架板绑扎不牢固,四周临边未有防护好的,每处每次罚款200元。

  28、新工人进场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班组为单位递交“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三张近期彩照”,一周内不递交个人资料存档的视为非本工地劳务人员,如发生一切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其本人负责,同时项目部将处以每人罚款500元。

  29、电箱必须加锁管理,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杂物,凡是发现不符合的配电箱,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30、凡是电器设备未按规定接零、接地的,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31、凡是发现电线和金属绑扎,拖地(含拖地碾压),泡在水里的对用电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32、电工应按用电规范进行作业,非电工不得擅自进行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33、移动开关电箱破损后不及时维修,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34、开关箱在干燥的地方应直立放置使用,有水或潮湿的地方应悬挂,离地至少60cm,违者罚款100元

  35、不准以任何理由将任何物品堆放在电缆及接地线上,违者罚款200元。

  36、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申报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动火作业的,罚款500元。

  37、损坏或随意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8、施工场地内各工种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

  39、施工单位,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年工,违者罚款100-500元。

  40、氧气、乙炔瓶作业无安全距离的违者罚款200元。

  4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其他要求的罚款300元。

  42、对甲方、监理、政府监管单位下发的通知、表格、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

  43、甲方处罚通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项目管理人员,一式两份。

  44、违反其他规定应根据《施工单位考核细则》进行处罚。(另附)

  (十一)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包头市博益润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4

  甲方:(工务段)

  乙方:(施工单位)

  为加强在营业线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二、施工地段:

  线 区段

  三、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2年月日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xx]133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 任组长,甲方 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具体配合内容:

  ①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

  ②施工计划申报办理;

  ③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④协助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2.实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甲方对乙方施工涉及本专业的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并进行检查签认。

  3.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有安全施工隐患的情况发生,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

  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备的准确位置。如无法提供地下设施的准确位置时,甲、乙双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制订安全措施,确保运营设备的完好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其具体情况,乙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评定)

  3.乙方组织施工前,必须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提出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员数量。

  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设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双方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铁路局安监部门裁决。

  4.乙方在施工地段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5.乙方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部、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要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合格证)上岗。

  7.乙方改动既有设备,须停水、停电、停用信联闭、石方爆破等需封锁线路或慢行的'施工,均应按照铁路局《各项行车设备施工的审批与实施办法》的程序规定,制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局外施工单位,凡在成都铁路局管内承担营业线施工,要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成铁安[20xx]481号)。(本条只针对局外施工单位)

  五、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根据各专业、各工点情况,甲乙双方制订细则)。

  六、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各专业、各工点情况,甲乙双方制订细则)。

  七、安全监督配合费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按照铁道部《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xx]52号)和路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若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甲方责任。配合单位、监护人员无故不到场,影响施工计划执行的,追究配合单位、监护人员和设备管理单位责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协议职责,造成行车事故及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按各自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注:关于事故经济赔偿及处罚额度按铁路局有关处罚办法的规定确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据本规定,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增补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与本协议一并执行。

  十一、路内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或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各一份(Ⅰ、Ⅱ级施工报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路外施工单位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乙方主管部门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路局安全监察室及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总部、建设指挥部)各一份。

  十二、本协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路局安全监察室(Ⅲ级施工为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查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甲方主管部门:(盖章)? 乙方主管部门:(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局安监室(办事处安监分室):(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5

  按照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安全的.完成变电站大修工程土建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适用于 大修工程。

  二、甲方:公司

  乙方: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现场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对违章作业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2.甲方变电站应在施工前与施工单位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并督促乙方严格执行。

  3.甲方变电站配合施工乙方做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的的安全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并合格。

  2.施工单位必须有施工方案,并经公司安监部门批准。

  3.现在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工作负责人的指挥,认真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严禁施工人员乱的乱碰运行设备。

  4.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变电站施工安全措施,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有关部门,若事故是乙方责任引发的,其后果自负。

  5.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对施工机械、工具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和使用安全。

  6.施工单位应在变电站负责人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确定的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防止因施工范围过大而造成监护不到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xx年三月十二日

施工安全协议6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不得对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等。

  3、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事项交底。

  4、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按甲方单位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6、乙方要做好现场工种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

  7、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7

  甲方单位名称: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坚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

  四、施工时间:________

  五、协议资料:

  1、乙方进厂(站、库)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供给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站(厂、库)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过;

  4、施工人员进厂(站、库)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站、库)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到达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施工车辆进厂(站、库)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站、库)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景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贴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到达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贴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经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景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职责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职责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职责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职责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职责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___

  乙方代表: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8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外墙涂料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带给《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2、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务必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乙方:

  职责人:职责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协议9

  工程名称*****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

  甲 方:****有限公司

  *****用房工程项目部

  乙 方:******设租赁公司

  为保证工程施工有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以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使甲乙双方在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为有效的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共同责任

  双方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1、人员进场后必须经项目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

  2、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队)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共同对工地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3、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认真落实实施。

  4、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6、双方不得隐瞒事故细节,均应如实对待,冷静积极地为妥善处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甲方责任

  1、为了施工安全,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安全可靠有效,险要点、段、部位必须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为作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

  2、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务前必须由工长或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项目安全规定进行处罚。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5、凡甲方没有设置,可靠有效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

  6、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人员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如再强令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甲方负全责。

  三、乙方责任

  1、有关营业执照、质资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配合项目部做好塔吊的技术安全检测和备案。

  2、进场的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场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无证人员绝对不得上岗操作,如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项目部将按安全管理规定给以处罚。

  3、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十不吊”规定。

  4、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不得两人同时在塔吊驾驶室内;不得在驾驶室内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无故在塔吊驾驶室外塔机上逗留。要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6、应经常对塔吊各个部位进行常规检查、维修,确保塔吊安全可靠有效地运行。

  7、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8、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年老(60周岁以上人员)体弱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0、教育好本劳务队、班组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1、甲方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后,各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安全可靠有效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仍违章作业,发生事故,乙方负责。

  12、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

  13、不遵守劳动纪律,在作业打闹、戏耍,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

  14、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不正确使用“三宝”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及不能按照“十不吊”规定操作,而造成事故的均由乙方负责。

  15、项目部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造成事故,乙方负责。

  16、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

  此安全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10

  甲方(业主/租户):

  联系方式:

  乙方(施工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租户)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本商厦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现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处(甲方),与______(业主/租户)及其委托的装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第一条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第二条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就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级,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1、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商厦内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

  2、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有关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5、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管理处则有偿提供配电箱给该业主/租户。由供电至配电箱范围之保养则由管理处负责而从配电箱之后至该单位范围则由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2)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门及玻璃隔墙,应选用安全玻璃。

  (3)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5)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6)一切超重负荷之设备必须提交管理处审批之后方可装置。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装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呈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并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9、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m2。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才可施工。

  1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办理项目请参照指定承包商项目附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劳务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管理处及业主/租户、装修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装修流程(附件)

施工安全协议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

  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络电话:

  家庭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络电话:

  家庭住址:

  工程内容

  乙方按要求承包甲方位于商品房,

  房屋装修工程(包含:水电气管线铺设、墙体改造、洗手间及厨房阳台整体装修等)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约定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等。

  3、乙方在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墙体等需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4、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人员伤亡等一切事故发生,由乙方全权负责。

  6、乙方不得将装修工程外包或分包。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施工安全协议12

  甲方:xxxx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投资的西都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责任,特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按徐建发(XX)77号文件规定执行,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但奖励费不支付。

  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合理投入,严禁挪用基本费与现场考评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施工等方面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此而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经工程师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四、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保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监督执行。

施工安全协议1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道路标线施划、道路标志标牌安装,具体施工内容见附图。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见施工附图。

  二、合同工期及顺延条件

  (一)施工工期

  合同总工期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约五十三天,竣工日期为20__年11月25日。

  (二)工期顺延条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施工图纸;

  2.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3.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乙方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

  4.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

  (三)乙方满足工期顺延条件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顺延要求,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施工及安全要求

  (一)施工要求

  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施工允许手续,协调各方面关系。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无偿为甲方设计施工规划,在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规划方案提交甲方。

  3.乙方自接到甲方施工方案审查合格的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场。

  4.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要求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相关材料供质量保证书。

  5.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允许凭证中明确的施工要求文明施工,因未按要求野蛮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安全要求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四、工程质量、验收及质保

  (一)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钢筋混凝土设计规范》GBJI0-8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规范》JTGD82-20__明确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二)工程验收

  1.乙方提前十个工作日将竣工验收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并另行商定验收日期。

  2.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工程竣工并合格。

  3.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工程移交完毕。

  (三)工程质保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壹年内为工程质保期,乙方对工程负责保修,质保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维修外,涉及的.材料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质保期届满后,乙方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五、合同金额及费用结算

  (一)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叁万陆仟肆佰捌拾叁圆,小写¥2,836,483元。

  (二)自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第一阶段进度款。

  (三)自设施安装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第二阶段进度款。

  (四)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作为第三阶段进度款。

  (五)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壹年,在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于质保期界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全额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乙方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因工期延误产生的材料保管、误工等附加费用。

  (二)乙方违约

  1.除不可抗因素,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违约金,计算至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时止。

  2.因乙方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未能正常投入使用,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3.乙方施工过程中未按安全生产规范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事故给甲方带来的各项损失。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工程中遇到争议的问题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八、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附件

  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施工图纸;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14

  甲方:长沙机场高速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市xxx城市建设投资有限现责任公司

  因乙方长沙湘江枢纽王家咀泵站低排管涵工程建设需要,在甲方所辖高速公路K0+200处占用公路用地进行顶管施工,为确保双方生产运营及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对施工期间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实施严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审批,实施过程必须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督促一切施工人员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范围。甲方负责对该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二、公路质量安全:

  1、乙方该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通过高速公路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高速公路部门组织的方案审查;

  3、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材料等与施工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期间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

  三、双方生产运营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设的问题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督管所需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伍万元整(50000元),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支付到位。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协议15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 五 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 六 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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