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申请书

时间:2024-06-30 13:22:56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司法鉴定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司法鉴定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司法鉴定申请书

司法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3201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3201医院治疗,但3201医院将被害人肖某某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3201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3201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20xx年6月二29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吴朝俊、王娟,汉中市公安局法医吕有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肖某某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某某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20xx年8月,320一医院与被害人肖某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3201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某某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⒈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3201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3201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⒊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3201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3201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2

  申请人:xxx,男,汉,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委托代理人:刘和鹏,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诉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委托xxx司法鉴定所对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的合同中“xxx”签名字迹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所作出的'《笔迹检验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为了更好地查明本案事实,根据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通知鉴定人出庭。请贵院通知。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司法鉴定申请书3

  申 请 人: 某某省某某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负责人:何某某,职务:经理

  地 址:济南市经十西路宋园新区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对本案所涉两张借条的真伪进行鉴定;依法对两张借条上公章、私人章的加盖时间进行鉴定;依法对两张借条打印文字的时间及与加盖印章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鉴定。

  申请理由

  原告彭某某诉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审理,本案原告彭某某用于起诉的证据是两张借条,但是,申请人从未向彭某某借过款,该两张借条存在明显的瑕疵,是彭某某利用掌握公司印章的便利条件伪造的,该两张借条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申请人特依法提出鉴定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案所涉两张借条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以便于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司法鉴定申请书4

  申请人:___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____号,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特别授权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医院,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____________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作如下鉴定:

  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

  2、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3、医疗过错程度参与度的鉴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____________(患者)在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医院(被申请人)行"无痛胃肠镜检查"出现生命危象。____________分,因病情严重转____________中心医院抢救。经中心医院10天抢救,又转至____________医科大学附属____________医院(第三人)继续抢救。期间,____________仍处于深昏迷,无自主呼吸状态,后经专家鉴定为“脑死亡”。8月30日,____________医科大学附属____________医院宣布____________死亡。其后家属申请____________法医鉴定中心对患者死亡原因鉴定。______月______日,该鉴定机构以“肺泡腔、细支气管粘膜下、胃粘膜、肠粘膜及膀胱粘膜下”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浸润、“死者生前曾发生过敏性休克”及“已有丙泊酚导致过敏休克死亡的报道”为依据,作出[20__]病鉴字第____________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____________生前曾发生过敏休克,其过敏性休克可致缺血缺氧性脑病继发多器官功能障碍死亡。尸检所见符合器官捐献后的病理学改变”。申请人认为患者平素身体状况良好,其死亡原因不是丙泊酚过敏反应所致,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

  (1)被申请人在为患者气管插管、抢救时,假设患者皮肤确实有“荨麻疹”、还发现患者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甚至喘鸣等过敏反应,为什么被申请人在病历中不予体现?

  (2)、患者既往病史: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患者在外院全身麻醉(约4小时)下行“右肱骨外科颈粉碎性骨折内固定”手术,该院以丙泊酚作为麻醉诱导和维持主要药物,期间未曾发生任何过敏样反应(详见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人民医院病历,病案号为____________);以及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年,患者都一样丙泊酚“无痛胃镜检查”,但也未听说丙泊酚过敏样反应。

  (3)结合Ⅰ型超敏反应发生机制看:机体对抗原(丙泊酚)初次应答后,再次接触丙泊酚刺激时产生IgE抗体,对肥大细胞、嗜碱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及组胺化学介质产生作为,从而影响其生理功能紊乱或者细胞损伤特异性免疫反应。假设该患者于20__年2月首次使用丙泊酚完成手术,后患者体内应当产生一定的IgE。而后患者每年作“无痛胃镜检查”,也包括本次胃镜检查,按理说都要发生丙泊酚过敏反应。唯独被申请人作“肠镜”注射丙泊酚就发生过敏反应。

  (4)、该鉴定机构以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作为认定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是缺乏事实依据和科学依据的判断。首先,嗜酸性粒细胞偏高,不排除寄生虫感染、变态反应性疾病、感染性疾病,以及使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等因素影响。本案患者从呼吸、心跳骤停经21天抢救到宣告死亡,期间已明确“缺血缺氧性脑病、脓毒血症、重症肺炎、肾功能不全、急性肾损伤、中枢性呼吸衰竭”等,____________中心医院为其使用哌拉西林他唑巴坦、万古霉素等抗生素治疗;该鉴定机构未在喉头黏膜下发现“嗜酸性粒细胞”;在胃、肠黏膜虽发现“嗜酸性粒细胞”,但是该患者因胃、肠不适到事发医院检查,也不排除该患者本身患有“嗜酸性粒细胞性胃肠炎”的可能。另外,大量文献予以证实“嗜酸性粒细胞”与“过敏性休克”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即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就不然存在“过敏性休克”?发生“过敏性休克”一定组织中找到“嗜酸性粒细胞”?根据《中国法医杂志》、《法医学杂志》等有关过敏反应文献,并结合过敏反应机制,IgE升高相对“嗜酸性粒细胞”来说更具有诊断价值,然而该鉴定机构也未作血清IgE检查。相反该鉴定机构却以“嗜酸性粒细胞”作为诊断“过敏性休克”的.依据,同时也未将“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可能因素加以合理排除。

  然而,从被申请人《麻醉记录单》、《急诊抢救记录》和《麻醉小结》看,没有患者有关的“呼吸”记录;也没有患者“心率”和“血压”的变化,如心率和血压从正常的,是怎样降至______;而只是发现“血氧饱和度85%”突然下降,那患者正常血氧饱和度,如98%、97%是如何降至85%的,也没有记录;也未体现患者“吸氧”起止时间?也没有吸氧工具(鼻导管)(____________医院《门诊处方笺》相佐证)。如果麻醉医生严格心电监测,应当发现心电图波形变化,不至于____________心跳停止,5分钟(____________)后才给予肾上腺素和阿托品抢救药,这完全已经错过“病人生命最黄金”的抢救时期,不排除被告在给________作胃镜检查时(而不是肠镜检查),____________的呼吸、心跳早已停止的可能。

  综上,________生前一般情况尚好、也无药物过敏现象。________因胃肠不适到被申请人处就诊,________作“无痛胃镜检查”时,被申请人未严格监测心电图、血压和呼吸,至多采用血氧饱和度探头测量心率和氧饱和度数值而;且须严格“上氧”,充分准备阿托品、多巴胺、肾上腺素等预防抢救药物,及有关呼吸机等抢救设备等条件,才能实施丙泊酚麻醉。另一方面,因禁食和禁饮其容量相对不足,加之“丙泊酚”对循环的影响以注射速度和剂量相关,而被申请人未足够注意等。因此,被告医疗行为严重违反应当注意义务的规定,及其他严重规定,甚至还存在伪造病历的嫌疑,其违法性和严重过错与刘________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然而该鉴定机构在认定时,没有调查核实患者事发前曾多次使用丙泊酚,且未出现过敏现象的事实;加之没有基于客观实际,更没有科学论证“嗜酸性粒细胞”与过敏休克之间关系,也未将“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可能加以合理排除。但该鉴定机构却认定“丙泊酚过敏反应”系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据此,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是很难让人信服的鉴定,故特向贵院提出申请: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唐明喜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作如下鉴定:

  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

  2、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3、医疗过错程度参与度的鉴定。恳请法院支持为谢。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5

  申请人:XX建筑工程公司,公司地址: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请求事项

  对以下争议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一)增加、变更工程量的价款。

  (二)已报预算未审定的工程款。

  (三)工程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调增价款。

  (四)被告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人工机械台班费等各项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xx民初字第X号)已由贵院立案审理,由于:

  (一)双方对结算方式作出了完全不同的约定;

  (二)施工中增加、变更的工程量较多;

  (三)非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顺长、多次停工;

  (四)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超出商业风险的巨幅上涨。

  (五)索赔数额和最终结算无法达成一致。

  (六)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以及《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XX省高法〔20xx〕XX号)》的规定“对于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可以通过评估或者鉴定的方法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工程竣工后,当事人双方又不能达成结算协议的,也无法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审计部门对工程款的数额予以审定”。

  基于以上理由,特此申请对有关专业问题就行司法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XX省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建筑工程公司

  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6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刘xx根据与申请人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所承建的位于xx市华联路的'房屋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刘xx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刘xx在为申请人修建房屋时偷工减料,用的水泥含量、钢筋粗细及密度均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致使房屋开裂,楼面下陷,工程质量存在重大的问题,根本不能居住。由于该工程并未进行竣工合格验收,需要对该房屋的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鉴于是否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直接影响到本案审理判决结果,为了能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部门对上述请求鉴定事项作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20xx年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7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组织对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交付给申请人的.电动百叶帘组件中的电机和控制器进行鉴定,以确认为不合格产品。

  事实及理由 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纠纷案,贵院已受理,案号为(20xx)深南法民二初字第333号。申请人也依法提起反诉,因AA窗饰产品(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的涉案货物不合格(组件电机和控制器不合格不能使用导致整个电动百叶帘布能使用),故申请人依法申请贵院组织鉴定。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8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系被告人被控

  一案的 (证人、鉴定人)。申请人作为人 委托的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有异议,且该证据对本案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为查明案件事实,对被告人进行公正判决,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特提出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证人、鉴定人名单、地址、联系方式

司法鉴定申请书9

  申请人:张三,男,1958年4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省xx市灞桥区XX村。

  委托代理人:xx,xx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xx市公安局分局重新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张三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xx市公安局分局内设有法医鉴定机构,申请人认为应当考虑先由公安分局内设的法医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如果鉴定事项属于复杂疑难鉴定事项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才有必要考虑对外委托。申请人的伤情并非复杂疑难问题,不需要对外委托鉴定。

  如果确有必要对外委托xx市公安局分局也应该委托具有良好声誉的权威鉴定机构来鉴定,而xx司法鉴定中心并不具有胜任的资格。申请人接受鉴定事后得知,xx司法鉴定中心并未入选xx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学、文检鉴定机构入册机构名册内,该鉴定机构无论在声誉还是在鉴定水平的权威性方面都是不入流的鉴定机构,其不正规的做事风格一度受到业界诟病,其权威性并未得到司法机关、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受害人等广泛认可。申请人认为鉴定涉及刑事责任追究,xx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委托xx司法鉴定中心对鉴定申请人损伤程度鉴定考虑不周,应重新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1000元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费用标准。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损伤程度鉴定,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超标准收取1000元整,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这种行为绝不能姑息,xx市公安分局应另行委托正规合法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意见不客观、不全面、不合法,不公正,申请人不予认可。首先,鉴定意见认为只构成轻微伤,与事实不符,申请人原始病历及检查资料明确显示申请人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正是此次伤害的受伤部位,根据20xx年1月1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申请人损伤程度足以鉴定为轻伤,xx司法鉴定中心对于原始病历及检查单视而不见,最终鉴定为轻微伤与事实不符;其次,鉴定意见中对于原始病历中陈述的肺挫伤等多处伤害部位并没有做出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不全面,这显然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鉴定文书的严格要求。再次,鉴定没有针对性,方法不正确,鉴定中的新的检查没有针对原始病历材料及检查中较重的构成轻伤的.的“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一损伤进行排查,仅仅因为之后的简单检查而否定原始病历及检查单效力,这种检查和比对方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不符合《法医临床检验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损伤程度已经构成轻伤,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望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分局

司法鉴定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民族,地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医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院长。

  申请事项:

  1、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_____________医院对_____________患者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2、_____________医院对_____________患者的`诊疗过错行为与_____________患者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3、_____________医院对_____________患者的诊疗过错行为与_____________患者的死亡后果如果有因果关系,对其参与度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一案,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_____________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请法院依法核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住平阳县鳌江镇河滨村,

  申请事项:

  1.申请对卖尽契约进行书写时间鉴定;

  2.申请对____在契约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3.申请对____在契约上的手印进行真实性鉴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姜_____春诉被告应_____语、陈_____、陈_____璋、陈_____康、陈_____芝、陈_____如6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被告陈_____如有正当理由怀疑原告提供的`卖尽契约系伪造。特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上述请求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平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2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x年xx月xx日x时许,在xx路出xx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xx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上海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3

  申请人:广州市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小明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委托相关机构就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的真实性作出司法鉴定,从而确定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并追究其伪造公司印章及其合同的法律责任。

  申请理由:

  张三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申请人公司任业务经理职,其在职期间不能胜任该职工作,无法完成申请人交付的工作任务,还以联系业务为借口,通过欺骗的方式借支各项费用,总额为7400元。张三在职期间不但没有为公司创造利益,反而因其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行给公司抹黑,造成申请人客户流失,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依法解除了与张三的劳动关系,经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委员会裁决(案号:穗番劳仲字(xx)第153号)后,申请人诉诸贵院(案号:(xx)番法民初字第4578号)。

  当时,由于申请人诉张三名誉侵权纠纷的诉讼请求得到一审判决(案号:(xx)番法民初字第3345号)的支持。申请人考虑到张三系自然人,按照判决向其追偿八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可能性较小;其次,申请人在私下得到张三朋友的说情,表示愿意对其不良言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不良影响作出让步;再者,申请人为了避免因此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和社会声誉。基于以上原因,申请人于xx年4月23日向贵院提出撤诉申请。

  由于各种原因,贵院于xx年xx月xx日通知申请人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张三又拿出所谓的劳动合同作为申请人向其承诺相关报酬和提成的依据,但在申请人与其发生劳动关系期间,并未作出其所出具的合同内容的承诺和约定。另外,申请人一再的容忍和退让只是得到张三不思悔改的诬告,严重干扰了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必然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认为,张三所持有的劳动合同内容及印章系属其伪造,并非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依法调取天河区公安分局申请人公章备案资料,同时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加盖的印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该印章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张三应当承担的伪造公司印章以及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州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4

XXXXX区人民法院:

  XXX诉XXX离婚纠纷一案,因XXX之前就XXX房屋的价值申请了司法鉴定,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撤回该司法鉴定申请,望批准为感!

此致

  申请人:

  XXX年XXX月X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5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XX集团与XX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上诉一案,我方对原告提供的《建设项目竣工报告》这一证据有异议,认为该证据系原告变造而成,该证据“备注”栏中关于管辖、免责等内容的条款均系篡改、变造而成,不具备法律效力,现根据《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申请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贵院审理本案时,对该证据原件应进行质证,并应根据司法鉴定的结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认定,若原告不能出示该证据原件或证据原件系篡改、变造,贵院应依法判决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若查明该证据系篡改、变造,贵院应依法以妨碍民事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若无不当,请准予所请。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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