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4-07-09 07:41:46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建筑合同锦集八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建筑合同锦集八篇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xx 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区xx地号土地内定名"x x名宫",经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x 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优惠借贷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银行借贷人民币x 佰x拾x万x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借贷的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借贷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借贷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借贷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借贷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的借贷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借贷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借贷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借贷。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 ,甲方绝无异议。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x x x法院为管辖法院。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乙方:

建筑合同 篇2

  《南宁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6月22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使用行为,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是指在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以及用于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材料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一)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二)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三)实行生产许可制度、卫生许可制度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应当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文件;

  (四)新型建设工程材料应当具备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证明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五条 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在本市销售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材料产品备案手续。

  需要备案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申请建设工程材料产品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登记表;

  (二)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备案手续的,提交代理人的代理证明文件;

  (四)备案产品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

  (五)备案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六)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备案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提交的备案资料齐全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将该建设工程材料的产品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型号等信息纳入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目录,向社会公布。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材料的备案情况,及时更新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目录。

  办理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第八条 已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在本市停止销售的,应当自停止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备案的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备案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因超过有效期等原因失去证明效力的,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重新检验,并根据重新检验的结果,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九条 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生产。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岗位,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二)委托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设备及试验室设备;

  (三)使用合格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四)销售产品的质量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条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建设工程材料;选用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该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不得选用国家、自治区明令禁止生产和禁止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的约定。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检测。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检测,并按照有关规定留存检测数据。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检验,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报验时核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产品不得签认。

建筑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顾问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技术咨询任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乙方表示接受,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更好地完成其任务,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2)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3)地址:项目位于 ;

  二、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建筑方案、形态规划及相关案例研究,包括总体规划建议、景观设计建议、建筑产品设计建议;

  (2)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总平面图及分析图、相关空间分析图、经济技术指标、案例分析及建议。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商定的设计进度和深度要求完成本合同所列的设计工作,并达到甲方要求。

  三、履行形式、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且首付款支付之日起 天,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成果的完成时间,以甲方签收的日期为准。

  (2)付款时间:在乙方提交正式设计成果且获得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应当在申请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如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汇报及提交设计成果地点:位于昆明市的甲方公司所在地。

  四、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为要求,采用图片、模型、光盘及参照本条后“乙方提交的成果内容”验收,乙方所提供的成果应合理、精细、美观、充分体现时代感和文化品位;文图要清晰、美观,装订成册要正规,达到甲方要求。

  成果的具体交付为:图文并茂、装订成册的文本 本;效果图展板≥ 张;实体模型;多媒体三维动画;电子光盘。

  乙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规划建筑建议

  2、总平面图、初步分析图以及初步经济指标

  3、总体鸟瞰图、主要节点透视图

  4、案例介绍及产品建议

  5、项目规划设计操作模式建议

  6、建筑产品建议

  7、景观设计建议

  五、报酬及付款方式

  (1)根据项目的规模及设计要求,乙方经过详细测算并经双方协商后,双方确定的本合同最终总价报价为:(小写) 万元RMB人民币(大写) 万元正。该总价已包含乙方的设计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以及到甲方或项目现场讨论汇报的差旅食宿费、服务费、咨询费和其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及应缴纳税费。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分期二期支付)

  第一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设计费 %,计 万元RMB;

  第二期为乙方交付全部设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计 万元RMB;

  (3)除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以外,甲方如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时,应支付迟延违约金,每拖延一日按该项设计费迟延支付部分的 ‰计算;反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设计成果,每拖延一日按该阶段设计费用 ‰减收项目设计费用。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乙方设计延误不在此限。

  六、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乙方如认为甲方提供的资料有疑义或不完善,应及时将意见书面提交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完善。

  (1)设计任务书

  (2)有关图纸资料

  (3)其它有关材料(政府规划指标及红线图)

  七、受托方的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具有充分的公司资质及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2)乙方应按中国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项目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当甲方或政府审批部门依据规划文件、政府决定或有关标准、规范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及时、负责地对所涉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作出修改(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修改,双方友好协商酌情收取相应费用)。

  (3)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胜任的设计团队,并事先报甲方备案。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设计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进行调动或更换。如需调换,须事先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认可。对其中不称职的设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4)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目的所使用的图纸文件及所交付的设计成果,没有任何第三方以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盗用商业机密为由提出任何索赔。如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成果,而导致对甲方由于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的诉讼或索赔,以及由此引起的施工延误或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并确保甲方免于承担诉讼和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设计延误及重新制作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完善。若由于乙方设计人员的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采取补救措施以外,还应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均有责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将有关已完成的设计文件及电子文档移交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及相应责任。

  九、保密和知识产权

  (1)双方当事人对技术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应令其聘用的顾问、雇员、代表及/或代理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甲方信息,除非该种披露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遵守法律而必须进行。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2)本合同下乙方所有设计成果的版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具有署名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其交付的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或向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展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甲方可根据需要使用和复制乙方在本合同义务中已经或将会制成的文件、图纸、图片或说明书,并有权将这些资料用于广告宣传。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

  对于本项目后续设计事宜,可通过其他协议另行规定。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定,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连同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通讯地址:

  乙方: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中担任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1、乙方应当_____________。

  三、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作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务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务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务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务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工资为每日______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务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五、劳务纪律和劳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务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务纪律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的;

  (二)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务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务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务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务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务合同证明书。

  甲、乙双方违法解除劳务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自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务合同的附件,与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务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5

  供货单位或个人(甲方)

  收货单位或个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模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该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的模版数量及规格供货。

  2. 因制作工艺要求,所供应的模板实际厚度允许偏差范围在0.005m之内。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未终止前,禁止通过其他渠道采购本协议中的多层板。

  五.交货及验收办法

  1.模板进入工地后,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模板验收,如验收合格,开具入库单

  2.根据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按工地通知时 间准时送达,确保正常使用。乙方需提前8个工作日提供采购模版数量。

  3.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验收张数为准,并作为结帐依据。

  六.结算方式

  1.结算依据:按实际供货数量及约定价格结算,本次交易如产生所得税及其 他税费,归乙方支付。

  2.结算时间:乙方应在支付总欠款的`80%,在支付总欠款的80%,在 支付总欠款的百分之80%,在 支付总欠款的80%, 剩余货款在 一次性结清。

  3.注意事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拖延或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且要求乙方偿还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送货到乙方工地。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供料到乙方现场,甲方负责乙方因误工产生的费用。

  2、乙方须严格按合同付款时间支付货款,如因乙方不及时付货款导致供料不及时,所产生的责任归乙方负责。

  3. 乙方如未按约定时间付货款,合同终止,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违约货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甲方的损失,直至付清货款为止。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在完成供货工作内容、结清材料尾款后,即自行失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货方一份,购货方一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购货单位(盖章) 供货单位(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年

  月 日 话:年月 日电

建筑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公司代表: ) 居间方(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蓝天狩猎场别墅项目”工程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乙方负责介绍甲方与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接洽等事宜,具体施工及合作条件由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与甲方自行协商。

  2、乙方协助甲方与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就“蓝天狩猎场别墅项目”约7万多平方米,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约为1.6亿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按照承包工程总造价每平方米2260元计算,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税后人民币每平方米30元,共计200多万(以实际结算为准)。

  2、劳务费用分多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甲方与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进场后三日内,需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30万人民币整,以后支付,按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给甲方工程量每平方米X30元计算为准,(款项到甲方账上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劳务报酬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

  第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的劳务居间委托事项完成后,必须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支付劳务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缓付。否则将承担劳务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1、如陕西旌详实业有限公司和委托方(甲方)最终未达成合作,本合同自动失效。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现将(工程名称)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约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蓝图所包括的所有外墙外保温。

  三、合同工期

  1、工程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工程有效工期为天。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雨季和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期。可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有乙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乙方没拖延一天甲方将终于元的罚款。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及相关的国家规范和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项目部,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准。如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返工,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质量后果和经济损失。

  3、外墙必须平整、坚实、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材料进场必须提供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到工序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项目部的指挥,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

  五、工程造价:

  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实际面积实算计量,综合单价元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1、工程按施工蓝图进行确定。

  2、依据施工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每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的85%

  3、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保留5%的质量保修金,半年内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应付清余款。

  4、付款四次:材料工人进场付生活费用,施工

  第一遍外墙,施工

  第二遍外墙,涂布网格布抹抗裂砂浆施工完成后付工程总价的95%

  七、甲方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款项不到位影响工程工期的有甲方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项目部和监督单位的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施工规范及外墙施工工艺施工。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如由于客观原因需延误工期的需和项目部和监管单位沟通协商)2乙方不得将成包的工程转包给

  第三方,否则由此致使工期延误一天罚款500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熟练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熟练操作,非专业人员禁止施工操作。乙方作业人员的吃住由乙方统一安排。

  4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由乙方应随叫随修,否责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维修金中扣除,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检查施工机械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依照安全技术规定正确施工。禁止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应严格依照国家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处罚管理办法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即使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工完场清。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的协议同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及 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广告推广(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

  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

  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甲方应按附件三(详见附件3)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

  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 甲方应按附件一(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

  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

  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一(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

  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

  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 乙方

  的权力和义务

  1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

  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

  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12.3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

  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

  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电话:传真:

  E-mail:

  13、 免责约定

  13.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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