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022-06-14 09:58:04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4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4篇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

  总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了加快甲方总承包大兴新区三民村馨苑小区1#楼工程建设速度,保证质量按期任务,甲方拟将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设计单位:

  2、建设单位:

  3、工程名称:三民村馨苑1#楼

  4、工程地点:三民村

  5、结构形式:剪结构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及包周转材料及辅料(注不包括:钢筋、水泥、石子、砂、砖、涂料、瓷砖)。

  2、承包价款:不含税的价格(含:模板、支撑、钢管、扣件、安全网、外架及安全防护设施,钢筋制安、焊接及机具、二级电箱、电缆、混凝土布料机、木工机具、劳保用品、室内外抹灰),(不包括水、电、暖安装、油漆刷白、玻璃、防水工程、另外墙保温只限人工费)。

  3、合同价款:元/㎡

  三、承包工程内容及工作量

  1、承包范围:按结构设计图所包含的基础垫层及垫层以上所有的土建工程的主体结构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辅助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施工,外加的`拉搭设拆除。

  2、工程内容及要求:

  按照设计及验收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规程的标准完成:基础垫层及垫层以上设计蓝图所包含的钢筋、模板、混凝土保温(内外墙保温板除外)、室内外抹灰巾瓷、楼地面室内外土方等工程场管理;安全文明所涉及道路场地硬化的材料加工、制安、装卸车、二次倒运、冬雨季工程的施工。(空调预留洞除外)。

  四、结算程序及方式:

  1、±0、00以下建筑面积按倍计算面积;

  2、±0、0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按“20_”预算定额标准执行。

  3、主体封顶屋面防水以上构筑物按实际面积计算,檐高不足2、1m按实际面积的1/2计算??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至 层封顶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5%;按 元/㎡进行结算;

  2、 层封顶后以上按月进度付已完工程量的75%;按 元/㎡ 进行结算;

  3、春节放假甲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款;按进度款单结算。

  4、后续工程量甲方按月进度的75%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

  5、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支付给乙方主体工程款的80%;

  6、甲方全部工程竣工交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95%;一月内确定工程决算。

  7、留5%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不计利息)

  六、工期要求和工期奖罚: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一年(具体以甲方进场开工令为准)。

  七、工程质量等级和要求:

  本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质量等级,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达不到合格等级,甲方按结算价的2%以下收取赔偿损失。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等级:

  乙方必须保持施工现场现场和生活区整洁,必须符合(建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管理评比办法)要求。劳务价格中已含1、6%的文明现场施工增加费,若因乙方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未达到等级要求,没有评比上文明工地等级,则按人工费总价一定比例扣除文明施工增加费,但甲方协商周边关系及硬件设施。

  九、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乙方进场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组织施工。

  (2)乙方做好抄平放线及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自检和技术复校工作,以书面形式报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乙方主要施工人员,必执证上岗,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实行限额领料,完善领料手续,消耗控制在定额内,材料超出定额部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罚。

  (4)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其返工部分人工费材料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返工人工费总和3%的罚款。

  (5)乙方施工员到位后,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要保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遇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撤离施工现场,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施工现场,视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6)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及周围材料及辅助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否则造成的损坏丢失和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教育工人爱护产品,做好产品保护工作对损坏产品的情况,要进行经济赔偿并自觉予以修复。

  (8)暂停证工本费、计划生育费及工人技术工程上岗证等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安全文明生产:

  (1)乙方进入工地,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坚决杜绝材料浪费及野蛮施工,乙方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班前做安全交底,并有书面交底记录,设立专职安全员,随时随地督促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打架斗殴,违者惩罚直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标语费用自理)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随时注意安全,做到不伤及他人或被他人伤及。乙方人员自身原因在工地上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以及由于乙方人员野蛮操作,造成工地其它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4)在施工期间,乙方特殊工程人员,必须上岗,如因无证工作引起的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将人员名册交到甲方及项目部,人员要调整要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使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0岁以上的老年工人,特殊人员由甲方认可后方可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每人罚款100—500元,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挂220V以上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经发现除没收外,并罚款200元/只。

  十一、保修:

  乙方承担自己所承包范围的工程保修,保修安国家现行保险期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5%,保修期为壹年。保修金在整个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壹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算。

  十二、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边营坡私人房屋以半包形式(包工不包料)承包给乙方修建,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内容

  主体工程以建筑施工图纸为准,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如需修改,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

  二、价格、质量及工期

  1、整栋楼房按包平方米290元计算,建房由乙方提供脚手架、模板及必需的机械设备等均包括在价格内。

  2、质量要求

  乙方在承建中必须按房屋施工流程操作,做到主体牢固,外墙立面要正,墙面粉刷平整,贴砖要平整牢固,不要浪费材料,整栋房屋质量保证在合格以上,若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第一层付款3万元,第二层付款2万元,保证金5000元,此余款在工程完工后双方认可,在大雨检验、无渗漏后付清。

  四、其他

  1、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安全,若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在施工期间,甲方应把水电安装到位、所需材料采购到位,不得延误施工。

  3、乙方如中途退场,拖延时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其所有工资自行放弃,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范围:

  五、合同价款:

  1.所有箱体两栋楼总造价为( )元。不含税,不开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为预收定金( )元,提箱壳付( )元 提明箱时付( )元,提二层板电器时付( )元。剩余完工后付清。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八、专用条款:

  1.工程质量等级: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2.工期问题: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体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提供箱体。做门板时甲方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呼和浩特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合同签订日期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文2#

  建设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乙方在认可并执行合同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下列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

  三、质量:按甲乙双方同意的图纸的各项事项施工,乙方应按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的要求按质量完成。

  四、工期:天。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元/吨,共计 吨,共计 元。

  2、付款方式: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1、若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乙方所造成的误工及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中的'水、电、路三通,水电必须到施工现场。

  3、在施工期间,工地所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4、乙方若没按设计要求施工和出现质量问题所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在施工期间个别天气和个别情况,工期可以顺延,因乙方原因,不按合同交工,甲方有权罚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罚款。

  七、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寿光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彭山__还建楼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阳____县城东____区彭山__

  (3)工程规模:约40000平方米

  (4)工程内容:由 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彭山__还建楼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该还建楼设计多层、小高层群体工程项目组成,多层按楼地面平方800元㎡包干,小高层1160㎡包干,含各栋楼的四周道路约3米宽左右,主干道,绿化、亮化、硬化及进户防盗门,电梯及小区围墙,物业等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2)该项目乙方承包的范围有:材料人工、铝合金窗、室内普通门。内墙涂料、水泥地坪,简易水电安装,厨房建议灶台,瓷砖,卫生间简易大便器,墙、地简易瓷砖,每间房电一开一插,含消防设施,外墙喷红砂颜料或涂料,楼梯水泥踏步,普通扶手,墙面做仿瓷涂料,感应灯等设施。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纳400万元工程信誉金,工程基础完工时,甲方返还乙方200万元整 ,

  第四层封顶时,甲方付清余下200万元信誉金给乙方,如超出时间未能返还,则按3%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四、质量要求:该工程确保合格工程,如乙方做到优良工程,则甲方按国家规范奖励给乙方。

  五、工期要求:乙方从破土动工至

  第一批交付3万平方时,工期不得超出380天,如超出或推后,则甲、乙双方按1000元天增减。

  六、安全要求:在正常施工时,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团体险,确保人身安全零事故发生,如一旦产生人身伤害事故,则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付款方式:

  (1)乙方主体封顶,多层主体封顶时,甲方付乙方300万元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7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甲方付乙方总价25%的预付款,余下5%________年后无质量事故,全额支付乙方。

  八、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办理好相关的工程手续,确保乙方顺利施工,如中途若因甲方原因手续不得到位,影响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停工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损失给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及社会关系,如在施工中,若因四邻关系纠纷引起的停工,则甲方承担乙方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损失。

  (3)甲方保证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则乙方有权拒交部分房屋给甲方,并由甲方承担月息3分的利息补偿给乙方。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所有钢材及双混,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垫付,直到竣工验收,结算抵扣。

  九、乙方职责:

  1、乙方保质保量按图施工,如在施工质量出现返工或不合格的原因,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专职监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严禁进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经发现,甲方监管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更换合格的材料。

  3、在施工期间,乙方文明施工,严禁使用老弱病残及童工,施工现场项目机构必须井然有序,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行为。

  十、附属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在同等的价格优先乙方承包,双方另行签订承包协议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且施工现场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按总价10%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章生效,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推荐介绍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务费。

  二、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与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款项的付款义务。

  三、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按工程决算金额1%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四、乙方确保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甲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具体要求以供应合同为准,乙方未按具体合同约定结清物资供应款时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项目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收取服务费,甲方可凭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名盖章视为授权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关法律责任牵涉到甲方或连带到甲方或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给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乙方请(公民身份号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建好xxxxxxx工程,甲方原将商城d单元工程约50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约5000m2

  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含价有税费300元/m2

  合同工期:总计天数150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本工程为双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价需设辅助设施、设备、机具、临设及水电和后勤等均由乙方负责(地板以普通地板、墙体涂料为普通涂料,如有更改,双方另行协商)。

  双方决算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量为依据。

  工程价需材料的试压试验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和配合试验资料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施工中的具体要求: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金以国家和建设方,甲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验收的建设方,监理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为准。

  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安全技术操作堆积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其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协议签字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工程款15万元,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日内付足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在半年内付清。

  工期要求: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延误工期,如发生以上情况则属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总造价违约金10%,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其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本保证金在甲方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真它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7

  合同编号:1251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D01锅炉房、D02框架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呼市____区黄合少镇航天六院601所。

  三、工程结构:框架砖混结构。

  第二条承包项目

  一、承包方法:乙方以包工不包主材,包小料(木工、包括阅读图纸、弹画、模型板所需的黑色墨线、模板搬运、装卸、码垛、模型板所需硬架搭设、木板拆除搬运码垛,木板定位筋(小料、铅丝、元钉、中小型机具及电线插座插头锯片切片)

  二、承包价格:D01锅炉房按图纸规定的.建筑平米计算,每平米为120元计算。D02楼按图纸规定的建筑平米计算,每平米86元计算。

  第三条工作部位

  从垫层基础、柱、墙、梁、板(二次结构工程、构造柱、圈梁、门口过梁)预留孔洞以及设备基础。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乙方要按图施工,负责混凝土浇筑中的看护,不准位移、不准变形、不准胀模、不准漏灰、不准漏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必须返工或重建,重者罚款退场承担工期损失费用。

  二、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安全生产

  一、劳动保护、乙方工食宿、劳动工作按排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工人必须交纳工伤保险费,出现安全事故自负。

  三、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施工各项交底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不准喝酒上岗、不准打架、不准工地闹事、不准野蛮施工。

  第六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下组织施工。

  二、乙方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爱护财物,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工程结算方式

  一、D01锅炉房基础完工后按75%的工程量付款,D02框架楼一层封顶后按75%的工程付款,完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5%,竣工后验收后付95%,余款________年内付清。

  二、途中生活费自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保证移交图纸、保证安全技术交底、保证人工工资按期付款。

  二、乙方保证安全、保证质量、保证工期。

  三、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后果自负。

  第九条其它事项

  执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经劳动部门或经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8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市(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理先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授权)

  出生地:(国家)

  国籍:(国家)

  总部:(国)市

  在_______国的通讯地址:_______信箱:_______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______,乙方提交报价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_______国_______部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______市______________ 对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兑美元比例为______________。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______________ 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______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_______ 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乙方承认在签认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条件第11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信息产业园区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_____信息产业园区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四.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双方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时间: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_____─_____以上/每平方米_____元(结算单价:框架每平方_____/㎡计算,砖砌体内外墙抹灰及面砖,楼地坪按每平方米为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_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六.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8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25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8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50元,技工为每日70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八.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扎丝,元钉铅丝,”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待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_____元。

  十.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担任甲方承揽的 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班子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和组织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力保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和取得最佳经济及社会效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室地面地砖、墙面砖)

  2、工期:工程质量:按施工现场要求合格施工,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工程价款:合同中标价。

  第二条:承包方式

  1、由乙方承担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所需资金,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班子的组建、管理和施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经济等责任。

  2、所有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预算部审定工程总金额的95.2%按工程进度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项目工程管理及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接受甲方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对资金流向、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

  2、乙方全面负责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协议,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整体转包和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4、乙方施工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应服从业主监理和甲方正确的工作指令。拒不服从业主、监理、甲方指令,影响较坏的,甲方将责令其停工和退场,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6、乙方不得有任何使甲方社会形象受损的行为发生。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取保证金、赊购材料或作某种承诺,乙方所有经济活动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发生,并承担其责任和后果,概与甲方无关。

  7、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人工工资、材料款、机具设备租赁费的支付,并以家庭全部财产作为担保承担全部责任,不得随意拖欠,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项目资金管理与责任

  1、乙方所得的工程进度款应全部使用于该项目工程,不得挪作它用或转借他人,甲方有权监管乙方资金的流向情况。

  2、本工程项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依法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纠纷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财务管理办法》及公司其它内部管理规定。若有违反,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配合乙方做好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技术交底,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台帐工作。有权对乙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核算、资金流向等进行监督管理和要求整改直至停工整顿。

  3、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有关规程、规范及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质量及安全隐患,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处理解决,其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监督乙方现场施工及其它事项,协助乙方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加强对乙方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并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担组织实施本工程所签订施工合同内容的全部价款和质量、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担项目经理部对业主方的全部承诺,具有对工程施工的全部管理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建管、城管、规划、质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缴纳有关费用(包括乙方缴纳民工工资的履约保证金等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操作规程、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其它规定,必须按图纸及设计变更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3、按规定组建工程项目部的管理班子:①项目经理部组建报告;②工程基本情况表;③人员组成基本情况表;④规章制度文件等。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测试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自行招聘人员由项目责任人统一管理,签订招聘协议书。

  4、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所需人员证件由乙方自行提供。若需甲方提供的,其收费标准按二级建造师800.00元/月/人,施工员及其他人员500.00元/月/人计费。甲方派住该项目的人员工资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工资、养老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及伤、病、产假、法定节假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关中标费、建管费、合同签证费、建筑市场交易费、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

  6、所有工程材料、设备、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进行。但在价格相等时,优先使用甲方提供材料、设备。

  7、乙方负责本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其中包括竣工图纸的绘制、材料复验送检、隐蔽资料编制、设计变更、技术商洽、竣工结算等施工期内的全部工作。

  8、本工程项目必须按现行国家规范和验收标准施工,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符合业主、监理的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履行或不按约履行本《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承包合同,并由乙方支付该合同总额的2%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建项目部完成本目标责任书中未完工程,前期该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管理合同经双方签章(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帐务及款项,工程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第八条:本承包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XXXXXX 承包方: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概况:

  三、工程工期: 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下达的进场通知书的时间开始计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承包工程范围:

  六、工程价款:

  1、工程单价计算方式

  2、工程总价款:元。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预付款;此后,每 个工期甲方向乙方付款 万元,全部竣工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超过付款时间三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三个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过________年按5%月息计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九、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相关资料,视为乙方所完工程验收合格。

  十、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交付设计施工图二套,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技术交底。

  2、对乙方的日常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担任甲方现场技术总工, 协助工作。

  3、聘请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

  2、所购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必须是大厂产品,以确保工程质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志记录,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自觉接受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和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无条件返工重做,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按建筑工程操作规程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违规操作。若出现不规范施工行为被相关建筑管理部门查处,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损失。

  6、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7、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工程。

  十

  一、特别约定

  因不确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现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况时,双方应即时协商寻找资金,把工程及时竣工完成,不得窝工、停工。

  十

  二、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局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十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项:工程技术资料

  2、承包方式:平米包干,元2,建筑面积为: 2(不包含车库面积),

  3、承包范围:土建、水电暖安装的工程技术资料填写、收集、整理、组卷,直至竣工。

  4、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纸张、由已方提供,竣工装订由甲方负责。

  5、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①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土建工程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

  ②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③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

  6、结算

  7、乙方进入现场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资料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项: 平顶山飞宇国际汽贸城XX及室外管网道路 工程技术资料

  二、承包方式: 1平米包干,元2,总建筑面积为: 6700 2,价款为: 10050.00 元。大写: 一万零伍拾元 。 2室外管网定价包干 价款为: ( )。 3合计:合同总价款为:(大写:)。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为________年 9____月 28____日至 ________年 4____月 28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 .00 (大写: 两千元整 )如果甲方在达到资料费支付条件后____日内无法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权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内,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导致乙方的工程资料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竣工备案,工程合同发生延期,则在延期的月份内,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 .00 (大写: 两千元整 )。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计算。

  五、承包范围: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备案,直至竣工。

  六、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纸张、办公桌椅、资料柜、笔、钉书机、钉书钉、尺、壁纸刀、胶水、资料盒由甲方提供,资料软件由乙方承担。

  七、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①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检验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③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收集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

  八、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彭山村还建楼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阳新县城东新区彭山村

  (3)工程规模:约_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内容:由____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彭山村还建楼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该还建楼设计多层、小高层群体工程项目组成,多层按楼地面平方____元/㎡包干,小高层____/㎡包干,含各栋楼的四周道路约3米宽左右,主干道,绿化、亮化、硬化及进户防盗门,电梯及小区围墙,物业等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2)该项目乙方承包的范围有:材料人工、铝合金窗、室内普通门。内墙涂料、水泥地坪,简易水电安装,厨房建议灶台,瓷砖,卫生间简易大便器,墙、地简易瓷砖,每间房电一开一插,含消防设施,外墙喷红砂颜料或涂料,楼梯水泥踏步,普通扶手,墙面做仿瓷涂料,感应灯等设施。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纳____万元工程信誉金,工程基础完工时,甲方返还乙方____万元整,第四层封顶时,甲方付清余下____万元信誉金给乙方,如超出时间未能返还,则按____%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四、质量要求:该工程确保合格工程,如乙方做到优良工程,则甲方按国家规范奖励给乙方。

  五、工期要求:乙方从破土动工至第一批交付3万平方时,工期不得超出____天,如超出或推后,则甲、乙双方按____元/天增减。

  六、安全要求:在正常施工时,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团体险,确保人身安全零事故发生,如一旦产生人身伤害事故,则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付款方式:

  (1)乙方主体封顶,多层主体封顶时,甲方付乙方____万元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____%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甲方付乙方总价25%的预付款,余下5%一年后无质量事故,全额支付乙方。

  八、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办理好相关的工程手续,确保乙方顺利施工,如中途若因甲方原因手续不得到位,影响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停工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损失给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及社会关系,如在施工中,若因四邻关系纠纷引起的停工,则甲方承担乙方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损失。

  (3)甲方保证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则乙方有权拒交部分房屋给甲方,并由甲方承担月息3分的利息补偿给乙方。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所有钢材及双混,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垫付,直到竣工验收,结算抵扣。

  九、乙方职责:

  1、乙方保质保量按图施工,如在施工质量出现返工或不合格的原因,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专职监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严禁进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经发现,甲方监管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更换合格的材料。

  3、在施工期间,乙方文明施工,严禁使用老弱病残及童工,施工现场项目机构必须井然有序,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行为。

  十、附属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在同等的价格优先乙方承包,双方另行签订承包协议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且施工现场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按总价10%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章生效,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篇14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4 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称)。

  1.5 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 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 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 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 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 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 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 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 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 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 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 日是指历法日。

  1.29 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 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 解释

  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 单数和复数

  3.1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 一般规定

  5.1 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第七条 雇主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2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

  8.3 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工程师代表

  9.1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 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 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任意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商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根据合同规定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

  第十条 书面指示

  10.1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 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 合同转让

  12.1 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

  第十三条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 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14.1 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商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期间须继续承担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商在根据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雇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 语言和法律

  15.1 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_________(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_________(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 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_________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 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函;

  (c)投标书;

  (d)本合同;

  (f)规范和图纸;

  (g)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7.1 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17.2 承包商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商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十八条 进展中断

  18.1 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 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 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 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 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 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22.1 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 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 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24.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承包商应为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所用设备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内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

  第二十五条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协议

  26.1 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 履约保证

  27.1 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保证将一直有效。但在根据本合同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 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 现场视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标书之前,雇主应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资料,但是承包商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负责。

  30.2 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资料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检查为依据的。

  第三十一条 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 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 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另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类决定应将工程师可能签发给承包商的与此有关的任何指示,以及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的情况,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合理恰当的措施考虑在内。

  第三十三条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 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 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 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条 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36.1 向工程师提交并经其同意的上述进度计划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说明或现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承包商的监督

  37.1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义务所必需的,承包商应在工程的施工期间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商或经工程师批准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权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对该工程进行监督。上述批准可由工程师随时撤回。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 承包商的雇员

  38.1 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 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 测定并标示

  39.1 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b)上述规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准线的正确性。

  (c)提供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任何差错,当工程师要求对此进行纠正时,承包商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类差错,以使工程师满意。若此类差错是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确数据所致,则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工作或任何基准或标高的检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对上述各项的精度所负的责任,承包商应仔细保护和保留好一切水准点、视准轨、测桩和工程放线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条 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 雇主的责任

  42.1 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 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 工程的照管

  43.1 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任期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 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5.1 当任何此类损失或损坏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风险造成的,或是与其他风险相结合造成时,若工程师提出要求,则承包商应按该要求的程度修补这些损失或损坏,而工程师应按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种风险相结合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则工程师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考虑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责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条 雇主的风险

  46.1 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提供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保险;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拆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 投保范围

  48.1 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保险,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始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规定的情况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由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 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 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除外项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险,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 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51.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保障雇主免于承受与上述有关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系在工程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时还应保障雇主免受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况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 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 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 第三方保险

  53.1 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分别保险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 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54.1 承包商应对他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员进行此种责任保险,并应在全部雇用期间内持续上述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员,如该发包商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责任保险,这样雇主就根据保险单得到保险,则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时,承包商应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项保险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五条 人员事故保险

  55.1 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保险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保险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险单以及支付保险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证据和保险条款

  56.1 承包商应在现场工作开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证据,说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险种已经生效,并应在开工之日起84天之内向雇主提供保险单。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证据和保险单时,承包商应同时将此情况通知工程师。上述保险单应与中标函签发前所同意的总条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据雇主同意的条件,在承保人处投保其负责的所有保险项目。

  第五十七条 保险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 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内向雇主提供各项保险单,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雇主均可以进行任何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支付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险费,并可随时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费用,或视为到期债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费用。

  第五十九条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 遵守法令、规章

  60.1 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60.2 承包商应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但雇主应负责获得工程进行所需要的任何规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应根据第52.1款的规定对承包商给予保障。

  第六十一条 化石的保护

  61.1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间而言,均应被视为属于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在移动之前,立即将此类发现通知工程师,并执行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类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 专利权

  62.1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 矿区使用费

  63.1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64.2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承包商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十五条 避免损坏道路

  65.1 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65.3 尽管有65.1款的规定,但如果发生因运输材料或设备而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任何桥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损害时,承包商在得知此类损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权提出此类索赔机构的任何索赔要求之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给雇主。当根据任何法律或规章规定,要求该材料或设备的承运人给予道路管理机构损害赔偿时,雇主不应对与此有关的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负责。在其他情况下,雇主则应协商解决和支付有关此类索赔的全部金额,并且应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此类和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工程师认为上述任何索赔或其中的一部分实属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致,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因上述失误应赔偿的总额,雇主应从承包商处收回该款项,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无论何时,雇主应将要协商的解决办法及承包商可能偿还的任何总额通知承包商,雇主应在此类解决办法达成协议之前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65.4 在工程性质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运输时,本条上述各项规定的术语“道路”应解释为:包括水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相应的效力。

  第六十六条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 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a)将承包商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给上述任何其他承包商或雇主或任何此类机构使用;或

  (b)允许上述各方使用临时工程或承包商在现场的设备;或

  (c)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质的任何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规定确定一项追加到合同价格中的费用,并应将此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 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 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 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 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八、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第七十条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为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的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要求;

  (b)随时按工程师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或在现场、或在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若干地点,或在上述所有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进行检验。

  70.2 承包商应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并应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第七十一条 费用

  71.1 如果说明书或工程清单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应由承包商自费提供。

  71.2 若检验属于下列情况,则承包商应负担任何此类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标书中标价或便于标价的。

  71.3 若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规定者;

  (b)在上述情况下未作出专门说明者;

  (c)虽已指明或规定,但工程师所要求的检验是在现场以外的任何地点,或在被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者;如果检验表明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未按合同规定使工程师满意,则其检验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否则,应按第71.4款规定处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规定者,本款即应适用,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增加有关费用总额。

  第七十二条 检查和试验

  72.1 工程师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应能进入现场及进入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或准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商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取得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72.2 工程师有权对按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其制造、装配或准备过程中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的车间或场所不属于承包商,则承包商应取得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或场所进行此类检查或检验的许可。此类检查或检验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72.3 承包商应同工程师商定对按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工程师应将其进行检查或参加检验的意向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或其正式授权代表未在商定的检验时间参加检验,除工程师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进行此项检验并应认为是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承包商应立即将该项检验数据的正式核实的副本送交工程师。如果工程师未参加该项检验,工程师应对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给予认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时间和地点,供检查和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未准备好,或者按本款规定所作的检查或检验结果,工程师确认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工程师可拒收这些材料或工程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商。该通知书应写明工程师拒收的原因,承包商应立即纠正所述缺陷或保证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规定。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应对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检验或重复检验。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出雇主为进行该项重复检验所需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委托给一名独立检查员进行。根据第9.4款规定,任何此类委托应是有效的,并应把为上述目的委托的独立检查员看作是工程师的一名助理。工程师应提前14天将这种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查看。承包商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覆盖或无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或测量。以及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或测量,无论何时,当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除工程师认为无必要检查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检查和测 量或此类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72.7 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随时发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盖物,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并应将该部分恢复原状使之完好。如果任何这部分根据84.6款的要求已覆盖或掩蔽,并经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承包商由于该项剥露、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恢复原状和使之完好所开支的费用总额,并应将此总额增加在合同价格中,工程师应将此情况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承包商承担。

  72.8 工程师有权随时对下列事项发出指示:

  (a)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从现场运走;

  (b)用合格适用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以及

  (c)尽管事先已对其进行过任何检验或临时付款,但对工程师认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工程,均应拆除并适当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或(2)由承包商设计或承包商对其负有责任的设计。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若指示中未规定时间,则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执行上述指示时,雇主应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示,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及时协商之后,确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暂停

  第七十三条 暂行停工

  73.1 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在暂时停工期间承包商应对工程或其一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况以外的暂时停工,应适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种违约引起的或由其负责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据第73.1款而适用本款规定时,工程师应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并作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增加由此类暂时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费用款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 如果暂停是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的许可,除非停工属于第73.1款规定的情况,则承包商可向工程师递送通知,要求工程师自接到该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中断的工程或其部分继续施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批准复工,则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条规定,将此项停工视为可删减的工程,同时对此再次向工程师递送通知,或者当暂时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时,承包商则可将此项停工视为雇主违约,并根据合同第101.1款规定终止其被雇用的义务,此时应执行第101.2和101.3款的规定。

  十、开工和延误

  第七十四条 工程的开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通知后,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开工通知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此后,承包商应迅速且毫不迟延开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条 现场占有权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规定外;

  (a)随时给予承包商占有现场各部分的范围;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现场各部分的顺序。并根据合同中对于工程竣工顺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雇主应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现场;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类通道。以便使承包商能够根据第34条提到的工程进度计划开始并进行施工,否则,将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此时应将该建议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应随工程进展,适时让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现场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应有的速度并视具体情况或按上述进度计划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议进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规定给出上述占有权而导致承包商延误工期和/或付出费用,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中增加此类费用总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 承包商应承担其进出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开支。承包商还应自费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备。

  第七十六条 竣工时间

  76.1 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某一具体时间内竣工的整个工程及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规定的从开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内竣工;或在第77条可能允许的延长工期内竣工。

  第七十七条 竣工期限的延长

  77.1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作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误期原因,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违约或由他负责的以外,其他可能发生特殊情况,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区段或部分,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地协商之后,决定竣工期延长的时间,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 但工程师不一定必须作出任何决定,除非承包商已经:

  (a)在此类事件开始发生之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内提交详细申述成为不可能时,如果承包商以不超过28天的间隔向工程师递交临时详情,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了最终详情,承包商仍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详情报告后,不得无故延误,应作出关于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在收到最终详情之后,工程师就复查全部情况,并提出有关该事件所需的延长全部工期的决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将此决定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终审结果不应导致减少工程师业已决定的任何延长工期的时间。

  第七十八条 工作时间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无相反规定的条件下,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非经工程师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但为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绝对必要的作业除外,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但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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