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建筑合同模板锦集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牌: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第二条:甲方在本公司购买卷材、地板,原则上由乙方负责安装。甲
第三条:甲方是否选择乙方安装:1、□是2、□否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按总货款支付定金,元
2、材料到现场,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货款的,元
3、施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款的%,元
4、甲乙双方协议总货款%为此工程质量保证金,如工
5、甲方如付支票须提前支付,等支票到乙方账户后方可提货。
6、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提货方式:1、□甲方自提2、□乙方送货至
第六条:甲方应提供正常,合格的施工条件和场地。地面要符合国家标准平整、干燥(3%-5%的含水量)、清洁无起沙现象方可施工。如未满足施工中的任何一项要求,造成乙方未按时施工即不
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交货期限年月日,材料到施工现场,从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开始天内,施工完毕年月日
第八条:1、乙方对产品质量保修个月
2、免费维修
3、产品非正常使用以及人为因素损坏、特价产品、定做低廉产品不属保修范围。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无法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拖延工期没有按时完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中息货款的%。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在交货期内对乙方的交付的合格货物拒收或因甲
方原因需要整批退货订金一律不退。退货费用一律由甲方承担。其中订制品一律不退不换。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付款,逾期每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计算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十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标的物仍属于乙方所有;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起,由甲方提供保管物品的'场所,物品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和违约免责:出现法律规定的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双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本合同解除;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本合同为规定的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及条款效力同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且订金到乙方账号后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月日月
建筑合同 篇3
承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方 位 于 因 建 工程项目,有建筑垃圾 立方米需要运输。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方式
1、甲方将该工程项目的建筑垃圾全部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手续;乙方负责办理参与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渣土运输核准证,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按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有资质的密闭专用车辆和足够的车辆运力投入运输,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3、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从 年 月 日开始,工期约为 天。
4、为保障运费正常结算,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算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
二、运价及运费结算方式
1、建筑垃圾运输价格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 公里)运价: 吨位车为 元, 吨位车为 元(因工地卸区改变,而造成的运价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再施工)。
2、运费结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发出的运土票为依据进行运费结算。甲方必须在建筑垃圾票上完整填写承运日期、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签发人签名。建筑垃圾票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伪造。有回程票的,两票必须相符,否则,票据无效。
(2)从开工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乙方每天与甲方结清前一个工作日的建筑垃圾运费。双方当面验证点清建筑垃圾票后,甲方如数足额以现金支付运费。
(3)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完工后次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未结建筑垃圾运费,并退还结算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建设部和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
2、甲方应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
3、甲方应提供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如果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由甲方为主负责处理,乙方予以配合。
5、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被扣车辆甲方按每晚(即24小时以内,超过24小时按两天计算,依此类推)给乙方车主补偿误工损失费,即: 吨位车 元/天、 吨位车 元/天,停车、拖车费等支出按实由甲方支付。
7、乙方必须按照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
8、乙方应派有工地现场秩序监督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9、因乙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车主自行处理,甲乙双方予以配合。
11、因工地特殊原因(如稀泥、塌方、管涌、城市中心繁华地带等)造成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重新协商运价。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小时以上,由甲方负责补偿每台参运车辆停工损失费,即: 吨位车 元/天、 吨位车 元/天(其中在允许正常运输时间内,停工 小时以上按 天计算)。
4、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交市政务中心建筑垃圾办证窗口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4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 方:乙 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名称暂定)概念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包含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如下:
1.本合同设计内容为在概念规划设计,该项目规模约 万平方米。
2.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此部分工作费用 万元。
3.概念规划设计工作内容为:
(1)概念性总平面布局
(2)交通、园林、功能等分析图
(3)建筑方案选型
(4)建筑总体造型设计
(5)设计说明
第三条 设计成果及提交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为:
(1)规划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彩色、黑白图各一张)
(3)功能分区图
(4)交通分析图
(5)景观示意图
(6)建筑方案选型
(8)总体鸟瞰图(不超过2张)
(9)主要人视点效果图(不超过4张) 注: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设计成果1式3份,装订成册(A3)。
第四条 设计周期
1.概念性规划方案: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
注:1.以上设计周期不包括政府审批及甲方确认成果时间。
2.如在乙方开始设计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内容,则设计周期需由双方另行商定。
3. 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条 设计取费
1.本合同总价为: (即人民币:万元)
2.付款进度:
注:1.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甲方应支付相应阶段设计费,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
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则乙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此后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则根据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上述费用中只包括一轮设计费用,如需再进行修改,则每一轮修改甲方须再支付乙方
设计费万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
设计费、返工费,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甲方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指令必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传真形式下达给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政府批件及附图;乙方据此开展各阶段设计工作并以此作为相应阶段设计工作开始时间。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时,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署图纸签收单。
甲方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为 (手签)。如甲方中途更换本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周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图纸后3日内给乙方回复成果确认单或修改意见单,否则乙方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执行。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络,积极合作。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改变更指令应尽快做出回应(最多不超过3日)。具体修改或变更的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则乙方应配合修改,并不再收取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3个月,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定金。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费用中不包含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份数时,甲方自付费用。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可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在设计过程中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
建筑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顾问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技术咨询任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乙方表示接受,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更好地完成其任务,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2)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3)地址:项目位于 ;
二、咨询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建筑方案、形态规划及相关案例研究,包括总体规划建议、景观设计建议、建筑产品设计建议;
(2)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总平面图及分析图、相关空间分析图、经济技术指标、案例分析及建议。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商定的设计进度和深度要求完成本合同所列的设计工作,并达到甲方要求。
三、履行形式、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且首付款支付之日起 天,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成果的完成时间,以甲方签收的日期为准。
(2)付款时间:在乙方提交正式设计成果且获得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应当在申请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如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导致甲方付款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汇报及提交设计成果地点:位于昆明市的甲方公司所在地。
四、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为要求,采用图片、模型、光盘及参照本条后“乙方提交的成果内容”验收,乙方所提供的成果应合理、精细、美观、充分体现时代感和文化品位;文图要清晰、美观,装订成册要正规,达到甲方要求。
成果的具体交付为:图文并茂、装订成册的文本 本;效果图展板≥ 张;实体模型;多媒体三维动画;电子光盘。
乙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规划建筑建议
2、总平面图、初步分析图以及初步经济指标
3、总体鸟瞰图、主要节点透视图
4、案例介绍及产品建议
5、项目规划设计操作模式建议
6、建筑产品建议
7、景观设计建议
五、报酬及付款方式
(1)根据项目的规模及设计要求,乙方经过详细测算并经双方协商后,双方确定的本合同最终总价报价为:(小写) 万元RMB人民币(大写) 万元正。该总价已包含乙方的设计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以及到甲方或项目现场讨论汇报的.差旅食宿费、服务费、咨询费和其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及应缴纳税费。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分期二期支付)
第一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设计费 %,计 万元RMB;
第二期为乙方交付全部设计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计 万元RMB;
(3)除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以外,甲方如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时,应支付迟延违约金,每拖延一日按该项设计费迟延支付部分的 ‰计算;反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设计成果,每拖延一日按该阶段设计费用 ‰减收项目设计费用。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乙方设计延误不在此限。
六、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乙方如认为甲方提供的资料有疑义或不完善,应及时将意见书面提交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完善。
(1)设计任务书
(2)有关图纸资料
(3)其它有关材料(政府规划指标及红线图)
七、受托方的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具有充分的公司资质及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2)乙方应按中国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项目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当甲方或政府审批部门依据规划文件、政府决定或有关标准、规范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及时、负责地对所涉设计成果及相关文件作出修改(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修改,双方友好协商酌情收取相应费用)。
(3)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胜任的设计团队,并事先报甲方备案。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设计人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进行调动或更换。如需调换,须事先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认可。对其中不称职的设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4)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目的所使用的图纸文件及所交付的设计成果,没有任何第三方以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盗用商业机密为由提出任何索赔。如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成果,而导致对甲方由于涉及侵犯专利或版权的诉讼或索赔,以及由此引起的施工延误或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并确保甲方免于承担诉讼和赔偿。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设计延误及重新制作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完善。若由于乙方设计人员的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采取补救措施以外,还应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均有责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将有关已完成的设计文件及电子文档移交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及相应责任。
九、保密和知识产权
(1)双方当事人对技术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应令其聘用的顾问、雇员、代表及/或代理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甲方信息,除非该种披露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遵守法律而必须进行。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2)本合同下乙方所有设计成果的版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具有署名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其交付的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或向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展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甲方可根据需要使用和复制乙方在本合同义务中已经或将会制成的文件、图纸、图片或说明书,并有权将这些资料用于广告宣传。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
对于本项目后续设计事宜,可通过其他协议另行规定。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定,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连同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建筑合同 篇6
摘 要:
法律风险管理是现代建筑施工合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够有效的提高合同的管理效率,进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建筑企业作为专业性很强的经营性法人,在对内经营管理和对外经济业务往来中,涉及法律的事务不断增多,且日趋复杂。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制环境不断的完善,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来了许多的问题,尤其是法律方面的问题。建筑企业普遍采取事后救济的法律风险防范手段,]有将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融入到企业管理中。本文通过对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的介绍,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特点,施工合同管理流程以及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并提出了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1施工合同法律风险和风险管理定义
1。1法律风险的定义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将法律风险定义为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对法律风险的定义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在风险的定义上结合法律的特性,指出企业法律风险是一种可能性;第二,企业法律风险会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第三,指出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来源于外部环境变化或利益相关者作为或不作为。从整体来看,该定义对法律风险做了较为全面的阐述。
1。2风险管理的含义
上世纪风险管理的思想开始萌芽,梅尔和赫奇斯合著的《企业风险管理论》中明确的记载风险管理是如何在企业中应用的。在企业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内部审计与控制理论的演进和发展对企业风险管理起着重要作用。风险管理是各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风险应对等方式,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损失的过程。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分析
2。1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特点
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的特点主要为以下几方面:第一,可预测性。尽管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法律风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施工合同的双方主要是业主与施工单位,很容易锁定合同的主体;第二,客观性。建筑企业作为一个营利性组织,其开展项目建设,就不可避免的会与他人建立合同法律关系,而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故在合同整个存续阶段,合同法律风险无处不在;第三,长期性,一个建设工程从项目立项到交付使用,经历了较长的周期,进而使得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履行合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再到最后的终止合同具有长期性,合同的法律风险伴随着企业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因此这就表明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防范也具有长期性;第四,专业性。判断企业的行为或者事件是否会引发法律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爆发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都依赖于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所积累的法律实践经验。同样法律风险的化解也需要很强的专业能力,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步骤的先后顺序,都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否则有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2。2施工合同管理流程分析
结合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将施工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合同的履行阶段,合同履行后的管理阶段,如图1所示。施工合同订立阶段主要保证合同正式签署,并将合同分送到相关的管理部门;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
2。3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流程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六个环节分别是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选择风险应对技术、实施风险管理决策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法律风险管理过程参考了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并结合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将其中的问题进行分类总结。根据风险管理的流程,结合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分为: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衡量与评价、法律风险应对、法律风险反馈,如图2所示。通过评估风险管理的具体过程,对法律管理进行相应的调整,实施动态的管理,为企业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3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法律风险应对
3。1施工合同法律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企业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减轻由此造成的损失,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范围之内。风险回避是所有风险应对方法中最消极的处理方式,主要是指企业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动放弃风险或是调整某项决定的风险处理方式,通过放弃某项活动来避免活动带来的风险。企业采取风险回避应对方式放弃或中止某项活动就意味着失去了该风险为代价获得收益的机会,同时风险回避可能造成企业消极的法律风险防范心理,使企业丧失发展的机会。
3。2施工合同法律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企业将自己不能承担或是不愿承担的法律风险通过合同约定、保险等方式转移给其他的单位或个人,与规避风险中的放弃或中止某项活动不同,施工合同法律风险转移是将某项活动所承担的风险转移给第三方,间接降低企业损失的频率和减少损失幅度。法律风险转移手段主要有保险风险转移和非保险风险转移。
3。3施工合同法律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是指企业自己承担因风险事件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自留有主动与被动自留,有计划与无计划自留。企业在识别衡量风险的基础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判断后,对于一些损失概率较高但损失程度较小的风险,采取主动计划性的自留,自己承担风险的全部损失。被动的风险自留是由于企业没有识别面临的法律风险或低估法律风险潜在的损失,被动的承担法律风险后果。
结束语
建筑施工合同涉及的受益主体较多,导致合同履行期间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因此,要充分的认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特点,并熟悉风险管理的流程,在实行过程中进行管理,方式出现较大的损失。在应对风险过程中,对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合理的应对,提高企业的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志冰。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xx。
建筑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5、承包方式:
6、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总工期限:_______ 天
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
第二条管理人员的职责
若本工程甲方自行派遣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协调、主材确认、工程验收,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派遣设计师及项目经理负责工地。 设计师:在开工前代表公司,负责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陪客户选购主材。 项目经理:在开工后代表公司,负责材料、施工、调配人员以及解决工期中出现的所有施工问题。 以上人员的职责仅限于本条列明的职责,甲方应该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以便在履行合同中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解决。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二、、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工作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原则。
二、为施工期间提供水源、电源。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入场前甲方应自行到物业缴纳装修押
金;如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过失造成扣罚装修押金的,乙方承担扣罚责任,最终在工程决算时在甲方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七、凡必须涉及以上第“六”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有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八、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作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九、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十、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由相关设计人员负责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 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四、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
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应由乙方交纳的出入证工本费。
六、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中应尊重其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一、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四)
二、合同签订后,若甲方需要删减项目,或变更项目造成工程造价变低的,甲方应承担删减工程造价的20%的减项费用,同时相应报价的管理费不予减少。
三、如果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设计师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单设计师出图后方可进行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私下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和任何人与甲方私下交易。
四、根据国家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移位、拆除配电箱等项目。请甲方与相关部门及其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解决。
第七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程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质量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B_标准。(A、《陕西省建筑装饰施工标准》(试行)规定B、《延安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质量认证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西安市装饰装修协会。
四、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检测,检测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应先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各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包括对隐蔽部分作业面积双方签字的确认),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中填写工程验收单。
(2)竣工验收。乙方应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该自接收到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
二、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5)。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三日内组织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5)。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四、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贰年。水、电、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
五、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凭乙方开具的《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七),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
建筑合同 篇8
工程承包人(甲方) :
劳务分包人(乙方) :
劳务施工作业队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工程所在地
三、承包方式: 工程的劳务人工费(清工)
四、承包范围、 工作内容、 计件承包单价。
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北流市二环路工业大道项目砌体及抹灰工程。
2、工作内容:
3、工程量计算及费用单价:工程量计算以 为准;砖砌体工程按每立方米 90 元(包括大小砖:240×115×53、240×240×90)结算时按实际体积结算;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 11 元计。施工所用脚手架按定额规定予以结算,钢筋植筋每个 2 元计。12转运楼砖砌体每立方米 120 元,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 16 元计。
五、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自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止 年 月 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结算办法
1、构筑物 36 元/工日,非构筑物 38 元/工日,计时工 45 元/工日(一天) 。
2、每月 20 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结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乙方代表签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予以结算,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交甲方财务挂帐。 付款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到甲方帐户后五天内按结算进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录的人员,必须在到工地当月向甲方上报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考勤人员和用工单位的考勤员在一起, 每天对劳务工进行考勤,详细记录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种、人员及人员的流动情况。每月劳务结算时必须上报当月农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项目部负责人与乙方共同签字)与工资表(乙方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 ,并在农工结算清单上(详见附表二)签字;否则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4、每月结算款由乙方合同签订代表集中领取,按照工资表及考勤表,由甲方项目部派专人监督发放(发放完毕后工资表由甲方项目部保管) ,乙方不能对劳务工资出具欠条(出具欠条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对无工资表、克扣劳务工及手续不全等引起的争议、诉讼聚众滋事、上访等造成甲方企业声誉或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乙方将以结算劳务人工总额的 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 乙方施工所租房屋的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完成劳务结算额的 0.5在每月的结算中给予结算,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6、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 10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结束后,甲方除扣除代缴的总结算费用 2%的个人所得税外,一次付清余款。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 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 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如不扣除保修费,则结算总额按工程总造价的 95予以结算,2%的个人所得税甲方按正常支付程序予以扣除代缴,一次付清余款。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优良品率 90以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2、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安全交底、设计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过与甲方质检人员及业主或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给予一定 500元以上的罚款。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中,质量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没收保修金,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九、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甲方损失及业主罚款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 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 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 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6、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7、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自检结果。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认真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 ,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安全施工要求达到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乙方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劳务工一律清退。 如果乙方使用有健康缺陷的劳务工在工地现场出现意外及安全保护不当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施工中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在任何条件下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因某种原因造成本因由乙方承担的责任而归责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施工中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及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3、乙方必须服从用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各级单位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执行建设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施工工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治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偷盗工地任何材料及物品,一经发现,扣件每个按 500 元,架管每根按 1000 元,其他物资按照损失物资价值的 5 倍予以罚款,费用从总结算中扣除,相关人员立即清退出场。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生治安案件的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7、乙方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含在调高的定额单价中) 。
十一、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发生事故后不积极主动组织抢救,致使事故扩大,则甲方按事故处理费用的1.2 倍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二、奖与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 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 如期按时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罚金 1000 元。
十三、其它有关事宜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3的违约金。
2、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进入该工程的所有人员都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所需劳动力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瓦工 人;木 人;钢筋工 人;砼工 人;架子工 人;普工 人;及其它工种人。
5、乙方劳务工必须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缴纳有关费用。
6、爱惜用人单位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 承担所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机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 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8、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后附:一公司农工结算清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建筑合同 篇9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
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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