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4-11-19 04:11:54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建筑合同模板汇编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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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责任人:

  以合同法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__________工程的劳务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承包金额:

  第二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四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条件;

  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乙方完成指定项目时,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4、指定项目完工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占工程款的_______%。余款分四次付清。

  (二)第一次,若完成预计工期______%,则支付总工作量的30%人工费用;第二次,完成工作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罢工。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保险费),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10日内付足总额的95%,余款一个月后付清。

  第七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守约方承担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合同 篇2

  修建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13985277123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修建房屋、工程合作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建筑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地址:

  镇远县羊坪镇中街,上至胡松鹤,下至刘大炮家。

  二、甲方现要修建的房屋为四楼壹底。

  三、甲方负责钢筋水泥、砂、门窗、扶手、地板砖材料。(注:乙方在打线胶板当天甲方包生活费壹餐)。

  四、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内容:

  1、采用扫地出门方式(全包干式)。

  如:支撑模板(含木板、木方、铁钉、铁线)和电锯钢筋制作安装,浇砼(含保养),砌砖、内外顶棚、批灰、粉刷、安地板瓷砖、厨房、洗手间、楼梯等。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

  六、乙方在修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行为。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承包单价:

  按实际面积计算,每层楼打线胶每平方米为242.00元。

  八、付款方式:乙方每修建完一层楼后付工钱65%,然后每层楼批灰、粉刷、安地板完工后付工钱3000.00元,房屋全部修建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该工程尾款。

  九、乙方在修建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除特殊情况外,如乙方在修建该工程时,又承包其它工程等原因,造成该工程停工三天,甲方有权叫其他工程队进场施工,如乙方进行阻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该工程的工期为20xx年底完工,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如20xx年底完成不了,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后本合同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方(乙方): 签订地址:

  甲方办公室 担保方(丙方):

  一、产品名称、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方木实际尺寸4m(或3m)×4、3cm×6、3cm,薄厚负差不得超过0、2cm,长度负差不得超过0、15m;结算按4m(或3m)×6cm×8cm结算,要求镜面多层板实际规格:1220mm×2440mm×14mm,整板正常操作下可连续周转使用10次和915nm×1830mm×14mm,用在剪力墙上整班正常操作下连续周转使用10次,此两种模板薄厚误差均不得超过0、2cm,(模板锯开后,需用防水油漆刷涂板边,锯开后的模板边长低于80cm×150cm的将严重影响使用次数,施工队每月施工应完成1—2层以上,如果每月施工不到1—2层,也将严重影响使用次数,对此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与乙方无关,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三、损耗及计算方法:正堂的合理损耗由甲方承担,计算:方木按方结算,镜面板按张结算为准。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由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乙方把货送到甲方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塑友共同在场验收,以甲方酌收料人员 或 开 具的收料单或入库单或送货单结算为准,如有异议当天解决。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付货款的50%三个月内,第二次五个月内付30%,其余货款在七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责任: 双方信守合同,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款,超过堡夫按总货款的.2%作为罚金。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购买此娄或同类的材料,如发现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以货到工地之日起每天按总货款的2%作为罚金并在七天之内付清所有货款。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用货要提前5—10天通知乙方备货;丙方的责任依照购销合同法的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全面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内容:

  三、工程量、价格:

  1、工程量、单价:

  2、总价款:

  四、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合格。

  2、技术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的规定。并符合发包人的要求。防水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并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验收,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工程质量以甲方、监理质量检查验收为准。

  五、工期:服从甲方安排,双方协商确定。

  六、合同款支付方式:

  七、工程质量保修

  1、本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 年;

  2、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派人保修,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不属于施工质量原因的维修项目,由发包人支付维修款。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八、甲方责任、权利:

  1、向乙方提供技术要求。

  2、合理进行施工组织,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

  3、甲方按合同及时支付合同款。

  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作业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九、乙方责任、权利:

  1、按施工技术要求及甲方安排,完成合同内容。

  2、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监督、检查、管理。

  3、文明施工,做好成品保护,下工活地清,随干随清。

  4、节约材料,降低工程成本。

  5、对施工过程中的疑义及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提出。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乙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利处罚乙方,并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一、安全生产:

  1、甲方负责为乙方创造安全生产条件。

  2、乙方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

  3、甲方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发现违章作业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或处理,对不服从管理或不配合工作的甲方将严厉处罚。

  4、工程施工中如出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乙方应及时提出,待整改或解决处理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如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及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一切工伤、病、残及死亡事故以及和由上述因素引起的一切经济开支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6、在工程施工中,乙方所需的小型工具及工人的劳动保护用品,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二 、其他

  1、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施工完成、价款付清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5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 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国家 、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

  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

  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内容

  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

  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2.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2.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2.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2.10合同联系制度

  履地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2.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

  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5.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5.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1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8.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

  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9.4.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某某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从年月日起开始执行,试用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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