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普法广播稿
如果你是学校广播站的播音员,肯定会知道我们广播前一般都会提前准备好广播稿,没有广播稿就不会有好的广播效果,写广播稿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普法广播稿,欢迎阅读与收藏。
普法广播稿1
尊敬的领导,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各位老师、同学们:
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势在必行。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是一项最大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使青少年树立法治理念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基础的需要,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虽然你们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希望得到他人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而法律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越来越重要的也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你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同学,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学校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同学们行为,提高同学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校政教处已根据上级部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制定了我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大家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今天的播音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收听!
普法广播稿2
尊敬的老师和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天我们讲的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
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普法广播稿3
大家好,很荣幸能走进辛集人民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栏目,也很高兴通过这个平台让广大听众朋友了解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辛集市司 法局是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
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主要有: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 解、司法鉴定等。
为了拉近司法行政工作与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距离,加深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了解,我市司法局开展了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活动。
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我们就在您身边。
下面就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活动开展情况向听众朋友做一介绍:
一、为什么开展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
司 法行政进社区,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全市司法行政服务走进群众,融入基层社会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便捷法 律服务的最佳平台,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践行“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的庄严承诺,是积极探索构建司法行政大服务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加强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使司法行政服务职能更贴近村镇群众,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为全市农村经 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实上级要求,我市决定实施“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作。
二、此项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 真贯彻落实“学习推广肃宁经验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根本,以贴近群众,服务百姓,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为宗 旨,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把服务送到乡村,送到农村百姓身边,使农村群众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 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幸福辛集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我们主要做法
我们把“司法行政进 社区(乡村)工程”作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夯实司法工作基层基础、提升司法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抓住机遇,借势而为,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 迅速组织学习。
9月4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王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司法行政 进社区(乡村)工程”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结合辛集实际,明确目标任务,为工作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
坚持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 村)工程”切实摆上位、牢牢抓在手,成立了“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领导小组,局长赵玉杰任组长,副局长李萍、张永辉、冯丽丁、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陈保银等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孙广、基层科长李曼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整体合力。
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逐级分解责任,切实做到 目标清、思路明、责任实。
三是争取领导支持。
为确保“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扎实推进,我们积极主动向我市市级分管领导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志 勇、副市长张立明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与我市开展的“五城同创”(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国家级卫生城、国家级文明城、国家 级生态旅游城、国家级环境友好城)和幸福乡村建设结合起来。
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信访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与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优化生态环境结合 起来,统一安排、统一布置,真正把“司法行政进社区(乡村)工程”融入到了中心工作之中。
普法广播稿4
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
普法广播稿5
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小程的爸爸没有尊重小程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
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余音缭绕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乙: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甲: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甲:再见!
【普法广播稿】相关文章: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08-12
广播稿05-16
爱情的经典广播稿06-21
安全广播稿06-21
旅游广播稿06-21
文学广播稿06-22
科技广播稿06-23
超市广播稿06-24
成功的广播稿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