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15 20:26:3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集合十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工作方案模板集合十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xx市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批示精神和国家文物局xx年9月20日下发的《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文物督发〔xx〕17号)的有关要求,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将于xx年6月10日至9月15日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重点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文广新系统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消防宣传教育。重点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督促全市各级文物部门、文保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文物安全。

  二、检查时间

  xx年6月—9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主要针对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的'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组织机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通道,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周边防火环境,防雷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30日)。市局下发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根据市局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媒体宣传。

  2、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于7月底前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市局将根据情况对各县(市)区、市属文博馆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总结通报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应于9月1日前将夏季消防工作总结报送市文广新局,市局于9月10日前向市消防办报送总结。

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1、各村、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总责,每月定期研究一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建立安全防范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2、各村、企事业单位必须组建一支义务民办消防队伍,落实人员,明确责任,配置必备扑救灭火工具(水车、水桶、两齿叉)。每屯必备一眼24小时可提供水源的消防专用井。

  3、各村、企事业单位全年设立专职治安员负责防火、防盗、监督、检查工作,治安员在工作中必须天天上岗,夜夜巡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逐级报告。

  4、五级以上大风天必须升禁火旗,发出禁火信号,禁止生火做饭及明火作业。

  5、柴草垛堆放,按市里规定标准,每户不超过50捆,距离林带、高低压线路、通讯电缆50米以外,离自然屯200米以外,高速公路、省级公路视野之内,及市、乡、村、公路两侧200米内严禁存在柴草垛。

  6、各类商业店铺、养殖场、加工厂、修理部、小作坊等私营企业不符合防火、防盗标准的必须停业整顿,整改达标后,方可营业。

  7、室外(含草原区域内)临时用火和用电作业,必须提前提出请示,经消防、安监、公安部门同意后,确保无安全隐患方可作业。

  8、各村要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挂牌,驾驶员持证上岗及控制农机事故安全发生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9、存在铁路道口的行政村,必须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事故控制指标

  1、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杜绝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

  2、交通事故控制指标:杜绝发生死亡、重伤或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和铁路道口责任事故。

  3、火灾事故控制指标:杜绝发生死亡、重伤或受灾3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柴草垛堆放指标:杜绝柴草垛超标进屯。

  5、盗窃事故控制指标:杜绝发生经济损失一次2万元以上的盗窃事故。

  三、责任制兑现方式与标准

  1、村支部书记以小村为单位挂工资1000元,每有一户柴草垛超标进屯或一处摆放不符合规定的扣除工资50元,有5户以上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此项工资。每发生一起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或盗窃事故的扣除工资50元。

  2、村治安员工资为1000元,每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扣工资50元,扣完为止。

  3、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季节性工作分季节检查验收,年终兑现奖惩。

工作方案 篇3

  为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快教改步伐,增强竞争意识,体现奖勤罚懒,使教育教学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以达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经校委会讨论研究,交教代会通过,特制定如下奖惩方案。

  一、奖励方案

  (一)设项项目

  学校设立教学质量奖、年级组奖、教研组奖、备课组奖、班级奖、突出贡献奖等奖项。

  (二)奖励办法

  1、教学质量奖

  (1)在学期期末全市质量检测中,考试科目“两率一分”综合得分,居全市前三名,语数外三科奖励到学科组人平500元,其他各科人平350元;居全市前5名的,语数外三科奖励到学科组人平400元,其他各科250元;居全市前8名的,语数外三科奖励到学科组人平300元,其他各科200元;居全市前10名的,语数外三科奖励到学科组人平200元,其他各科150元。非考试科目,组织参赛或辅导特长生获团体市级前6名或个人前三名以上,奖励100至300元。

  (2)中考质量奖

  (1)每年中考按上线人数达标后,按学校学年初确定奖励金额发放到初三年级组,由年级组长根据一定方案进行分配。

  (2)奖励到班级的奖金,由该班任课教师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其分配比例可参照任课教师工作量、中考成绩等各方面。

  (3)非考试科目及非任课教师按本次奖金的相应比例比照发放。

  (4)若上级行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另有相关奖项,比照其奖励方式发放。

  2、年级组奖(含后勤组):

  学校每学期按评定方案对教育教学各方面工作突出的年级组(含后勤组)进行奖励,奖金金额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可为组长另行给奖。

  3、教研组奖:

  学校每学期对教学科研工作突出,有一定特色的教研组根据评定方案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可为教研组长另行给奖。

  4、备课组奖:

  学校每学期对教学科研工作突出,有一定特色的备课组根据评定方案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可为备课组长另行给奖。

  5、班级奖:

  学校每学期对学习、纪律、卫生、文明创建等各方面工作突出,有一定的特色的班级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可为班主任另行给奖。

  6、突出贡献奖:

  每学期对学校确有特别贡献、产生一定效应,并按评定方案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得分居年级组前列的教师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优表模优先。

  二、处罚方案

  (一)处罚范围:

  学校每学期对教育教学常规及其它与教师及学校有关的`工作进行处罚。

  (二)处罚办法

  1、常规处罚

  (1)不按要求拟定学期科教学计划、总结,不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责令其重新拟定,每项捐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2)不按要求备课、不备课上课,发现一次扣款5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第二次扣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3)非特殊原因,教师上课一次迟到、早退,按每分钟扣款1元计算,并扣除综合量化分。教师无故旷课,查处一节扣款45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旷工一天按当日课时计算扣款(不足两节的按两节计算)。全学期内有旷课、旷工现象,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旷课、旷工每学期达到5次以上,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4)事假按比例每天扣除相应综合量化分。上班、集会、学习、培训迟到、早退一次,扣款3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第二次及以上每次扣款5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旷坐班、旷会等一次扣款10元,第二次扣款2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5)值周一次未到扣款5元,二次及以上未到每次扣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6)凡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私自调课者,按旷课论处。

  (7)全学期一般病假累计达半个月,事假累计达7天以上的(不含节假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8)作业布置及批改不要求完成,查处一次扣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9)未按要求完成组内教研工作任务的,扣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10)期中、期未检测不按要求完成,不按时上交质量分析的,扣款1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在此过程中有违监考阅卷纪律的,按要求进行扣款,情节严重的,除扣款外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

  (11)在学期期末全市质量检测中,考试科目“两率一分”综合得分,居全市倒数一至三名,该学科组教师各处罚100至300元。

  2、其他处罚:

  (12)工作期间玩游戏,或带小孩玩电脑的,每人次扣除综合量化总分5分。

  (1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扣款30元,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优表模一票否决。

  (14)因工作疏忽或不负责任,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必须承担损失及相应责任,并相应扣除综合量化分,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优表模一票否决。

  (15)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按照上述条款和本工作范围内的相关制度实施处罚。

  (16)凡参与和进行其它违法行为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五城同创”宣传工作,调动广大市民参与“五城同创”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五城同创”工作目标,广泛运用新闻舆论宣传、社会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等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五城同创”的目的意义、创建标准、创建措施,大力宣传“五城同

  创”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统一全市人民的思想,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五城同创”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五城同创”的重大意义和工作目标,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五城同创”对于加快发展、建设魁力xx、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意义,把广大市民的思想统一到创建任务上来。

  2、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市“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各专项创建指挥部的创建措施,告知市民“五城同创”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利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

  3、大力宣传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落实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宣传创建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和成功做法,推广经验,指导工作,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4、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报道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于“五城同创”工作的生动事例,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5、大力宣传“五城同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所取得的成效,使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创建工作成果,激发群众支持和参与“五城同创”工作的热情。

  6、根据创建工作目标进度,大力宣传各专项创建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

  三、宣传方式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贴近”原则,把宣传内容与群众需求统一起来,把传统宣传手段与现代宣传方式结合起来,多层次、分阶段、全方位开展创建宣传工作。

  各新闻媒体开设“五城同创”专版、专栏、专门时段,刊播创建宣传标语口号,跟踪宣传报道各种创建主题活动,制作创建访谈类节目,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例,对实施“五城同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责任单位进行曝光报道,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报道。制作反映我市创建(创建前城市面貌、创建工作进程和创建后城市面貌)电视专题片,充分展示城市良好形象与“五城同创”成果。利用互联网大力宣传“五城同创”内容。加强与省以上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向省以上新闻媒体报送新闻稿件,推出一批我市“五城同创”的好做法及成效的相关报道。

  在城市重要位置(如出入市口、广场、火车站、汽车站)设大型创建主题广告宣传牌,营造创建舆论氛围。在城区主次干道及主要路口增设公益性广告牌。在出租车、公交车上张贴创建广告标语。火车站、汽车站、星级宾馆、广场、商场电子显示屏幕,坚持全年性标语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沿街单位在集中宣传月期间悬挂软体宣传条幅,有条件的单位制作墙体宣传广告,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中大力开展“五城同创”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子幕、黑板报、橱窗或宣传画廊等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委中心组要把有关“五城同创”工作的领导讲话和文件纳入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召开以“五城同创”工作为主题的理论研讨会,着眼创建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五城同创”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党校等理论宣传阵地作用,通过读书会、撰写论文和有奖征文等形式,做好“五城同创”的理论宣传工作。召开“五城同创”理论与实践工作座谈会,总结“五城同创”的理论成果和有益经验,探索创建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方法。

  在社区利用市民学校宣传创建知识,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普遍设立社区、小区创建宣传橱窗、宣传栏,定期、及时刊登创建内容,普及、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各创建指挥部适时邀请创建专家学者作创建工作讲座,使广大市民充分知晓创建的标准和任务。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广大市民积极争当文明市民、倡树文明新风,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增强全民参与创建的责任感。

  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开展政府部门、执法单位文明行政、文明执法和窗口服务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礼仪竞赛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团员青年、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沿街“五小”店铺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开展“五城同创”万人行活动,清理居民小区内小广告,清除白色垃圾、卫生死角;在学校、家庭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我与()父母比做文明人”活动;组织城区各单位开展星期五义务劳动活动,进行卫生大扫除;开展“魁力漯河”杯五城同创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精心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抽调精兵强将,投入人力、物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宣传实践活动,安装足够的创建广告、标语,安排足够的时段、版面,开设好专题专栏,灵活报道形式,不断增强报道的效果,做到电视天天有创建图像,广播天天有创建声音,报纸天天有创建文章,城市处处能见创建标识。各县区、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结合本单位创建目标,制定各自宣传工作方案要对照宣传重点和宣传任务,分别制定详细方案,于 月 日报送市“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突出重点。要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出发点,以城市综合整治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版面对创建工作重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遭,力求形成舆论高潮。

  3、广泛发动。通过专访等宣传形式,让相关部门负责人谈思路、谈看法,积极邀请城市形象设计专家、城市建设者、城市维护者和普通市民参与,开展讨论,剖析原因,争取社会备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贴近群众。宣传内容要增强针对性,视角要低,切入要准,形式要灵活,从群众关注的事入手,从司空见惯的现象来分析,以小事栓释大道理。要关注市民呼声,积极发动群众参与。

  五、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市“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体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追感。一把手要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实到人。

  2、考核奖惩。市“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宣传工作列入创建督查考核目标。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宣传方案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工作进度,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超前策划,及时宣传,报道到位。各新闻单位要将每周宣传任务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打算,以书面形式报市“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各新闻单位的宣传工作实行一周一小结,一月一评比,对宣传效果突出的新闻单位给予表彰;对宣传报道失误、重大报道遗漏、任务未能落实的单位,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5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志存高远、严谨笃学、奋发进取、甘于奉献,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使xx教育在xx新一轮教育发展中走在前列,经研究决定在20xx年教师节期间,表彰奖励一批在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出xx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名额

  1、评选范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集体幼儿园、系统幼儿园)、直属单位正式在编的教职工,本区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名额分配: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名额的分配,按各单位上年末正式在编的教职工总数的5%确定,集体幼儿园、系统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名额另定。(名额分配见附件)

  xx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为20名(其中校级领导2名),各单位参照区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可推荐一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到区参加评选。

  3、各单位应积极推荐教学第一线且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区级先进中,领导和行政人员受奖的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政治、业务素质较强,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其受奖比例要达到25%以上。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原则上推荐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区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任务饱满,教育水平较高,教育效果较好,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在教学改革、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

  所有教师人选均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推荐的xx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选必须在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中产生,并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三、评选推荐办法:

  1、各单位必须认真进行宣传,讲清评选目的.、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把评选工作作为提高教师师德和业务素质的重要过程。

  2、评选工作应遵循“民主公开、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区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和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要公开评选条件,加大宣传力度,将评选的条件和办法传达到全体教职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热情。发动群众提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评选推荐名单要在本学校(单位)全体教职工中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单位)教职工人数的80%,多数赞成方可上报,上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民意测评等材料由各单位保存备查。

  3、要特别强调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实际贡献。对从事有偿家教,有违反师德的教师一律不得推荐。

  4、评选区先进教育工作者,填写区先进教育工作者登记表和名册各一份(其中名册还需交电子稿)。推荐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单位,由单位将其先进事迹材料和民意测评情况上报区教育局评审确定后,另行发放表格填写。

  5、区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表格和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等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人事科。

工作方案 篇6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预防接种基本服务工作,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逐步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预防接种管理项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保持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含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麻疹疫苗)疫苗高水平的接种率(98%以上)。

  (二)做好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实施工作。

  (三)在全乡组织对适龄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1、项目覆盖全乡8个村。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白破、流脑(A群和A+C群)、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继续在全乡范围实施。

  2、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兔疫活动覆盖8个行政村、乡镇各机关单位全部目标儿童。

  (二)项目内容

  1、常规接种

  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

  因麻腮风疫苗供应不足,采用过渡期免疫方案: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或麻腮疫苗,不足的'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供应不足阶段,按照免疫程序,根据分配计划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第3、4剂次,不足部分继续使用全细胞百白破疫苗。

  2、脊灰减毒活痪苗强化免疫对象为0—4岁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

  3、发生炭疽疫情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应急接种。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按照会宁县卫生局、会宁县疾控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16号)要求,乡卫生院已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专项资金对国家免疫规划所需疫苗、注射器的购置费用给予补助。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由国家下拨的人均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预防接种补助经费标准为:

  按照免疫接种程序,每名适龄儿童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需要21。5剂次。每接种1剂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安排2元补助,用于支持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基层医务人员接种补助。

  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每剂次补助1元,用于支持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基层医务人员接种补助。

  四、项目执行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项活动的实施应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每项活动结束后,应有评估报告和总结。

  (三)要建立规范的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制度,按照补助与绩效挂钩的原则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定期、及时下发补助经费,定期对接种情况进行抽查。

  xx乡卫生院公共卫生科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方案 篇7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工作方案 篇8

  为有效推进我县下半年在建工业项目建设进度,浓厚“强攻工业”氛围,增强工业发展后劲,促进工业经济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王全生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工信局、工业小区管委会、民企局、国土局、建设局、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法制办、琴江镇、屏山镇、小松镇、城建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业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信局。

  二、工作时间

  20xx年9月6日—20xx年12月31日

  三、调度方式

  1、由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会同项目投资方于9月10日前列出全年项目建设进度倒计时安排表交县工信局。

  2、由项目建设责任县领导率责任部门每星期调度一次,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星期工作安排等),每星期五上午下班前报县工信局投资规划股,有多个责任单位的由排名第一的部门上报汇总材料,材料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未报材料,视同项目建设无进展。

  3、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将采取每个月不少于一次现场、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调度。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建设责任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工作,推动建设进度。

  2、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指定专人(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责任人)在工作时间每天必须到施工现场一次,主要是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进度,指导安全生产等工作。

  3、各责任单位要帮助项目投资方办理好施工、资料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以及相关方面的手续。

  4、对施工进度长期靠后的'项目,或已供地长时间开不了工的项目,有关部门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5、加强调度,强化督查。县政府督查科要联合广电中心对项目建设进行动态督查调度,定期通报、报道。对项目进度慢的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调度。

工作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xx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1、摸清家底。对我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2、建立监管系统。提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初始信息,建立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系统。

  、实行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4、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杜塞漏洞,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清查基准日

  本次清查以2x1年12月1日为基准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中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笑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梅国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由总务处下属部门和各处室和兼职财产管理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会计室。

  四、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与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工作。

  2、“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权登记是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拥有使用权则同时拥有管理责任,本次清查要求固定资产在哪个处室或年级,则由哪个处室或年级负责清查。

  、全面彻底的`原则。将各种固定资产全部纳入清查范围,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各部门逐一登记填表。

  4、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

  五、实施步骤

  我校的资产清查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和完善制度。任务最重的是资产清查和账务清理。各项工作从2x16年月开始,6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准备阶段:2x16年月10日至月2x日。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清查工作的,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各处室、各年级资产清查自查阶段:2x16年月21日至6月10日。各处室、各年级要统一使用《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登记明细表》进行实物清点登记,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记录详细。实物盘点过程中,应采取以财对物、以物对帐方法。清查明细表上交总务处截止时间为2x16年6月11日上午11:00。

  、报表汇总阶段:2x16年6月11日至6月16日。

  4、验收复查、输入电脑阶段:2x16年6月17日至6月2日。

  、清查报告、数据报表上报、公示阶段:2x16年6月24日至6月0日。

  六、清查范围、内容、分工安排

  (一)固定资产清查

  1、总务处下属各部门负责清理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交通工具和其他公用部分的固定资产,包括专用设备。

  房屋及建筑物、土地由周悦人同志负责清查;

  电器设备由胡启胜同志负责清查;

  家俱、办公桌椅、桌凳由刘成林同志负责清查;

  2、实验室负责清查仪器、仪表、量具、标本模型的固定资产(阮金明同志负责)。

  、电子信息组负责清查学校网络、电脑灯电子设备(汪健同志负责)。

  4、图书室负责清查图书物(宋劲松同志负责)。

  、校医室负责清查医疗器械和相关设备(肖庆玉同志负责)。

  6艺术组负责清查乐器和美术器材等设备(胡周生同志负责)。

  7、体育组负责清查体育器材设备(蒋喜梅同志负责)。

  8、办公室下属部门负责清查档案室、校史陈列室、会议室内各项设备(程俊峰同志负责)。

  9、政教处下属部门负责清查演出服装、道具等设备(孙平同志负责)。

  10、工会负责清查健身房内健身器材等设备(吕晓华同志负责)。

  11、团委负责清查广播室广播器材、学生活动中心内的各项设备(从志华同志负责)。

  12、各年级组负责清查本年级办公室和班级内各项设备(年级秘书负责)

  (二)财务清理:会计室朱同平、张晓云两位同志负责,同时协助固定资产的清查;

  (三)学校人员情况清查:由办公室负责。

工作方案 篇10

  一、改造范围

  北门路;中山东路,中山西路;吉福路;石阳路;文山商业步行街;环湖路;田侯路、南大道部分。以上路段均包括各交叉路口延伸部分及支路。

  二、改造内容

  (一)改造临街单位、门店卷闸门。临街卷闸门、拉闸门油饰更新,统一安装玻璃门。

  (二)改造临街店招和广告牌。统一设计、分步制作临街门店店招,在材质、色彩、用字、亮化方面提升档次。改造临街楼房墙面及屋顶广告牌。拆除陈旧破损、违章设置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清除临街门店玻璃橱窗上乱贴、乱挂、乱设的广告。

  (三)按一路一个基本主色调的原则,清洗或刷新临街立面和暴露在外的主(侧)面。

  (四)改造临街围墙。院内能透绿的要拆墙透绿,闲置地块和建筑工地要改建文化墙或用大型户外广告牌遮挡并亮化。

  (五)改造临街墙面上的附着物。对陈旧锈蚀的防盗网油饰更新或改装不锈钢防盗网;临街墙面如需要可安装伸缩式不锈钢晒衣架;阳台内堆放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空调外机纵横对应,外机支架应油饰或改安装不锈钢支架,采用不锈钢或其他高档防锈材质安装外机罩装饰,底层外机离地不得少于2.5米。

  (六)改造强电、弱电线路。临街裸露的弱电线网要用套管进行包裹处理、装饰美化,清除废弃电线杆。

  (七)拆除临街和屋顶乱搭乱建的棚屋,清理垃圾死角。

  (八)文山商业步行街的街景改造除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应增强文化蕴涵、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景观档次、突出商业主题。

  三、步骤安排

  四、标段划分

  20xx年街景改造工程划分为六个标段。第一标段:北门路;第二标段:中山东路、中山西路;第三标段:吉福路、石阳路;第四标段:文山商业步行街;第五标段:环湖路、田侯路、南大道;第六标段:一至五标段临街店面招牌底板制作。

  五、招标方式

  六、资金安排

  (一)街景改造规划设计费用由市政府承担。

  (二)市街景整治办公室工作经费由市政府承担。

  (三)拆除废旧构件工程费用由市政府承担。

  (四)改制困难企业和特困企业楼房和临街居民住房的墙面刷新、空调外机罩装饰、门窗、阳台、防盗网及屋顶整治费用由市政府承担。

  (五)临街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围墙及附属用房的墙面刷新、空调外机罩装饰、门窗、阳台、防盗网及屋顶整治费用市政府补助50%,产权单位承担50%。

  (六)临街店招改造经费:统一制作底板费用由市政府承担,产权单位或经营户承担店招用字及亮化设施制作费用。其中个体私房业主可自行选择人员按要求安装店招用字及亮化设施。

  (七)临街个体户或私房业主自行按要求刷新临街门店卷闸门,安装玻璃门,费用市政府补助50%,个人承担50%。

  (八)临街行政、企事业单位出租的门店卷闸门刷新、玻璃门安装由市统一制作,费用市政府补助30%,产权单位承担70%。

  (九)街景改造质保期后房屋外墙及附属设施维护、安全防范费用:居民住宅由居住户承担,其余由各产权单位和私房业主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七、职责分工

  (一)市规划建设局负责改造道路的街景规划设计工作,同时会同市城管局负责检查验收工作。

  (二)市城管局负责街景改造的组织实施和督查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编报街景改造工程资金筹集计划,分摊政府出资及单位(个人)出资明细。

  (三)市房管局负责配合做好直管公房、商品房的改造。

  (四)市工商局负责协助做好街景改造道路临街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洗车、修车、五金建材加工、废品收购店、钢材(建材)等门店的搬迁工作。

  (五)市邮政局负责街景改造道路上报刊亭的整治工作。

  (六)市电信公司负责街景改造道路上公用电话亭及外墙面弱电线路的整治工作。

  (七)市交警支队负责街景改造道路交通秩序和标识标牌的整治工作。

  (八)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各自负责强弱电线网的.整治工作。

  (九)吉州区政府负责辖区内街景改造道路居民区的动员工作,沿街屋顶垃圾的清理,配合市街景整治办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十)市委宣传部负责街景改造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负责街景改造资金安排、工程决算审核,按计划、合同、进度拨付资金。

  (十二)市审计局负责对街景改造财政拨付资金使用情况全程监督和审计工作。

  (十三)市公安局负责街景改造工程的维稳工作。

  (十四)市城管支队负责街景改造工程中废旧防盗网、晒衣架、花架、店招的拆除;负责屋顶整治,拆除违章广告、违章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负责督促私有产权业主门店按要求改造;负责督促门店业主按要求安装店招用字及亮化设施。

  (十五)市文山商业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街景改造范围内废旧防盗网、晒衣架、花架、店招的拆除;负责屋顶整治,拆除违章广告、违章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负责督促私有产权业主门店按要求改造;负责督促门店业主按要求安装店招用字及亮化设施。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街景改造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沿街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行各业的千家万户,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街景改造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必须加强协调,增强整体效能,服从统一调度。已明确牵头或主办部门的,牵头或主办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协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涉及多个部门之间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不等不靠,加强横向联系和沟通,形成合力。

  (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街景改造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各新闻单位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对不文明行为给予曝光。市街景整治办要充分发挥简报的作用,定期将改造的进度和督查的问题及有关情况进行梳理,实事求是地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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