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读书笔记

时间:2022-02-26 20:01:53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初二读书笔记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二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初二读书笔记

初二读书笔记1

  《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阿Q是一个农村的流浪者,没有家,没有固定的职业,只有给别人作短工,他除了可以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甚至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在意。在人们的侮辱、打骂中的他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游手好闲。虽然阿Q到处受到压迫、排挤、侮辱,但是他总是“乐观”。在受到侮辱时,他不是奋力反抗,正视事实,而是愚昧地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来为自己奴隶地位和底下、屈辱处境辩护,用我看似可笑的`瞒和编造出退路,自我安慰,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在“苦中求乐”。

  他非常贫穷,还自欺欺人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他充分表现了辛亥革命时人们的心理——自欺欺人,妄自尊大但又自轻自贱,麻木轻信的半殖民地人民。看了《阿Q正传》我感到了一种愤慨,但是却无从得知那感觉的来源,在我们这个年代,我们身处的环境,对于鲁迅的这中篇小说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不过我仍从中理解到一些东西,并从父母那儿得到了一些证实。他受了委屈,反而要通过自己打自己来排解,转而还很得意。觉得自己是世界第一自轻自贱的人。被人用棍子打,常用“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地得胜了来辩解,然后竟然就像忘了刚才的一切,去喝酒去了。阿Q就用这种“精神胜利法”来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阿Q是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但必先估量对手。不会说话的他便骂,力气小的他便打。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是由于卑怯性而来的.。“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我认为其实这一点和后面的精神胜利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同是精神胜利法只是对自己,而这种卑怯性却使很多弱小者受到欺负。

  鲁迅正是以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字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应该铲除封建思想的毒瘤,才能获取真正的胜利。

初二读书笔记2

  有人问欧阳修写作的秘诀是什么?

  欧阳修说:“无他术,惟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懒读书,每一篇出,即求过人,如此稍有至者,疵病不必待人指摘,多作自能见之”。

  这段回答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办法,就是多读书多写而已,世人的弊病在于写得少、读得少,偶尔写上一篇两篇,就求能够成名成家,这是不现实的,文章的缺点其实不用别人指出,只要读得多了,自然就能发现不足。

  写出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这样旷世名句的大文豪欧阳修的写作秘诀尽然是多读多写,可谓是大道至简。

  那么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很多人就是做不到呢?

  《微习惯》简单到不可能失败的自我管理法则,这本书出给了答案,并且给出了具体的操作手法,这是一本能将道理转化为实践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人斯蒂芬?盖斯,相比起其他作者闪亮的履历和耀眼的成就,盖斯极为普通,他并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甚至在自序中,他说自己是个天生的懒虫。

  但也正是他和你我一样,只是一个没有耀眼履历的普通人,所以他的思想和方法才更具有代表性和操作性。

  斯蒂芬?盖斯认为21天是无法养成习惯的,培养习惯时,动力的作用远远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强大,甚至很多时候都是失效的。

  要想能够像欧阳修那样做到多读多写,最有效的策略就是——每天只做一点点。

  每天只做一点点,也就是书中所推崇的微习惯,斯蒂芬?盖斯正是靠着微习惯练出了腹肌、博客获得了无数拥趸,最终出了书。

  一、什么是微习惯?

  斯蒂芬?盖斯在书中是这么定义微习惯的。

  如果想培养一个新习惯,微习惯基本就是它经过大幅度缩减的版本——把“每天做100个俯卧撑缩减为每天1个,把每天要读50页书缩减为5页,把每天要写20xx字缩减为50字”。

  微习惯的本质是强迫自己每天做微不足道的积极行为,从而达到多读多写的目的;实现重点在于“微”——不贪多求全,每天只做一点点。

  为什么每天只做一点点呢?为什么不是直接就每天读50页书,写20xx个字呢?

  先来看看习惯在大脑中的`样子。

  大脑的“沟通渠道”是由无数的神经通路构成的,这些神经通路就是习惯在身体里的样子。

  一般说来,它是这么工作的,一旦某个习惯指定的神经通路被一个想法或外部信号刺激,大脑中就会有一个电荷延着整条通路放电,然后机体就会有一股想进行这项习惯(行为)的强烈欲望。

  例如每天醒来后要马上洗澡,那就会有一个神经通路和这个行为关联,一醒来,这个“洗澡神经元”就会放电,然后机体就会像“僵尸”去洗澡,整个过程不需要思考和动力。

  所以如果你想要建立并强化特定的神经通路(也就是习惯),机体就要做到不断的重复。

  每天只做一点点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断的重复,如果目标设置过大,就很难坚持下去。

  例如每天要做100个俯卧撑,这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开始几天可能靠意志力或动力能够坚持下来,但是,时间一长或是身体不适,就很容易中断。

  但是如果把100个俯卧撑缩减为1个,那么这样坚持下来就容易多了,这几乎是一个健康人都能做到的事情,这样神经网络就建立起来了,也就是习惯养成了。

  图片来源网络二、习惯养成需要多久

  现在关于习惯形成所需要的时间,被引用多最多的是20xx年发表于《欧洲社会心理学杂志》上的一遍论文,该论文认为。

  一个新的习惯养成总共需要12周,平均是66天。

  现在各种21天养成一个习惯的培训班满天飞,其实21天是很难养成一个习惯的。

  建立习惯就好像骑自行车:爬坡、到顶、下坡。刚开始,必须要用双腿最大的力量蹬自行车,之后会慢慢变得轻松,但是务必坚持蹬到山顶,否则就会退会原地,之前的所有努力将付诸东流。

  例如在俯卧撑例子中,需要坚持做1个俯卧撑66天,属于爬坡阶段,这个过程最辛苦,如果是100个的话,很难说有多少人会坚持下来,67天以后就是不断的强化神经通路的过程,就是登顶阶段,只要一段时间的强化,习惯已经养成,就是下坡阶段,这个时候做一个俯卧撑已经不需要坚持了,因为它已经像吃饭睡觉一样融入了我们的生活。

  图片来源网络三、微习惯养成的策略

  1,选择合适的微习惯和计划。

  最好能够按照目前的需求列出需要的改变的积极行为,然后再删除一些不必要的或是近期不太需要的行为,最后最好只剩下3个。

  这是因为超过3个微习惯,就会变成了一项大工程,违背了微习惯的原则。

  在这三个微习惯的基础上不断的进行优化,例如微习惯的执行数量,执行频率(每天还是每周),执行效果。

  2,挖掘每个微习惯的内在价值

  对每个微习惯进行刨根问底,采用5W的方法追溯每个微习惯的核心本质。

  例如我每天写作,为什么?

  因为我热爱写作,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表达想法,我能够通过写作建立起与人的联系并帮助他们,并且享受这个过程,为什么这一点很重要?

  因为这些事让我有活力,也很幸福,为什么?

  因为写作是生活中我认为有价值并极为重要的事。

  3,明确习惯依据,将其纳入日程。

  习惯一旦确立,就应该将其纳入到具体中生活中。

  常见的方式有两种,时间方式和行为方式。

  通过时间方式,例如可以是每天或是周一、周三、周五下午六点进行写作,通过时间方式更适合于从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而对于日程比较灵活的人来说,行为方式比较好,例如每天吃完放后进行写作,每天醒来做俯卧撑。

  对于使用时间方式还是行为方式,两者并没有优劣区别,这主要取决于各自的生活。

  4,建立回报机制,以奖励提升成就感

  当微习惯进行到某一阶段或是超额完成的时候,就适当的给予回报,例如坚持了一个月的写作,就给自己买一只心仪的刚笔,这样能够不断的刺激大脑产生内啡肽,从而不断激励完成任务。

  5,记录与追踪完成情况

  虽然是每天做一点点,但是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并不一定都是一帆风顺的,这就要求我们记录执行情况,并定期总结,对于完成得好的,适当给以奖励,不能完成的,及时调整策略。

  6,微量开始,超额完成

  微量的目的是为了每天能够坚持下去,最终形成习惯,从而达到最终目的。

  每天做一个俯卧撑并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的目标是健康长寿,所以具体的操作策略上,我们设置每天最少一个,但是尽可能的多做。

  7,服从计划安排

  计划一旦开始,就要坚决执行,不要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干扰,除非在定期总结的时候发现问题不断优化计划之外,计划不要轻易更改。

  8,留意习惯养成的标志

  如果出现下列几种情况,那么恭喜你,你的计划已经养成了。

  第一,没有抵触情绪。

  第二,认同你现在的行为。

  第三,行动时无需考虑。

  第四,常态化。

  第五,做这件事很无聊。

  通过以上八个步骤,每个人都能建立起良好的行为习惯。

  图片来源网络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任何伟大成就和彪炳春秋的大业背后,都是由无数的细节构成的。

  微习惯就是这样,每天只需要做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但是长年累月之下,万丈高楼已是拔地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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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惑而歌

初二读书笔记3

  你能一个人在一座没有人烟、没有基本生活用品、没有住所的孤岛上生活二十七年吗?只靠一艘破烂不堪的废弃船上的一点食物、x支和x药等一些根本不够生活一两年的仅有的物品,要是你,你能在岛上生成多少时间?

  这一切的故事发生在了《鲁滨孙漂流记》里,主人翁鲁滨孙在一座没有人烟的孤岛上经历了一次传奇般的`求生历程:他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他们的船被暴风雨击坏,除了鲁滨孙,其他人全部遇难,他一个人,漂到了一座没有人的岛上,这里几乎没有一切东西,只有大片大片的丛林、沙滩和一些小山,当然,还充满了孤独和无助,鲁滨孙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他没有其他的选择,只有靠智慧和力气,让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直到有一天被获救……

初二读书笔记4

  《傅雷家书》这本书,在如何做人方面让我收获良多,同时,在与傅聪的谆谆教诲中,我也学会了很多。

  “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是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傅雷在教导他的儿子傅聪时曾这样说过,我觉得这句话也体现出了来自一个父亲的慈爱与关心,但我同时也在这句话中悟出了一个道理:不论做人还是做事,都要及时提醒自己,多学习他人的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要注意多方面的细节,无论是礼节还是生活。对于某些孩子来说,这本书简直是良友,仿佛无论多大的困难,都能找到答案,但找到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实践,如果你不实践,看书只是浪费时间。但有些人会说:”我看书只是为了休息,为了消遣,就是玩!”那你就错了,大错特错,《傅雷家书》这本书必须实践,我们不能为了玩而读,要为学习而读,正所谓“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在玩中读书,中华能崛起吗?你读了《傅雷家书》,但你或许并不对此感冒,但你也许知道,这本书讲的是对的,如果我从现在开始这样做,我会改变现状,走上一条人生的康庄大道,但你并没有这样做,为什么呢?因为你怕苦怕累,怂了。

  那么多成功的'例子放在你眼前,你知道,你如果也这样做,一直坚持,你也会像他一样,成功就在你眼前,一直在那里,就像是前面是一座大金山,你虽然看不到,但你知道它确实存在,你眼前不过一座小银山,你渴望大金山,但路太难走,你怕苦,潜意识告诉你坐在银山上便不用苦,这一坐就是十几年,银山没了,但你也没时间,没精力去争夺金山了,你失败了,你是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而《傅雷家书》告诉我们的就是如何争夺金山,赢得未来!

  《傅雷家书》是一本好书,推荐给你,你可以去看看,这是一本可以赢得未来的好书。

初二读书笔记5

  这一本书里,史铁生老师不仅是以独特的视角注视着生命,更是用朴实无华的文字,书写着鲜活无比的道理。虽然他已经离开人世,但却将永远在精神的高度遥望我们。他的乐观豁达,他难以想象的意志力,与他亲手写下的这一些人生的体检记录,将是我们精神上的营养补给与坚实依靠。

  对于史铁生老师来说,写作不单单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更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他的写作,早已超越了生命、人性,是他历经世事洗练之后的一方净土,一片乐园。

  在他的笔下,文字总是乐观幽默的语调,他也时常调侃自己的病痛。这是一种勇敢的调侃,是一种坚强与释然的表现,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自己的软弱与缺陷。窃以为,人总是破碎的,因为破碎过的人,必定真正地活过。然而有的人,总是像祥林嫂一般向每个人哭诉自己的不幸,以为换取别人的同情便是对自己命运的救赎,试图用赚来的眼泪点燃自己灰败的人生;也有一些人,总以为藏起自己的缺陷,即能变身完美,就能够扞卫他们的尊严。前者将一生都活在破碎之中自怜自怨,而后者易碎的强势里包裹的仍然是自卑的骨架。但史铁生老师,显然具备足够的勇气与自信。不需要哭诉,更不用掩藏,他是人生真正的强者。

  毕竟,伤心并不是几滴眼泪就可以流出来的,尊严也不是几个口号就可以呐喊出来,最动人的汉语,就是把伤口变成智慧,然后从中汲取人生的梦想与真谛。

  而史铁生老师,正是这么做的,而《病隙碎笔》,正是这么做的。这些看似破碎实则连贯的文思,就是伤口经过治愈,成为了带着油墨香味的.智慧。

  强者自救,圣者渡人。历经苦难的豁达,超越苦难的人格力量,尽在书中,这一本《病隙碎笔》为我建造了一座逃避人生几乎所有不幸的避难所。

  因此,哪怕世界是奥吉亚斯的牛圈,我也敢于坚守其中,更愿意担任清扫的苦役。因为历经人生谷底,犹如死了一回,但也会因此深入地活了一场。

  这是一份苦难,更是人类的福祉。

  读《病隙碎笔》,是感悟历经沧桑后的明彻和超脱,是找寻苦难中的光明与希望,是发现那份悲壮中的灵性,是一种人性最纯最美的光点。

  它将永远在我的精神世界,慰藉着在凡尘中疲于赶路的心灵。

  也许,它就是我的精神世界。

初二读书笔记6

  编入了1954年至1966年间的家书180多封,其中大部分是父亲傅雷写给长子傅聪的,一部分是 母亲写给儿子的.作为文学翻译家的傅雷,一生译著达三十二本,行文流畅,文笔传神.翻译态度严谨..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不仅仅是家书,更是傅雷对远在万里之外的傅聪的教育的文字篇本,其中最长的家书达七千多字.只有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赶一封家书才可达到如此字数.在家书中傅雷和现实中大不相同,完全颠覆了那个冷酷的傅雷,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在1955年1月26日的信中,当时傅聪正在"得意"之时,傅雷劝戒孩子如何面对情绪上的跌宕.首先,说明控制 情绪的必要,其次,冷静客观的分析前因后果引以为签,从而越来越坚强.十分真切地表达出所有'过来人"回首"过来事"的心情:苍凉而平静,沉郁而超然.这封信写在儿子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与掌声簇拥的时候,激励儿子时刻保持谦卑,不惧怕孤独,要勇于攀登艺术的止境,同时他借儿子成功之机给予他更多,向他昭示出更高的人生境界保持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

  "坚强"是贯穿这封信的内在精神.傅雷对孩子说:"只要你能坚强,我就放心了!"可见坚强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坚强有两个方面的体现:a不怕挫折,b永远保持谦卑之心.也就是胜不骄,败不馁.这也是我们可以学到的.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可以从.的.字里行间中看的出来.傅雷身为一个教育家,文学家,自然想要教育孩子成为和他一样的得人.但孩子从小就不在父母身边,于是用信传达爱意的接力开始了.傅雷在每封家书中都不写白字,这是很重要的.像我们再考试时都写白字.这一点傅雷做的不错,这既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教育远在万里之外的儿子做事要认真的一个极好的机会.此外,傅雷还在信中教儿子识更多的外文,甚至整篇都用法文或英文 书写而成.另外看你还会发现傅雷是个做事雷厉风行得人例如有的信就十分短小,简要地说明用意就好了.傅雷治学严谨在他的绝笔中也可以看出,事物的清单为完成的事一项一项的,一点也不凌乱,一点也不像出自面临死亡的人的手笔.从他的绝笔中我们 还可以看出他不但治学严谨,而且富有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和爱子之情.此外绝笔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不会去猜测后面隐藏的东西.从而产生新一轮的文字灾祸.傅雷一辈子坚信自己的信念,他没有死.

初二读书笔记7

  乍是看厌了春的妩媚,夏的妖娆,秋的无情,冬的冷酷,罢了,竟迷上了书。

  不论何时,似乎都离不开书。那时大概是五六岁吧,一个甚是奇怪的萌想在我头脑闪过:

  与书“作对”。这种作对可不是不读书,相反,我立志要把世界上的书全部读完!唉,世界上的书哪能读完呀,只不过是那时异想天开罢了。)那就从四大名著读起吧,作为起跑点。可我发现这并不容易,对于那是一个孩儿童来说,一大堆文言文,再加上书中的插画少之又少,看着不叫人头疼才怪呢!于是,小懒虫在我心中挠痒痒,想打退堂鼓,可又忽然想起“刚立了不久的志”,硬读下去吧。咦,虽无插画,又是文言文,但根据平时的语文素养,还有书中的注释,大体意思还是略知一二的,还挺有趣的哩!也许那时,我就与书结缘。

  小时候认识的`字也少,不过100来字,所以,难免会出现什么花“奔”呀,水“许”转之类的,而书恰恰给我点出这些错误,指点迷津。啊,我与书结为了朋友!

  长大后,时间自然而然不像小时候那么宽裕了。逮着周末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毫不怠慢的去见这位老朋友。也许是怀念童年的原因吧,最近对绘本感了兴趣。瞧那充满童心的插画,活泼的语言字里行间透着无限的惬意。语言虽简短,但却精炼,富有诗意。

  在书里,每一件物品包括人,都是一个曼妙的文字,一段精炼的语句,正因为如此,书让我懂得了自信,让我找回了童趣,找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更让我学会了做人。

  我的生命因书而精彩。

  我爱读书。我与书结缘。

初二读书笔记8

 生活是一道语文题,每天,都是一个字符。

  依然是一个平凡的早晨,一束阳光跳入我的眼眸,把我从梦中唤醒。摊开一本诗集,阳光便落在那些隽永的字符里,背着双手,踱着方步,在诗意里起伏。唤醒几个沉睡,已久的词语,复苏一个春天的故事。阳光撩拨了我思绪的琴弦,于是一只如花的歌谣,张开双翼,拥抱了感动。阳光温暖的寂寞的词语,我打开书稿,记下一片光明,阳光悄然退出我的窗中,拖着一串长长的悬念。

  原来,打开窗,世界充满诗意,可以储蓄感动。

  晌午时分,窗外一颗从不曾注意的古树闯入我的视线,我坐在窗前,倾听了古树的声音。微风拂过,你就成了一架真正的风琴,千万片叶子就是千万个琴键,如一段蜿蜒的泉水,汩汩涌来。这清幽的'声音,自有地在天空里游弋,回旋,忽而在我的耳边轻响,在空气中织成一片思绪,流入心间。我打开心扉,去眺望古树的寂寞。

  一路星月,一路风尘,一些旧影,一些忆念,穿行了千百度轮回的花开花落,拂过树的眉梢。古树,你的声音是黄昏滴响的声音吧?一滴撞击着一滴,悠响弥散出岁月的苍茫,回声寻找着大地的辽阔。

  我的思绪叩响岁月的脉搏,一种翻阅历史的情怀,在心间舒展。

  原来,打开窗,世界如此厚重,可以承载美丽。

  静谧的夜晚,一轮孤寂娇美的面容悬挂在天空,守护着历史。我多想用一根线栓住这绝美的月光,栓在窗前,栓在我眺望的眼眸里,幻化成诗。千秋风雨,在月的额头舒展成时间的记号。

  原来,世界的美感,隐匿在细微之中。

  原来,把心儿打开,世界绽放得如此美好。

  把心儿打开,蓦然回首,一路尽是美丽的情愫。

初二读书笔记9

  刚读完这本书,我还有点儿喘不过气来,虽然主人公们一次次转危为安,但我依然为他们下一刻的安全而担忧。在一系列围绕着“法老的诅咒”展开的故事中,我同样感到恐惧,同样感到放松,同样感到勇气涌上心头,同样在人物的言语中渐渐明白许多道理。

  故事得从3300年前讲起。那时,埃及法老阿肯那顿遭到围杀,才知谋杀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叶。于是,临终时,法老发出了诅咒——叛徒将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唤醒……3300年以后,诅咒即将应验。各个神祗为了实现诅咒或毁灭诅咒都不断寻找所谓的“死人”——阿顿。也只有阿顿才能完成这个诅咒。最终,诅咒实现,被唤醒的武士们又化为尘埃,雅西尔也如愿以偿地死去了。

  整个故事,我想,多数人读完后,仍不会相信“木乃伊复活”之类的事——就连我,也觉得这不过只是科幻小说罢了。或许,如大部分人所想,这的确是虚构的。也许,正如文章中说的,神祗们确实因人们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确是我们难以真正步入的一个国度,那样神秘。

  也许当你听到《法老的诅咒》这个书名时,不禁会问,那一本《法老的诅咒》啊?的确,有很多关于法老的丛书,但我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我看过最精彩的一本书了。

  主人公叫阿顿,是古埃及太阳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实现阿肯那顿法老对杀他的凶手埃叶的诅咒,诅咒是这样的“你将不会死,在三千年后有一个死人把我的武士唤醒,那个时候你才能够死去……”阿顿经历了荷拉斯,奥西里斯众神的追击,每次都死里逃生,他的守护天使叫萨沙,可以说每次都是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两只宠物,两只拥有古埃及神灵名字的宠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毛猎犬和巴斯苔特一只小猫咪。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心肌梗塞,好书!

  想着这,我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一个事物,当人们还怀念着他时,他不也就活在了人们的心里么?

  当然,当我们随文字来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穴时,发现那是怎样的荒凉衰败,又随阿顿回想起这里曾经的富丽堂皇、珠光宝气,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东西,终有一天要消逝。这或许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而人们心中的,则是一种同样存在的物质——感受。

初二读书笔记10

  我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初二读书笔记11

  最近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可有趣了。

  故事讲述了玛丽是一个很丑的女孩,脾气还很暴躁,她的爸爸在英国政府部门任职,一年到头忙忙碌碌,对玛丽从来没有一点关心的意思。她的妈妈倒是个大美人,只可惜每天知道忙着参加各种聚会,对玛丽也不闻不问,玛丽六岁的'时候,妈妈就死了,爸爸把她送到了姨夫家,在玛丽偷偷培育秘密花园时,认识了狄肯和柯林,最后玛丽变得有温柔又漂亮,狄肯收留了更多的小动物,一直坐轮椅的柯林竟然站起来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别人说的话,如果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那世界就不再是精彩的了,要相信自己,就像玛丽一样,她虽然没有了妈妈,生活在别人家里,可是她依然很自信,因为她相信,自己付出了努力,想做到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到,事实上,她果真做到了。柯林也一样,虽然克柯林以前很自卑,可是自从他遇到了玛丽,就被她的自信感染了,克服了自己的心理障碍,靠自己的力量,重新站了起来,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愉快的事情啊!

初二读书笔记12

  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我们唯有乘风破浪!

  有时候我们明知生活不会一帆风顺,但是总会为了一些细微的小事而要死要活的,平白让人看了笑话,惹人非议。现如今我依旧相信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靠着这句话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我想信你们我总有一句话让你刻骨铭心,至今不忘。遇到困难时就多想想你的那句话,一切就会又不一样了。

  每个人的成长不同,有的人向往阳光,可有的人却向往黑暗。有的人感谢风雨带来的磨难,有的人却无法原谅它所带来的伤害。我不知道我属于那一类,或许都有吧。我是一个没有追求的人,因为没有梦想所以黯淡无光。我的生活似乎都是随机应变,走一步看一步。我不喜欢计划,所以我的整个处事都是随机应变以不变应万变。所以过得也就是好是坏的。我的随机应变是好,可是我没有目标是坏。人总是要踏出你不想踏出的那一步的。

  我们总是不顺心是因为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所以总是不停的得到却又不停的失去。然后又后悔,又想着重新得到。所以,我们的`生活总是不容易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也就有了路。所以我们生活是要靠我们自己去走的,有句话说得好,人生没有等出来的美丽,只有走出来的辉煌。这句话是贴在我们教室后面的话,现在与你们共勉。

  没有伞的孩子就只能努力的奔跑,风雨总会有停止的时候,就看你有没有信心坚持到底。当风雨离去了,生活会还你一片蓝天,赠你一道彩虹。放宽心一切不美好最终都会过去的。笑一笑,生活才能多些阳光!

  世事轮回,因缘际会,一切皆有定数,不恋过往,不负流年,如此甚好!

初二读书笔记13

  暮色笼罩下的北平,即将迎来新一天的早晨。冬日的暖阳,将灿烂的晨光洒在英子的脸上。

  如许多同龄的孩子一样,英子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甚至司空见惯的骆驼驮来的煤,都能引发她关于春夏秋冬的联想。多年以后,偏居海隅的林海音不再是当年那个看着骆驼磨牙的孩子了,那些关于北平的记忆,变幻成了一个个童话:冬阳,童年,骆驼队……似乎小英子也并非她自己,而是想象中的一个天使,她所经历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

  “把他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让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英子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起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那是怎样一番壮美的景象啊!数不尽的水珠从四面溅起,有的撞碎在甲板上,有的洋溢到人的脸上,有的飞到了嘴唇上,有一点咸味,并且苦涩。曾经那么渴望去看海的英子,终于见到了心目中的那片海,却注定要与那片大陆隔海相望了。美的东西总是让人感动,美的东西总是叫人伤感。或许正是数十年如一日对故土一片思君令人老的眷恋之情,酝酿了这一场爆发——用厚重的文字记录下残存的记忆,名曰《城南旧事》。

  初读《城南旧事》,与看别的小说毫无二致,不过是粗略翻过不求甚解。不同的是,时光荏苒,许多书的影子早已黯然远去,《城南旧事》给人的触动却历久弥新。

  她描绘的,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更是一个人们内心深处殷切向往的理想世界。因为在那里,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不用担心一言一行是否得当,只要率性而为即可,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孩子说了什么。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孩子的话,直到他不再是一个孩子。耳畔响起了久违的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代人唱响这首歌时,便有另一代人要告别童年成长,每个人的必经之路,只是当不再是小孩子的英子捡起满地的夹竹桃,成长似乎有些沉重。成长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至此,童话才回到了现实。我梦见自己走在北平的街头,感受着灰色天空下的温馨气息。

  一个坐在门槛上的女孩微笑着,露出洁白的牙。她向我伸出手来,“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抓住那双小手的一刹那,我仿佛真的看见了那片海,那一片浩瀚的海。

初二读书笔记14

  书名:有趣的植物世界

  出版社:育升文化

  出版日期:1999年12月

  大意:

  这本书是由三十八个小故事组成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各种植物的一些知识,而且这本书的每一篇故事都有有趣生动的图片,并且都会有一些问题,再用选项让我们选,之后会有解答,并加以解释,使我们更加了解植物的知识。

  心得:

  里面有三十八种蔬菜、水果,和花的问题,而在那么多篇哩,令我最印象深刻的`部份,是在第三十一篇,这篇的题目是─蕃茄愈成熟就愈红吗?它会让我印象深刻的原因是,我平常就比较喜欢吃蕃茄,不过我也不太会选西红柿,所以都是别人在挑的,有一次妈妈拿回来一些西红柿,妈妈说很甜,然后我就吃一颗看看,结果真的很甜呢!甜到让我觉得不是西红柿了,感觉象是葡萄的甜度,那可能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西红柿了,和书上说的一样,妈妈带回来的西红柿真的很红。

  看完这本书之后,对于各种植物更加的了解了,也解开了我很多疑问,让我的到很多知识,希望我的朋友都能看过这本书。

初二读书笔记15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为《鬼狗》的书,读完这本书时,我被书中内容深深吸引。

  “鬼”的父亲是一只藏獒,母亲是德国牧羊犬,就因为这种雪域与莱茵河畔血缘的巧妙结合育出“鬼”这样一头绝无仅有的纯白色獒犬。鬼降生于警犬基地,因为野性难驯,无法完成训练而被送往机场仓库。可是又因为多次伤人,被卖给石料场主德子。鬼被过往的司机们百般玩弄,终于再次爆发,被货场看守黑人带走。从未有过的残酷训练和毒打使它练就了超众的躯体和奔跑速度,却在同时失去了对温暖人心的信任与渴望。它被黑人带到草原度假村,成为人类牟利和娱乐的工具。一次出乎意料的失败迫使它逃出度假村,开始了在呼伦贝尔草原上的游荡生涯。它这样一头荒蛮的巨兽成为了传说中的雪狼。

  当它在蒙古大草原游荡被击伤时,当死亡的魔爪已经勒在鬼的脖颈时,它遇到了那个曾经蹲在它身边,轻唤着“小狗狗”的孩子——阿尔斯楞。在鬼的生命中第一次出现了爱,孩子温柔的.抚摸,轻柔的呼唤,小心的守候,让鬼与孩子牵起了草原上这段命中注定的缘。阿尔斯楞的真情温暖了鬼那颗久己冰冷的心,他们生死与共,朝夕相伴,亲密无间的……

  然而,时光流逝的脚步无法阻止。鬼年岁大了,它再也无法陪伴外出上学的阿尔斯楞,只能每天在那棵大树下,执着地等待着孩子的归来。它就卧在那儿的,静静地向远方眺望,一动不动,像一团久久不愿融化的白雪……

  鬼是凶悍和野性的,但它仍然试图和人类建立友谊,它内心仍然渴望人类的爱和呼唤,只是人类对它的伤害实在太深了,以至于它根本不相信人类,可是狗究竟是人类的友伴,一个孩子唤醒了狗对人类的依恋和情感,这份感情是如此的厚实,以至于强悍的狗完全能够被感化被融化了。是爱,是温暖打动了心灵,而不是残忍,即使如同鬼一样似乎凶悍的狗,同样需要温暖的爱,同样能够被感化。鬼在最后的日子里,常常想着自己的主人。

  每一个动物都是善良的,都是有生命的,我们人类应该善待动物,动物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

  黑鹤的《鬼狗》让我明白大自然生命体的价值,任何一个生命都需要自由和爱,生命本应如此多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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