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后感

时间:2022-05-26 09:57:5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的读后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的读后感(15篇)

家的读后感1

  《失落的家》是柳絮heng飞先生博客里的一篇小说,小说记述了鲁西北一个不平凡的家庭一个世纪以来发生的故事,故事中的人物名称虽属虚构,可是人物原型,故事情节都是真实的,在叙述的过程中,更多的故事情节是这个家庭里所发生的恩恩怨怨。主人公刘振国的半世生涯,见证并经历了这个家庭有盛而衰的过程,故事以振国为主线展开了情节。这里,针对振国对妻子翠柳的怨恨,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

  每个人都无权选择自己的出身。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注定了他这一生的命运。命运是好还是坏,有时候是不能扭转的。《失落的家》中的振国的命运就是这样的。他生在一个令他为之骄傲为之荣耀的家庭里,可是这个家带给他的痛苦和精神的折磨也是不可磨灭的。

  故事中的振国父亲刘开良虽然不是遗腹子,可是,他从生下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爹长的什么样,男孩子没有爹的管教约束,加之母亲为弥补孩子父爱的缺失对他的娇惯宠爱,使开良的性格无所顾忌,所以开良的思想是开放的。(这种无父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思想的不受约束在开良的姐姐芳的身上也得到了体现)。

  开良从小到大由母亲一人带大,母亲付出的艰辛可想而知,正因为此,所以在开良长大成家后,母亲对开良的要求就比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要求高,这是一种偏执,(所以俗语说:给闺女找对象不找小时没爹的,给儿子寻媳妇,不找没娘的,很有道理)。他认为孩子就是他的全部,他不能忍受别人和她分享自己的儿子。她对待麻媳妇的凶和狠是她这种心理的一种体现。

  基于这样的原因,后来开良又找的小媳妇和开良娘的婆媳关系也好不到哪去!所以就有了《家》中的婆媳大战。婆媳的这种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并且开良娘的这种对待媳妇的态度也潜移默化给了开良媳妇,所以开良媳妇和自己的儿媳妇翠柳的关系也好不到哪里去!与开良娘相比,开良媳妇又多了一份官太太的架势。如果振国找的媳妇不出色也就罢了。可是那媳妇偏偏是“村里的四朵金花”之一,(振国不懂的丑妻近地家中宝的哲理)。而振国是个“个子挺矮,脑油还大”相貌平平的`人,这样想来,翠柳从结婚时可能就没看上振国,又加上振国在外地上班不经常回家,还有振国母亲给翠柳气受,精明的翠柳很明白,只要傍上了公公这棵大树,一能报复婆婆,二能保全自己,还能为自己的娘家谋取更多的利益,(这在当时的振国是不能给予她的),于是,“扒灰”的事就很自然的发生了。

  因为开良思想比较先进,加之社会对男人的宽容,所以这件事情没对开良造成多大的伤害,他照样的升官发财。可是这对当时的振国是个不小的打击,虽然几次三番的提出离婚,可是被开良一次次的压制住了,在当时,如果振国一意孤行,对开良的前途,对整个刘家都是很大的损失,所以,开良宁可让自己的儿子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为整个大家庭而承受无法承受的精神痛苦和心灵折磨。

  振国痛苦的前半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不是翠柳一个人造成的,有振国未曾谋面的爷爷的错,振国奶奶、振国父母也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家的读后感2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是温馨的标志,是温暖的怀抱,他就像沙漠里的绿洲给人以希望和温暖。这就是家的感觉。然而巴金笔下的家虽有着四世同堂的喜悦、人丁兴旺的热闹,却同样围绕着旧时封建礼教的控制,使家失去了他的原汁原味,失去了原有的温馨,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热血青年投身于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丫头鸣凤与三少爷觉慧相恋,苦于身份悬殊以及封建势力的压迫,被逼嫁于他人为妾,誓死不从,以死明志,可见其刚烈。许许多多高家大院里的人都在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从而走向了沉沦与灭亡。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高家大院在新思想的袭击下,走向灭亡,性思想最终会战胜一切。

  觉新就是手封建大家庭和旧时礼教毒害的典型例子。他也是有着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可却在旧礼教前沉沦了。到底是因为什么呢?他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太深了,在强大的势力下他别无选择,他只有选择屈服。我为他而感到悲哀,更加同情他:就是因为他所谓的服从,他失去了自己的最爱,害死了最爱他的妻子;就是因为他的服从,他的一生都在别人的安排下度过的。这难道还不悲哀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自由自在、民主的新时代,可以大胆的追求自己所想的,不需要为别人的安排而活,每个人的未来都充满希望。

  相比觉新,我更加欣赏和佩服觉慧的个性和勇气。他大胆的与封建礼教抗争,勇敢追求心中所爱,接受新思想的洗涤,在封建社会的.大舞台上,他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老鹰,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向蓝天,那气势仿佛要将封建礼教在这个社会上破除;那劲头有着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决心。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他发表自己的看法,用笔描述出新的社会,抨击旧社会,用行动改变社会,逃离自己的家园,改变战场,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这份勇气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也许我们并不处于他所在的那个社会,我们无法体验他所面临的困境,无法了解到他面临多方势力压迫时的勇气,但是同样我们的人生难免也

  会面临许多的困境,但如今的幸福生活已让我们沉迷于平静的生活,缺少了面对灾难的勇气,从而失去了抗争的机会。就像这次“莫拉克”的来袭,打翻了我们原有的平静,拆散了原本幸福的家庭。这时,我们就需有这份勇气:坚强活下去的勇气、努力重建家园的勇气、笑着站起来的勇气……它就是战胜一起的力量,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鸣凤还有许多的丫鬟也同样受到封建礼教的迫害,失去他们美妙的人生。这样的家还温馨、美好吗?

  《家》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社会,让我感受到了那些热血青年的勇气,让我感慨、让我悲伤,同样也让我感动。我们的新生活就是在这些热血青年的勇气与努力下造就的。

  家还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幸福!

家的读后感3

  以前我对三国的理解很肤浅,读了品三国之后,终于把魏蜀吴三家兴衰的原因弄清楚了。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发展由来,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的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这里有天下纷争,群雄并起;有英雄豪杰,君主谋士;有文韬武略,气贯长虹;有儿女情长,肝胆相照。而后来魏国一支独大统一中原的其中有多少可以为后世所称诵。

  每当我们看到赵云单骑救主,诸葛亮火攻赤壁,张飞在长坂坡那声惊天一吼,在我们内心升腾的是无限的敬佩与正义感,我们从三国中看到了战争,看到了侠客,看到了谋士,我们成醉于其中......但是,我们不曾思考,也不曾问自己:“历史为什么会如此发展?诸葛亮为什么要选择刘备?袁术为什么最后会饿死于长亭?”曹操为什么会在官度之战中大败当时第一大军阀袁绍,从此天下莫敌。

  最应该有看头的是魏国的开创者曹操,千百年来历史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治世的能臣,有人说他是乱世的奸雄。最终也难盖棺定论。但是他的丰功伟绩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推动社会发展的人物。所谓乱世出英雄在那群雄并起,英雄豪杰诞生的年代,曹操是那时的乱世英雄而董卓、袁绍、袁术这三个人用他们的蛮横和愚蠢反衬出曹操的雄才大略:也正是他们的蛮横和愚蠢成就了曹操的盖世功业,而他们自己只能算作乱世的枭雄,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00年间他们在对待皇帝的问题上就可以反映出各自的才能与智慧,那时皇帝的国家统一的象征对待皇帝的态度是考验臣子是忠是奸的试金石他们做法是董卓是最野蛮的废立:曹操主张迎天子奉天子以令不臣:袁绍也是想换皇帝的,可见曹操在对待皇帝这个问题上就高人一筹这使他在政治上有更多的资本也使他在人民渴望国家统一的情况下得到了更多的民心。获得了人民的支持。这是曹操在对待大义上的成功。

  待人才上曹操也是高人一筹的,从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战就可以看出曹操的军事和领导才能,在这场战争中曹操虽然有政治优势但军事力量却明显不如袁绍,那么他是怎样出奇制胜、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呢。他把战场选在官渡就是一个可以使敌军一深入就会使补给线拉长战争成本增加,而自己呢可以集中兵力,集约财力敌进我退不计较一两个城池的得失。曹操能做到这样说明他有务实的精神深知不得幕虚名而处实祸的道理,正是这些使得曹操和袁绍在敌强我弱的现实下打成了平手,但第二件事就是关键了“许攸判逃”就是袁绍的'大省失了,为什么他要判逃呢,是袁绍不听忠言,这样的头让许攸感觉没有前途,所以他要走。而曹操不记前嫌委以重任,操本人也是虚心听取下属的意见,能不胜利么?从此曹操打败袁绍就是中原无敌了,为后面魏国统一三国打下基础。

  从《品三国》让我认识到三国时期的历史价值。读史可以明智从三国中的曹操的成功我们不难看出他所具有的成功的优秀品质:1名至实归,更重实际。2德才兼备,唯才是举,3重用清官,不避小贪4善于做自我批评而扬他人等。这些领导作风时隔20xx年的今天仍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家的读后感4

  本书介绍了十位美术家,他们是齐白石、黄宾虹、何香凝、吕凤子、徐悲鸿、陈之佛、潘天寿、丰子恺、张大千、傅抱石。有的出身寒门,有的为富家子弟;有的自学成才,有的曾留学西洋;有的专攻中国山水画,有的中西画都很擅长……可有些他们是共同的:他们都在生活和艺术的道路上历经艰难坎坷,奋力拼搏;他们都是在继承前人又锐意创新的前提下取得成功的;他们都有着强烈的民族自尊感和自豪感,时刻把自己的艺术和生命同祖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从这些术家们的成才之路和人品艺德中得到许多启示,透过他们的成就窥见中国现代画坛的面影;获得了一些关于国画、油画、漫画等方面的知识。比如:齐白石的虾,栩栩如生,情趣盎然。齐白石与虾结缘,始于湖南湘潭旧居旁的“星斗塘”,塘中水草皆丰,鱼虾成群,那种优美的自然环境给他提供了众多的写生对象,多年的乡间生活,辛勤劳动带给他执著,神奇诡秘的大自然赋予他灵性,祖母对他浓浓的关爱,邻里乡亲对他的栽培,都为他意趣盎然的一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儿时的齐白石常在星斗塘内玩耍,池水中的众多鱼虾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记忆,他五岁左右在塘边玩耍,见大虾不可得,就用麻线拴坨棉花去钓,居然将虾钓了起来,使人感到其趣无比,有天傍晚他在塘边洗脚,脚还被虾钳破出了血,这些事都成了他老年生活甜蜜的回忆,齐白石的虾,虽寥寥数笔,却生动传神,跃然纸上,令观者叫绝。齐石白自己也骄傲的.说:“余之画虾已经数变,初只略似,一变逼真,再变色分深浅,几十年方得其神。”

  他画虾最初是学的朱雪个、李复堂、郑板桥等人,六十岁前主要摹古,多是单只,形象动态单一,画得并不成熟,这是第一阶段——略似。

  从六十二岁开始,他在案头水盂里蓄养长臂青虾,每日数次进行细心观察或写生作画,对虾的结构和各种动态进行认真研究。以写实为主,外形很像,但精神不足,头胸部没有变化,眼睛为小黑点,腹部五节,小腿十条,触须六条呈放呈放射状无变化,仅注意到外形上的逼真,看不出虾的动感和半透明的质感。这是第二阶段——逼真。

  到六十六岁,他对虾的动势和神态作了进一步细致的观察,熟悉了虾前进后退、急游缓游、斗殴跳跃等多种情态,利用生宣纸的特性,在表现技法上作了更深一层的研究。用笔用墨变化增多,虾体开始出现透明质感,头胸前端有了坚硬感,腹部第三节拱起以强调“虾公背”,长臂钳分出三节,最前端一节较粗,前腿已伸直,后腿由十只减至八只,虾须稍具开合变化,虾体间也出现了浓淡变化。到六十八岁时,他成功的运用“破墨法”在墨色未干之际加了一笔浓墨在头胸部的淡墨上,不但加重了虾的分量,也表现出了虾体躯干的透明。同时改进了虾的眼睛画法,两黑点改向外横。这就是他说的第三变——色分深澹。

  到七十岁后他画的虾才基本定型,但仍在用笔用墨和突出虾的特征上下功夫。增加了重要特征的短须,减少了次要部位的虾腿,经过了无数次的反复改进,使虾的形象日臻完美,到八十岁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

  《虾》为白石先生晚年精品,画面中六只长臂青虾分出了浓淡虚实、疏密层次、参差聚散,因而错落有致。大群中有小群,既有整个群体的动势,又有各自体态的区别,注意了虾体部的关连与虾钳、虾须的疏密组合布局,做到了雅淡清新、生动可人,在齐白石笔下,“虾”这个极平凡的小动物就变成了极不平凡的珍贵艺术品了。

  有时间读一读《中国美术家的故事》,你会获得很多的启示及丰厚的美术文化底蕴。

家的读后感5

  今天写读后感,(被逼的),忽然想起许久以前的《槭树下的家》。

  那是席慕容的一本散文,我很喜欢那种淡淡的感觉,有人说,这种感觉就像憨憨地睡在故乡的小床,淡淡的,幸福的味道。

  记得高中那时,坐在我后面的璐迪也喜欢树,一起去校园的那方小小的果园看书,看花,你告诉我,你想拥有一个果园。

  那时候,就约定以后去你的果园吃水果,你说过,会好好招待我的。你懂得,我喜吃水果,其实,喜欢吃的不只有水果,反正,我们这一群人,爱吃就对了。

  坐在我右边的迪常常会买很多很多诱人的小零食,那些来一份,那些华味亨,你们还记得吗?

  迪常常在吃撑的时候向我求助,一看她眼神,就知道这孩子准是又撑到不行。

  番薯片是啦啦的最爱吧,喜欢吃迪的紫薯卷,还带有长鼻王的味道。

  说起长鼻王,想起了金威,前几天这儿的朋友还从贵州带给我们喝过。

  我呢,喜欢买一些山楂,譬如山楂糕,山楂糖,经过大家讨论一致决定,还是来一份的山楂糖最好吃了,嘻嘻。顺便在迪吃撑的时候,变出一些来。

  记得寿司三人组吗?下次回家的'时候,一起哦。尽管那时候,忙着考试,去了第一次的我们还是忍不住去了第二第三次。花花上次的生日还是在那儿一起过的。还有迪在奶奶家过的生日,菜真的好吃,哈哈,有活力的奶奶,那个英语单词怎么说来着,梦露又给忘记了。听你说过,ktv是阿姨订的,超豪华的,只可惜梦露给妹妹买小书包去了。

  啦啦总是在认真地学习,我们吃东西的时候,我们聊天的时候。

  每次考试结束,都会去啦啦的小寝室玩玩,阿姨还给我们做了好吃的,还记得桂花年糕,炒面条也很好吃哦。

  貌似我离开家乡好远好远,起初啦啦是一直持反对意见的,现在,我想告诉你们,我在这儿很开心。上次还去了幼儿园参观小天使们都好可爱啊。

  8号就能回家啦,想吃螃蟹,想吃鱼,想吃基围虾,想吃妈妈做的饭饭,味道好极了。

  或许我像一片落叶一样,离家很久了吧,但我依旧想成为一棵树,对根有着深深地情意。

  或许,有很多朋友很久都没联系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了自己新的朋友圈,但我知道,那些人那些事,我们从未忘记,所以也不需要被想起。

  会在即将到来的这一个盛大的春节相遇,然后一起欢声笑语。要记得那些约定。

  还有楚的巧手,糖真的好吃,当然啦,包装更好看喏,那张你亲手做的书签,我一直向朋友炫耀来着,嘻嘻。还有预定的纽扣,你做好了吗?

  那时,跟欢欢没有再一起吃饭,一起游戏,夹在迪和楚之间,或许有种小小的感伤,但每一天的日子,还是那么地快乐,始终微笑着。

  和凶之间的友谊,最奇怪了,一开始就是通过小纸条交流的,后来一直没有改变这样和你沟通的习惯,你知道吗,你写给我的同学录,我连看了3遍,真的,很感动。

  想起小纸条,我都一直留着,和拉拉的小秘密。和迪的温暖的小瞬间。迪,喜欢你带给我的那些小小的感动。记得第一次送你礼物是一个圣诞

  节吧,那双小袜子,还有我相信能暖到你心里的话语,现在还是一样,虽然梦露没在你身边,但我依旧希望我的那些有意或无意的小关怀……未完待续

家的读后感6

  本课在学习目标确定上明确到位,只是在学习过程中,了解人物特点与性格花费时间过多,而缺乏方法的细致指导,实践练习有些盲目不够明确。

  每一个课堂环节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它的目标,所有的预设是否都能确保实现学习目标。比如本课中的导入,是一个哑剧表演,由学生表演,学生猜内容,教师引出动作表情,对表达人物内心活动的作用导入课题。如果目标是为了让学生了解表情动作对表情达意的作用,也可设计一个活动,成语猜谜游戏:一个学生表演,一个学生猜成语。背对黑板的学生表演。比如成语:抓耳挠腮,手舞足蹈,等。

  速读课文,对照课本插图将人物对号入座。这个环节目标明确,目的就是让学生快速阅读文本,然后通过人物的肖像,动作等的描绘,找到图中本人。了解人物的同时,让学生找证据,同时了解运用的描写方法。第二个环节,小组选择一个人物,探究人物的性格及其运用的描写方法。这个环节设计较好,但是在成果交流的过程中,没有把性格突出出来,也没有把性格的`表现与运用的方法很好的结合。所以学生只是停留在表面的认知上。若能在进一步,让学生深刻体会是如何抓特征,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的会更好。这样学生对文中的人物认识,就比较深刻,比较生活鲜活。

  每一个活动的组织,都要充分考虑他探究合作的价值所在,不高花架子,不高形同虚设的东西。确保雪深的活动是有意义的。第三个环节,小组思维碰撞,交流学习成果。一个学生汇报描写的内容,提问其他学生辨识描绘的人物,再提问其他学生说出运用的手法。这个活动表面看来轰轰烈烈,实际学生还只是停留在上个环节的人物辨识中,且对文本内容不够熟悉,所以辨识起来,还是需要在文中仔细去找,花费时间很多,且活动也没有很好的开展。建议此环节删掉。

  学生质疑,学生释疑,看起来活动不错,训练学生的思维。但因为范围太大,教师没做质疑的引导,所以学生只在人物性格的问题上质疑,其实教师的意图是,想让学生在描写方法上质疑。所以每一个活动中,教师也要扮演好自己的引导角色,恰到好处的引导学生,让学生学的有根有据。

  教师可以选取一个最具描写特征的人物为例,组织学生学习。教师可以选作批注,学生学做分析。这样比较有针对性,而且学生易于掌握。这样就以典型例子,赏析透彻,其他就可以简略。

  写作实践,是布置学生选取班内同学做模特,进行描写,抓住特征。然后其他同学猜测写的是谁。我感觉这个环节还可以进一步改进,着重训练学生所学习的描写方法。

  另外课堂上教师的声情并茂,有感情的投入,声调的抑扬顿挫,可以充分调动学生情感的投入,极大改善课堂沉闷气氛,让学生也积极饱满的感情参与课堂。

  可以添加写作指导一环节。由人物分析,过度到写作指导。重点由学生分析,教师总结归纳并板书,如何进行人物描写。包括如何抓人物特征,如何由表情写到内心,如何做到声情并茂,融入自己的情感,如何润色语言,包括使用修辞格,在描写中插入抒情议论等。

  实践写作,可以设计作文病例。提供学生一个写作片段,让学生先讨论病因,然后进行修改。运用上所学的描写手段,将片段改写好。这样在肖像、语言、动作、心理等的运用上,学生改写起来,非常有针对性,且实效性较好。而语言的润色修改,更是除掉了一味搞笑取闹的写自己同学的弊端,使这个片段的修改,在学生语言运用上上升了一个层次。

  总之,课堂的实效性是最主要的,让学生有成功感,在听写读说上,有切实的提高。

家的读后感7

  孙老师的小说耐读。耐得住咀而嚼之,感而叹之,再而三之。

  越来越老到的原汁原味的土腥气,越来越凝练的孙方之式思想体系,越来越辣的孙方之式语言。读过孙老师所有的著作,或纵横开阖,或细致入微,或嬉笑怒骂,亦庄仪谐,酣畅淋漓。很多人说孙老师是一个编故事的高手,像《牛黄》、《梦奸》等等,可是读过这篇新作《朱八家的鸡或陈四家的羊》,忽然对孙老师的“故事”有了新的理解。所谓故事,有很多种解释,指旧事、旧业、花样等等,还指叙事性文学中一系列为表现人物性格,和为主题服务的有因果联系的生活事件,又称为故事情节,再一个就是指文学题材的一种。忽然觉得,孙老师他不是在编故事,他是在记事,用他独特的语言和思维方式,整理旧事,又写成故事,那些他自己经历过,听过,看过、深思过的旧事。

  眼前的这个《朱八家的鸡或陈四家的羊》,是一些不太旧的事,因为这种事曾经发生也肯定会一直继续发生着,我们肯定听到过,甚至唏嘘过,然后不了了之。你看,朱八家的鸡或陈四家的羊,一个不是题目的题目,分明就是村旮旯饭桌上炕头上的家长里短,半夜里扔过墙头的鸡,河滩上一溜排开的被闹杀的羊煮的羊肉汤;送花生油的,直接送钱买选票的,甚至买黑打仗的,东郭西庄南村北店,都理所当然地在孙老师的笔下沸沸扬扬又有条不紊地粉墨登场。然而,就是这些貌似八卦的家长里短和荒唐的闹剧,恰恰赤裸裸地再现出了当今农村改革的一个严肃的时代问题。所以,这已不仅仅是一个六十只羊pk六万只鸡的幽默和闹剧,更不仅仅是一个故事了。

  孙老师是爱憎分明的,而且大有愈来弥甚之势。反映在他的文字的每一个角色,都体现着鲜明的个性与共性的绝对统一。朱元璋可以是张元璋李元璋,陈友谅可以是孙友谅王友谅,以及围绕在他俩周围的群体,蹭吃蹭喝的“五个一”吴世飞,九门提督张公公,大模大样道貌岸然的张书记。孙老师当过官,官不大,看得多就罢了,但他看得透。他一定看到听到过许多诸如此类的嘴脸,很荣幸,他们成了这篇小说的原型。当然,孙老师更见到了许多个孙志国,百事忙,任劳任怨,甘心做拉磨的驴。但却有一点,容不下眼里有半粒沙子,着急了依然会跳脚骂娘,在用心叵测面前,楞是拿出了一张血烙的手印。我想孙老师在写这一段的时候一定热血沸腾,一定想到了党性,一定爱啥了着急了也会二杆子的'孙志国们。

  公道的是人心,不改的是规律,今天的羊倌陈友谅终于战胜了土皇帝朱元璋,这是公道,然而唤起这个公道未必就轻而易举。不合理的规律也终要被打破,貌似气势汹汹的庞然大物,却是抵不住一根麦芒的攻击的气球,并且,有多少这样的庞然大物依然在气势汹汹着。这已不是作者的幽默,而是作者心中最深切的痛了。

  孙老师曾说过一句话,他说:“如果说以前我是在为我自己而写,那么我的现在和以后,将努力为我的家乡为我的父老乡亲而写作,为整个农民兄弟们去写作”。农民的问题,自古以来都是一个沉重的问题,这篇小说,孙老师以他贯有的幽默文笔,一改往日半荒诞半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纯粹以现实主义的白描切入主题,直面社会。这是一篇充满讽喻小说,但却更像一篇犀利的报告文学,作者像一个浑身蓄满了力量的农民,扛着鏳明瓦亮的锄头,展望在希望的田野,然后狠狠地往手心里啐了两口唾沫,高举起锄头,毅然地掘入了正在侵蚀着这片黑土地的罪恶的肿瘤。

家的读后感8

  重新拾起巴金的《家》,翻开重温,一个个人物的形象重回了我的脑海中。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一开始的繁华直至最后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过于这部作品的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一帮跟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鸣凤的死没有让觉慧从此堕落,相反的,让他更加痛恨这个封建的社会。他羡慕自己二哥觉民与琴表姐的爱情。而当得知觉民被高老太爷要求娶冯乐山的外甥女时,他亦帮助觉民离家出走来反对这个拆散觉民和琴的决定。最终也终于在觉慧的帮助下,觉民和琴的爱情得以延续。而此时看到这里,作为旁观者的'我却又无比的心疼觉慧,当自己的哥哥与所爱之人得意相守,自己却已与爱人天各一方,此时的觉慧心中是否如同被蚂蚁啃食,心疼无比呢?答案显而易见。

  觉民是个温和谦逊的人,若是没有觉慧的鼓动和帮助,他或许也会顺从高老太爷的意思娶了别人,那么他和琴可能也无法再延续他们的爱情。觉慧鼓动了自己的二哥,救了自己的二哥,却没办法说服自己一昧顺从的大哥保住自己所爱之人和所娶之人。

  在经历了自己所爱之人离自己而去的遭遇之后,当看到觉新的青梅竹马钱梅芬知道自己的爱情破灭之后郁郁而终,他开始劝说自己的大哥起来反抗,可是觉新依旧是那个懦弱的觉新。

  高老太爷死后,以陈姨太为首的封建长辈借口在家生孩子有“血光之灾”,会冲犯高老太爷的亡灵,强迫觉新的妻子瑞珏到城外去分娩。觉新明知是鬼话,却不敢保护妻子,觉慧亦痛骂了觉新,劝阻大哥将自己的妻子送出城外,可是觉新依旧没有任何表示,无奈瑞钰搬到城外一个阴暗潮湿的院子待产。最终瑞珏难产,嘴里叫着“明轩……救我……”悲惨地死去。相信这时的觉慧也同现在的我一般,痛惜——痛恨着觉新的不争,怜惜着瑞钰的生命。对于觉新,我也只能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家的读后感9

  长篇小说《家》以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作品在揭露这个封建家庭罪恶的同时,还侧重表现了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对青年一代的摧残和迫害。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家》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 高老太爷是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代表。作为这个封建大家庭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作品突出表现了他专横、冷酷的性格特征。在高家,他的话就是法律,谁也不能反对。作品通过塑造高老太爷这样一位腐朽反动的人物,表现出了封建制度以及旧礼教、旧思想、旧道德必然

  灭亡的趋势。

  觉新是作品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也是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他性格上充满了矛盾,是个“有两重人格的人”。觉新善良,待人诚恳,原是旧制度培养出来的、有较强传统观念、且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他性格中的这种矛盾性,真实地反映出了当时某些时代特征。作者通过塑造这一典型人物,批评了“不抵抗主义”,指明对于封建旧制度、旧观念,反抗才是避免悲剧的惟一出路。

  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叛逆者的形象。他有正义感,同情下层人物,勇于反对封建束缚。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作者对觉慧的塑造完全是忠实于生活的。尽管觉慧身上有着明显的幼稚,但他却真实地反映出了“五四”时期我国觉醒了的一代青年人的某些精神面貌。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下面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

家的读后感10

  书的装帧很好,乍一看很难想象是译林出版社的,好厚的一大本,配合着封面,确实有一种厚重的感觉。书是向同事借的,看完也跨度了一个月的时间。

  读第一部,完全就是红楼梦的翻版嘛,就只是一顿饭而已。当然整本书和红楼梦还真是有很多可以比较的。越往后读,进度越慢,一是与读书的环境有关,更多的还是后半部分开始拖拉起来,也更多的往哲学方面靠拢,大段的心理论述读起来真的比较吃力。

  在书的封面上,大标题下面,“一部家族衰亡史 德国市民阶级的心灵史”应该是本书最好的推介,也正应为这句话,在书的一开头,尽管呈现的是一幅繁荣兴盛的景象,但结局已定,一切的过程似乎就没有那么重要了,而所有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繁荣的表象只不过是衰亡的征兆罢了。这对于阅读体验来说无疑是大打折扣的。一翻开书,所能想象的就是这一望族将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衰败没落。

  尽管知道未来将会向何方发展,但结局却迟迟不肯到来,甚至在中间还呈现出了反方向的趋势。由此书本就越来越厚了,年代也就长了,富贵还是要过几代的,建立起来的基础没那么容易垮掉,因为人还在。

  书中对时代背景的描述是比较少的,仅仅是日常生活。所以衰败最终还是要体现在人的身上,人丁兴旺则家族兴旺。托马斯少年有成,尽管有一个无所事事的弟弟,家族企业最初仍然可以生气勃勃。就是最后在激励竞争而处于下风的局面下,仍然是可以勉强支持的。但是商业需要的是进取心,企业家的进取心。时代在发展,固守地遵循旧的商业模式只能是在竞争中逐渐被淘汰。托马斯已经面临着这一局面,但是他已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了,他已经耗尽了精力,最初掌管企业时的那种雷厉风行,那种锐意进取已消磨殆尽了,未老身已衰,未老心已竭。第二代布登勃洛克是幸运的,他在商业上停滞不前的时候,后面站着一个可以依靠的儿子,而到了第三代的托马斯,汉诺却没有带给他父亲以希望,或许曾经有过,但终究是靠不住的。

  虽然没有明显的去写阶级,但阶级地位作为一种社会常态去无处不在。女仆永格曼,三小姐安冬妮表现的最为淋漓尽致。安东妮最为书中第一主角(托马斯应该只能排到第二),无论是对贵族的歆羡、对自家荣誉的维护,种种的虚荣,将一个上层家族的骄傲、精神状态表现的活临活现,每一个阶层有每一个阶层的规则。

  人物的命运都是很悲惨的,除了盖尔达,自始至终,不管是出阁之前,还是嫁为人妇,还是丧夫丧子,都活在自己的爱好里,活在音乐的世界里。但一个暗藏的前提是,她是一个上层家族的女儿,是一个可以出三十万马克嫁妆富家小姐。

  因为家族的荣誉,婚姻也应该要做到有利可图,托马斯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卖花女孩,冬妮毅然放弃未来的青年医生。人都是活得这样不快乐,但祖上的传统终归是要遵守的,自由选择的基础就是以家族荣誉为重。

  托马斯因为牙医的误诊而死,这真是个很好的死法。如果故事不是这样发展,那么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我甚至觉得这其实是托马斯有意设计好的,也仅仅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寻求解脱才不至于有损于家族的荣誉。

家的读后感11

  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一股激流仍在心中涌动……

  提起笔,想用这留下那些从心灵掠过的丝丝感触,却又不知从何下手,或许是太深刻了吧。

  《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它折射出当时旧社会旧体制的罪恶,人与人交往间的黑暗、虚伪,通过三兄弟不同的性格和看法将这些一一呈现出来。

  说到这,我们就来谈谈那三兄弟吧。

  觉新,一个悲剧人物。我对他的感觉是很矛盾的,我有时同情他,有时又为他懦弱而感到悲愤。他是封建制度的继承者,同时也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双方父母的小小意见,毁灭了他和梅的婚姻,愚昧的封建迷信,又夺去了他爱妻的生命。他是一个新旧参半的人,在旧家庭中是个暮气沉沉的大少爷;在与觉慧、觉民等年轻人在一起时,又是一个渴望新生活的青年。这样的无奈,应该是源于他那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尤使他的人生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使他被称为“作揖主义”,他为此忍受了但又失去了。但后来,他似乎想通了。“我们这个家需要叛徒,我一定要帮三弟成功。你们看着罢。家里头并不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他忽然自语。

  后来,在附录里看到了巴金在十版代序中的一段话:“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我想,这大概就是觉慧的诞生吧。而觉慧,也的确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是高家大宅里的一颗不一样的种子,他代表着新思想的萌发。在种种旧体制的压制下,他没有因此而退缩、凋谢,反而勇敢的茁壮成长起来。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却又训斥自己是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那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还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喝斥家人。他积极参加“五四”反帝反封建的爱国学生运动;他反对封建家长压制青年,主张年轻人应该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同情下层人,从来不肯坐轿子。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但他敢于书写“反抗”二字,他敢于用行动去反抗,去争夺自己的幸福,而后他终于挣脱了,于是乘着那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远了。他代表着那新生的力量冲出了旧思想的重重包围!

  而觉民,在那个大家庭中,他是站在觉慧这边的,也只有他。但他不像觉慧那样冲动,他有着沉稳的个性,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的去争取幸福。也是因为这,他才能和琴走到一起,没让琴成为第二个梅。从这点来说,我还是挺欣赏他的。

  而在这个小说里,也还有好几个人物让我喜欢。有敢于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有温顺驯良的梅芬,有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珏,还有像觉慧他们一样向往自由平等的新女性——琴。

  在这个《家》中似乎有层层叠叠的矛盾被编织成一张复杂的网,使我们困惑。但在矛盾中,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值得感动的东西好似一股股暖流潜行于此,并因矛盾而真实、因矛盾而珍贵、因矛盾而深沉。

  希望这股激流能在更多人的心中永不停息!

家的读后感12

  经典著作中蕴藏着文明的精髓,传统的启蒙读物流淌着智慧的血液。从古代走来在现代重新绽放光彩。

  先来讲讲我当初是如何选择这本书的。考入艺术院校的我们,虽然都聪明,机灵,但我想应该没有几个是对书本,古文化,传统的思想教育感兴趣,也是我们缺少了一种古人的唯美,但我们身边又不乏有同学,朋友,亲人能将这些倒背如流。我的姨妈即从事的幼教事业,20xx年创办了一所如今知名晋南大地的幼儿园,她对孩子们的教育便是古今结合,从古阅今,除唐诗之外也经常从一些古文中提取育人的词句,告诉他们做人的道理,用形象的动画,动听的故事,给孩子们带来了很多中国古文化的美好印象,《弟子规》《三字经》《百家姓》小朋友们不仅明白其中的道理,背诵起来更是令人惊叹,当听到他们骄傲的背诵时,自己便在心里羡慕,后悔,后悔年幼时的自己没有多学多得。如今选择这本书不仅是想要补回当初自己所不知不记的中国文化,也是对自己祖国古今的向往,熟知那些历经千百年风霜雨雪流传至今的中国经典。想必对自己的.成长以及专业学习的进步有很大帮助。

  经过这些天的阅读,现在就让我来讲述一些自己从中得到的启示。《三字经》囊括了中华五千年文明发展,朝代更迭,人际交往,史地天文,伦理道德,理想信仰等,相信很多同学同我一样,最关心的便是人际交往,感触最多的便是追寻理想途中的坎坷。书中说朋友相处应该相互讲信用。父子间要注重相互的恩情,如果曾经的我一切顺其自然,那么现在的我学会了以诚相待以及把握机会,进步是相互的,我愿意完善自我,建立大家的信任。《百家姓》不用说,四言韵文,便于诵读,雅俗共赏,其中的形式来历,宗祖溯源,体现着中国人对宗脉及血缘的强烈认同感。其他的不多说,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书中对我的本姓“张”氏的讲解——张姓出自黄帝,相传是皇帝的第五子挥的后代。挥发明了弓箭,因此被皇帝任命为弓正(官名),弓正同时也叫弓长,两个字和在一起,就是“张”字。这就是张姓的最早由来。春秋时期,又有一个晋国贵族,名叫解张。他的后代,用他的名作姓,从此也姓张。汉代道教盛行,道教自称源于黄帝而流行“皇帝赐姓张氏”的说法,于是张姓的人数逐渐增多。曾经只知道我们张家是大姓,不管到哪都有本家的兄弟姐妹,现在了解其由来,也真令人惊奇。中国文化确实精彩,单从《百家姓》也让我长进不少。《千字文》对于它我便不是非常了解了,本书的前言部分对它是这样概括的——其短句奇文,构思巧妙,寓意于理;天文,地理,农业,气象,矿产,历史,修养内容均涉在内,其优美的文笔,华丽的辞藻,获得了流传千古的称赞。由于假期活动多,我对此文也并没有多做阅读,大致过眼后,我觉得此文更像是中国古文的“十万个为什么?”对天文,地理的解读也是如此的精准,有时间,我也一定继续阅读。

  读完如此经典的著作,我已不知道该如何作评价,我的语言已经不敢在这些中国古代蒙学著作的代表上随意感慨了,我将引用本书前言部分对它的定位,再次带领大家品读此书——当起点被定在另一个高度,阅读被赋予另一种乐趣时,视界自然延展为世界。或启蒙养正或教习礼仪,或启迪智慧或诠释哲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人处世之道,通过一个个富涵哲理的小故事娓娓道来,轻松收获。翻阅本书,即可登临新的高度,接受文学知识的培养和熏陶,也可以品味新的乐趣,感受来自心灵世界的启迪和震撼。

家的读后感13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家的读后感14

  刚拿到《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翻了翻序言,说自己会被这本书气死。孩孩爸说那就别看了。可是就因为这个序言,我决定把书看完,真正了解一下苔丝。

  毫无疑问,苔丝是个好姑娘,聪明,善良,勤劳,坚韧。可就是因为这些美好和她不应该受到的待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我读完气不打一处来。

  苔丝的爸爸妈妈怎么会如此愚昧!家族早已没落,他俩却被没有多大意义的血统冲昏了头脑,总想着联宗认亲,让苔丝嫁个阔人,从此改变全家的生活。这俩人醉生梦死,毫无责任感,一个女孩子家毫无社会经验,在还不知道人性的险恶时他们就把苔丝逼着送进假冒的德伯家族,送进了狼窝,是他们亲手造成了苔丝的悲惨遭遇。

  《德伯家的苔丝》所处的时代视贞操为女人纯洁与否的标志,这对苔丝极不公平,事情发生的时候她几乎还是一个孩子,如何能够抵抗一个成年男子的侵害?

  一般的姑娘都会忍着痛苦想办法嫁给伤害自己的男人,要不,根据教义,这样“不纯洁”的女人是不能出嫁的。可是苔丝,她勇敢地离开了亚雷德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这一点连亚雷德伯最后都真正是对她尊敬了起来。

  苔丝安安静静地挤牛奶,只想躲起来,到一个没有人知道她身世的地方赚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然而,好姑娘,君子好逑,好小伙安玑克莱爱上了她。苔丝一直压抑自己的情感,发誓独自一生,可是安玑克莱热烈的追求终于让她打开了爱的闸门。她在道德的约束下,一而再地想要说清楚自己的过去,热恋中的安玑克莱却屡屡阻止,这一段让我读着尤其揪心,在我看来,两人真心相爱,真的需要把过去坦白,之后两人才能毫无罅隙地过下去。然而,作者偏偏不那么安排,苔丝当面无论如何不能直接开口说给他听,好不容易下决心写的信,竟然被门挤压到毯子下面,错过了最佳坦白时间。诚实、善良的苔丝在结婚当晚,鼓足最大的勇气说出了所有的事实。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安玑克莱沉默了,他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在他眼里,自己爱上的苔丝不再是眼前这个姑娘,哈,这一段又把我气得不轻,苔丝再早一点勇敢地让他知道就好了,省得结婚又受冷遇,受到二次伤害!

  当安玑克莱远走非洲,苔丝始终没有向克莱家提出过任何救助的请求,她像个男人一样干着体力活,累到快要趴下都没有再次依附又一次对她动了心思的亚雷德伯,明明可以和亚雷德伯结婚,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可她心里只有安玑克莱,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忠贞。

  一年来从没有收到过安玑克莱只言片语,听到的'却是他曾经想要带依茨秀特而不是她一同前往非洲的传闻,还有亚雷德伯总是嚷嚷克莱不会回来了,不会再要她了,苔丝在劳累和内心无望的状况下几乎崩溃。压倒苔丝心理支柱的最后一根稻草是父亲的离世,妈妈和弟弟妹妹们突然变得无家可归,家里的老大必须撑起整个家庭,亚雷德伯不失时机地出现在苔丝和爱慕虚荣的苔丝妈妈面前,望着一群没有吃喝,没有家的亲人,再想想杳无音信的安玑克莱,苔丝终于妥协。看到这里,我失望并痛恨,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候是如此阴差阳错。因为,克莱经过一年来的思考,终于明白一切不是苔丝的过错,他要回来,和她重修旧好。然而,一切已晚。

  苔丝亲手杀了害她的亚雷德伯,可这也彻底害了她自己,年纪轻轻的苔丝不得不走上刑场。

  好在,逃亡过程中有亲爱的安玑克莱陪伴,他俩终于过了几天没有隔阂,幸福真实的爱情生活。

  苔丝死了,那么好的一个姑娘,真可惜。

家的读后感15

  周末读完了日本作家樱庭一树的《赤朽叶家的传说》。

  自从开始生涯学习后,小说类的题材看得比较少了,但是故事性尤其是有趣的故事性小说一旦拿起来,还是会一口气读完。而这本书正好是周末闲看时获得惊喜阅读体验的一本书。

  《赤朽叶家的传说》被评价为类似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故事以赤朽叶家第三代继承人赤叶瞳子的视角,用带点魔幻现实主义的方式,讲述了日本制铁商赤朽叶家族的三代变迁,尤其是三代女性的成长。从二战后日本经济复苏、经历工业化到现代化,大历史背景下家族和个人的兴衰起伏都在其中。

  故事背后的历史

  这本书吸引人的部分一方面在于家族故事的背景下,可以直观的了解到现代日本的大致发展,尤其是大历史背景对年轻一代的影响。

  从50年代战后走出战争阴影,经济复苏工业化脚步加快,传统的手工制铁被拔地而起的高炉和工厂替代,社会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尤其是年轻一代欣欣向荣。到七八十年代泡沫时代,神话的终结,理想的崩溃,世界并未像想象中那样美好,工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也集中爆发,信仰的缺失让年轻一代更加叛逆。到二十一世纪初,精神生活极大丰富,年轻一代对未来没有过高的期待但对现实也没有额外的失落,整个社会在经历了叛逆年代之后,开始回归理性。

  这些巨大的历史变迁背后也分别对应了赤朽叶家祖母万叶、母亲毛球和女儿瞳子,从传统女性到叛逆漫画家到待业女青年,从每一个具象的生命故事中可以直观地感受到时代对于身处其中的家族和个人的影响。

  丰富的写作层次

  另一个吸引人的部分,是写作方式的引人入胜。三个阶段分别是奇幻传说、叛逆青年以及侦探探索的方式,保持了整本小说不限于一成不变的故事纪实,奇幻的部分过多容易让人不真实,叛逆情节过多虽然刺激但会力度单薄,侦探部分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了理性探索,引人入胜。

  祖母万叶除了被赋予了“千里眼”的神奇能力外,也是非常循规蹈矩、对家族负责的传统日本女性母亲。

  毛球美丽而叛逆,整个青春期都在飚摩托车、抢占地盘打群架中度过,并以自己的人生故事为脚本成为了传奇漫画家,在透支完自己的青春故事后也应时暴毙。毛球虽然看似一生从未长大,从未走出过青春期尤其是挚友蝶子对自己的影响,但是不可否认对家族的责任也从来没有懈怠过,兄长去世后,自己作为长女继承人,无条件接受了家族的招赘。某种程度,还是非常惊讶于日本大家族继承人的这种责任精神。

  新一代的瞳子,虽然早早觉得人生无趣,待业在家,但是对于家族故事的.追溯并从中找到全篇所谓“诡计”的答案。在找寻答案的过程中,也逐步探索到对家族对自我的追问。

  每个配角都生动

  最后,除了三个主要的女主人公外,故事中还有很多看似配角,但在整体故事线中承担着重要作用的角色,就不一一枚举。故事的最后,毫无关系的一群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曾经去东京淘金的包最后回到红绿村嫁人生子,曾经年轻时霸凌祖母万叶的阿绿也在人生后半程选择到挚友家生活,曾经人生巅峰发掘天才漫画家的苏峰有最后寄居在赤朽叶家。这个时代和以往任何时代都不同:既不像传统时代的循规蹈矩,也不像工业时代的轰轰烈烈,当然也不像迷茫时代的离经叛道,而是默默地在发生变化。当瞳子明白自己的责任,了解家族的历史,最后也希冀于未来:“我衷心地期望,希望我们国家的未来,也能像这个充满了谜团而又有趣的美丽世界一样,那么地吸引人。”

  而这一切在当下的中国,似乎都能找到类似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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