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初中作文合集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中作文 篇1
“种下你良好的行动,你就得收获良好习惯;种下你的良好习惯,你就得收获良好性格;播下良好性格,你就能拥有良好的命运。”
习惯,就是对一个人性格品质得一个小测试。每天的一举一动,时间久了,良好习惯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寓意着实深远!
如果能赢得习惯的青睐,将会照亮人生的路途,想养成好习惯,就得针对平常生活周围的习性开始做。就像是平常你会明天看一本书吗?写完功课是否抽出时间复习了?有一句话说“随手做,日日做。勉强成习惯,习惯成自然。”只要肯做,我相信不好的习惯一定可以根除,因为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习惯,使我们生活周围中的一些小习性,动作。我坚持一种观念:“待人要诚心,做事要细心,胜负平常心”。
我还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印度的驯象人,在大象还是小象的时候,就用一条铁链将它拴在水泥柱或是钢柱上,无论小象怎样挣扎都无法挣脱。小象渐渐地习惯了不挣扎,直到长成了大象,可以轻易地挣脱链子时,也不会去挣扎了。
所以,我认为:不好的习惯是致命的,是恐怖的;反之,良好的习惯则是健康的,是有益的。这就是习惯的力量:当你养成了一个坏习惯时,想改掉那是十分困难的事,而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将会让你受益终生!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运用习惯的`力量,由自己来支配习惯!
人应该支配习惯,而不是被习惯支配。”所以一旦坏习惯生了根,人性的纯朴也就消失了。”习惯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因为习惯总是趁人不备,向我们袭来!即使是一个高尚的人,也可能因习惯变得愚昧无知;粗野到惨无人道。由此可知,恶德始于习惯开始之时。“习惯是铁锈,它足以使我们的灵魂钢铁锈蚀殆尽。”总而言之,任何细节都要把它做好,不要忽视它可能带来的影响。
初中作文 篇2
在学习中,有许许多多懒惰的同学,当然也有想到勤劳的东西。而每个人的学习方法都不一样,有的人习惯于直接背书记忆,有的人习惯当天记住,下次便不记了,还有点人喜欢多做笔记。而我觉得,多记笔记会比只靠脑去记要好得多。以前我也是只靠一次性记忆去记知识的,但是后来我发现,当靠这种技巧是不够的,要勤动笔头写笔记才是最实在的。
记得那个时候,我还是三年级,那个时候,我特别不喜欢动笔抄笔记,每次我只管把老师所说的重点全给记在脑子里。只要把那些重点知识给记熟了,我便不会再一次记忆。那个时候,老师上课,其他的同学都在勤奋地抄笔记,然而就只有我一个人在用脑去记。别人都说我太懒了,连记笔记都不愿做。我想,我把那些知识记在脑海里就不会忘记了,干嘛还要多此一举去抄笔记呢?
于是,我常常用这个方法去学习。有一次考试,其他的同学都拿出自己每次上课做得笔记来看,各个都在复习以前的知识。而我,就只坐在座位上,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我没有做笔记,所以那些知识只在我的'脑海中,可是,这个学期学得知识实在是太多了,我使劲让自己回想以前学过的知识,但总是想不起来了。我想,难道是因为知识太多了,我又没有做笔记,没有复习,那些知识我可能早就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我到底该怎么办?很快就要考试了!
我看着其他同学不停地翻阅着笔记本,我顿时后悔了,我想我当时为什么就不去做笔记呢?偏偏要那么懒惰?那一次,我考试考出来的分数特别低,我后悔也不能挽回了。我的同学告诉我,说记笔记虽然是非常死板的,但是在关键时候,这种方法反而是最靠谱的。勤动笔头好处多啊!是啊,多动手做笔记,会比一次性记忆记得更久,更靠谱。
同时,当我们忘记以前的知识的时候,还可以去翻翻笔记本,把自己忘掉的那些知识再反反复复得去记忆。而上课温习时,也可以看看先前学的课文的知识。这些做笔记的好习惯,会比直接记忆好很多。有些时候,我们就算把一个知识记得很熟,但是知识越来越多,越久不重新复习,我们以前学过的那些只是就很可能会被我们遗忘了!就这样,我做到了很多知识,也慢慢养成了记笔记的好习惯。虽然记笔记确实很麻烦,但是最靠谱了,我们不应该因为觉得太累太懒才不去做笔记,这样是不对的!
初中作文 篇3
前天是我18岁生日。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过18岁生日都会情绪低落,反正我是这样的。我不知道我该说我又长大一岁了还是我又老了一岁或者说我父母老了一岁。
生日那天我先后给在青山的父亲和在孝感的母亲打了电话。我依旧在电话接通的时候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像以前每个想要向他们道歉的时刻一样。
置身异地的父母通过手机对我说同样的话。他们都说∶你生日了,要买点好吃的;天气刚转暖,不要忙者减衣服;平时要主意营养;我过的很好,你别操心;你呢,最近怎么样……我在另一边边不住的流泪边连连说恩,尽量放低我的抽泣声说我很好,最后还是坦白的补上一句∶就是成绩不好。然后他们都说,你努力点社,反正也就三个多月就好了。
我惊羡于他们的默契。父亲生意不好却仍在我面前强颜欢笑;母亲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还常常被胃痛折磨的死去活来,却还说自己过的很好。他们常常会如鲁迅呐喊般叮咛几句,聊以慰藉这个置身高三,坠入题海的女儿,使我不至于沉沦。
乌飞兔走,80后的领军人物们步入而立之年却纷纷沦为蚁族面临三十难立的窘境。他们对“房奴”“孩奴”的惧怕程度让我对为人父母抚养子女的艰辛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在我成人之日的今天这样的认识愈加强烈。回想我那些放荡无知的.岁月,不知给我常青的风景画过了多少裂痕。
那些暮色四合的夜晚冲他们大吼,说他们不理解我;那些日落群岚的午后一遍遍埋怨他们的絮絮叨叨;那些七月流火的日子声嘶力竭的闹着要离家出走……曾让他们怎样椎心泣血,我不知道。
我曾一直认为我与他们之间隔着无法逾越的鸿沟;无知蒙蔽了我的双眼,我看不见对面的风景;没人替我摆渡,我也触摸不到彼岸的风景。知道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一直在用关爱与包容在架一座桥梁。也竭尽所能去使一些裂痕愈合。
众人熟稔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也懂。但我还是希望努力使他们眼角眉梢的褶皱如花般绽放,成为我美好风景上灿烂的点缀。
这些年,我一路踉踉跄跄的走来终于拂去云翳看到了我不曾凋谢的风景和旅途中最温暖的景致。而那些灿烂的点缀我一直在期待。
初中作文 篇4
清朝爱国将领林则徐,在一次宴会上用嘴吹冰淇淋上冒出的“热气”,而被洋人嘲笑。他灵机一动,上了一道外表看似冰冷,而内部却是奇烫的“方块菜”,烫得洋人有口难言。这道为国人挽回面子的“冷食”,便是俗称的“拔丝地瓜”。
当然,洋人被烫除了他们自以为是而外,主要是不懂吃法。实际上,“拔丝地瓜”是一道外焦里嫩、香甜可口的风味名菜。下面,我就简单地介绍一下它的做法。
第一步是准备原料,即准备好去皮后切成块状的地瓜、花生油、砂糖、水等。
第二步是炸地瓜块。首先,往锅中注入花生油。注油前,锅必须干燥,否则,加热后会因为有水而使花生油四处飞溅。加入的花生油以能淹没地瓜块为好。待油烧至八成熟(油面油沫基本消失,且微冒油烟)时,将地瓜块倒入锅中。等地瓜块炸成金黄色时,用漏勺将地瓜块捞出。
第三步是熬糖。这一步很关键,它直接影响这道菜的口味,也影响这道菜的形象,即是否拔得出“丝”。先往锅中倒入少量花生油,等油烧到七成熟左右,加入砂糖,并不断搅拌。如因油过热而使砂糖烧燃,可加入少量水,但一定要不停地搅拌,直到成为均匀的汁状为止。
最后-步就是拼盘浇汁。将地瓜块均匀地排放在盘中,然后浇上糖汁。再准备一碗凉开水,放在旁边。这样,一道可口的.“拔丝地瓜”便做好了。顺便提醒一句,吃前可要放在凉开水中浸一下哟,不然,又该闹出“洋人被烫”的笑话了。
分析:这篇程序事理说明文写得很有特色。特色之一:作者把“拔丝地瓜”的具体做法归纳为四步程序,对于每一步程序.包括一些注意事项,作者解说得非常清楚明白,语言也相当准确,读后令人产生跃跃欲试的感觉。特色之二:开头引用的小故事生动有趣,既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又引出了说明对象--“拔丝地瓜”的具体做法。结尾看似闲笔的一句提醒,既顺便介绍了“拔丝地瓜”的吃法,又回应了开头的小故事。语言幽默风趣,给人以轻松愉快的感觉。
初中作文 篇5
三年了,我的初中生活就快结束了!三年,那时候觉得是那么地漫长啊,漫长得就像一个世纪那么长。可是真正经历了后,却又觉得三年时光像耳边掠过的那阵无声的风,难以捕捉!静静地走在校园里,风吹乱了所有的思绪,静静地感受这校园的每一花、每一草、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有过我们欢声笑语的角落。
稚嫩的季节
初一,一个稚嫩的季节,你们的脸上的笑容天真的像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朵。哦!差点忘了,我也如同这般地,因为我们一般大呀!我们兴致勃勃地交换了信息,虽然彼此并不熟悉,但感觉我们注定是要成为好朋友的一样,那种感觉不明不白,但彼此都很珍惜。初一的我们就这样渡过了,准确地说,是我只记得我们刚刚认识的那种美好的感觉……
成长的季节
初二,渐渐地我们开始变化,个子长高了,声音变厚重了,心理也渐渐成熟了。男生们那稚气未脱的脸也有了锐气,长了喉结;女生们好像有了许多的小秘密,不再和我们嘻嘻哈哈。但是,我相信这种友谊并没有变质……
毕业的季节
初三,毕业季。或许这个季节对我来说才是印象深刻吧!上学期时,大家都还在一起没心没肺地开玩笑,或是引发矛盾冲突。可到了下学期了,同学们个个比亲兄弟亲姊妹还要亲。因为大家都知道,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我想你们当然还有我,都学会了珍惜,珍惜这花样年华时青涩的友情。说它是青涩的,或许吧,也许大家也不是真的`懂友情,但这一种互相舍不得的情怀也算是一种友情吧!
我们哭过、笑过、感动过、闹过、快乐过……
轻轻的风像一只温柔手抚去我内心的忧伤,斜阳下,那棵梧桐树上还环绕着动人的旋律。离别是注定的,友情却是不会褪色的……
初中作文 篇6
是你无意间的一句话,另已被上帝放弃的我拾起了我曾经放弃了的希望。——题记
在那之前,我的人生毫无方向。我就像一只没有帆的船,随波逐流。我的时间充足,却毫无意义。我就想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游走于人生大道。
就是那一天,我在我聊之中翻阅一本书时发现了她,也是她用她的经历唤醒了我沉睡的梦:
莉丝。默里,出生于纽约平民窟,父母常年吸毒,所有的收入都换成了危害品。15岁时,莉丝陷入了人生噩梦的最深处:母亲死于艾滋病,父亲进了收容所。一夜之间她无家可归。莉丝在悲痛之间回想起母亲的口头禅“总有一天,生活会变好的。”,她猛然惊醒,决不能重蹈父母的覆辙!如果想要改变人生,就要立刻开始。要么现在,要么永远不。
莉丝开始了挽救自己的人身的行动。她不厌其烦到每一所中学提出求学申请。为了得到入学的机会,她向校方发誓成为最好的学生,每一门功课都拿到A。当校方问他为什么时。她回答道:”我要改变自己的人生。”
“我要改变自己的.人生!”这句话就像数千只蚂蚁在我的心间爬动。我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的将书合上了,却无法静止心中的波澜。我开始回忆过去,却发现它终是一条直线——我没有目标没有方向,顺着时光走了十多年。未曾挣扎,也从未反抗,从没有过梦与幻想,我就活得像个行尸。
我搜索着我的记忆。我想起了,我有梦,是一个很美很美的梦——我要改变自己的人生,让父母不再操劳。
这个很美很美的梦曾经被我遗忘。而如今,它又被我拾起。而在未来的某一天,
我会将它实现!
初中作文 篇7
微风轻轻拂过,吹乱我耳边的碎发,阳光的照耀使我的影子变得高大。这是有一头乌黑明亮的长发,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一双精致小巧的耳朵,一个并不高挑的鼻子,一张樱桃似粉红的小嘴的人。这是一个长得并不出众的女孩,可以说,是一个很平凡的女孩,站在人群中,她并不显眼,因为个子并不是很高。可是,这是一个很开朗的女孩,每天她都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每天,她希望得并不多,只期望能看到一缕缕阳光,能看到自己的好朋友快乐的脸庞,能开心地过好每一天。这也是一个很自信的女孩,每次的运动会,场上都会有她顽强拼搏的`身影,操场上,有她洒下的汗水。她坚信自己能过得更好,坚信自己能开心的过好每一天。这也是一个很阳光的女孩。她喜欢阳光,认为阳光是美丽的象征,认为阳光是五彩的,每次只要出现了阳光,她都会很开心,站在阳光下手舞足蹈,好似自己就是象征太阳的精灵。
这是一个狮子座的女孩。在美国等地,狮子座的守护神是太阳神——阿波罗。于是,她很爱太阳,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她爱阳光。每次下雨了,她都会很小孩子气的合起手掌,闭着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说:“阳光啊,你早些出来吧。”她是一个很天真的女孩,可是却把自己伪装得很强大。在男生面前,她是一个“女汉子”,表现得很暴力,并且很有女王范,可没有多少男生知道,她是个很脆弱的人,可以因为一句话就哭到天翻地覆的人。
这是一个把朋友看得很重的女孩。在她的心里,朋友很重要,所以,在生活中,朋友的一些事会跟家里的事起冲突,如果答应朋友的事做不到的话,她就会很伤心,很内疚,会惦记很久。朋友对于她来说可能是精神的支柱,在学校,与朋友接触得是最多的,每天老师的作业,家长的督促会使她喘不过气来,但是她从未放弃过,她认为,朋友们与她一直同在。在网上,不得不说,与朋友也是接触得很多的,所以她很爱交友,对自己好的人,自己在乎的人,跟自己玩得好的人,她都找个本子记录了下来,不希望自己以后把他们忘了。因为她认为,朋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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