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初中的作文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中的作文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中的作文 篇1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过得充实,多姿多彩呢?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散发清香,闪耀光辉呢?怎样才能提高生命的质量,让生命增值呢?那就是读书。
在喧嚣的都市里,人们忘记了许多生命的本能与需求。汽车代替了行走,电视代替了观察,网络代替了交流。我们不否认进步,但我们知道有些东西是永远不能替代的,如一片纯净的自然,如一本泛黄的旧书,如一首经典的老歌。即使我们穿着打扮时尚,但在内心深处,我们还依然执著于那雨夜读书的清幽。
每一个人,都会有类似的梦,在遥远的异地,一次次地起程,渴望走在不同的风景里;而现实中,我们只能在教室里激扬文字。但是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起程,在一本又一本的书里,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人生的积淀,在于行万里路,亦在于读万卷书。
我们无法丈量自己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拓展自己生命的宽度,一本让人受益的好书,也许就是一次生命的`拓展。我们总希望在浮生半日的悠闲里,陪伴我们的,是一杯清茶,一卷好书。我们总希望喧嚣过后,给书留一隅……
书,让简单的人变得丰富;书,让喧嚣的人返璞归真。在匆匆的旅途中,在沉重的行囊里,在堆满资料的书桌上……别忘了,留一个位置,给自己最爱的那本书!
喜欢读书,喜欢夜晚读书。我在夜里独自思考,我在书页里苦苦寻觅,思索那命运的永不可解,寻觅那初始的真情悸动。其实人生也是一本书,习惯了都市生活的人更需要以一颗沉静的心去品读回味。桌上摊开的是书,窗外流逝的是岁月,灯下独坐的,不是过客,是归人。
读书就似读春季的鸟语花香,读夏季的雷鸣雨飘,读秋季的梧桐叶落,读冬季的冰封雪塑,读也读不尽的柔情,如水浸漫我所有的情愫。岁月悠长,我寄情于书,永远快乐!
初中的作文 篇2
那声音发自肺腑,牵动着言语者、听从者的心灵。
那天下午,是令他极度不安的一个下午。周末,他精心编纂了一段相声,自己非常自信。下午,终于有时间彩排一下,但他这才发现,他写出来的语句,自己说出来很合适,但换做搭档来,就不完全行得通,经过修改,问题解决了一部分,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上。到了班会课,我故意把节目安排在了后面,这样能让搭档多看会儿词。可是当一个个节目表演完毕的时候,搭档怂了,跟他说:“我不上,现在可慌,我腿都软了。”由于搭档生性爱笑,这时候依旧笑着,只是他不自然的面部肌肉表示出他的紧张,这让他也一下慌了神,但却仍旧故作镇定,无奈的反复交代着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平复着搭档的心。以至于他没能静静的听完其他同学准备的节目,他们的声音甚至惊到了老师。等到倒数第二位同学下台的时候,他给了搭档一个充满信任和鼓励的眼神,悄声说道:“都是男子汉哩,怕啥。”突然搭档试图站起来,他这才放下了心,可上台表演这件事儿又让一向羞涩的他犯了愁。站在台上,他似乎比搭档还忐忑,他怕他们心中所预期的效果达不到,怕搭档不能把这台戏给唱完,以至于他帮搭档指词的手指已经不能很受控制地定在一个字上。但是他明白,他不能乱了阵脚,在那一刻他是搭档唯一的精神支柱。回到位置上,搭档脸上的笑容依旧保持着,只是紧绷的神经和肌肉都释然了,眼神是呆滞的,也捎带着些许的轻松。
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又回想起他对懦弱的搭档说的`那句话“都是男子汉哩,怕啥?”确实,他们的表演不是最好的,让大家笑得最真切的,但是在这个下午,这次表演的意义已经不是应付老师的差事,也不是讨大家开心,而是一种锻炼,是一种挑战。
他的声音会一直牵动着他的心灵。
初中的作文 篇3
我的家乡,在风景优美的江南水乡,这里人杰地灵,山清水秀。可是,最让我欣赏的,还是那波光潋滟的西湖。
西湖的水美,美得令人心醉。那一湖清凌凌的碧水,在夕阳的抚摸下,呈现出金光闪闪的一片,像一条金色的水龙,守护着美丽的杭州。在月色澄澈时,西湖则换了一副装扮,脱去了金色的外衣,换上了一件蓝紫色的晚礼服,温柔大气,美丽端庄,好像是要去参加夜仙子的`晚会。每逢阴雨连绵,西湖便又换了一套衣服,变成了身披蒙蒙白纱的翩翩仙子,故意将一缕轻纱调皮的放在你眼前,让你辨不出是真是幻……
西湖的花更美,四季不断。在一湖秀水的近旁,红桃如好客的歌女,花枝招展,笑面迎风;清荷如高贵的夫人,冰清玉洁;金桂像头戴金钗的公主,袅袅娜娜,香飘十里;红梅傲雪凌霜,一枝独秀,尽揽雪艳芳华。春桃红柳绿,夏蝉噪荷香,秋桂香十里,冬红梅傲雪,这不正是四季花不断吗?
西湖的山,别有韵味。连绵起伏,形成一道葱绿的屏障。虽然此山不高不陡,却让人感觉十分美秀。因为这山树木繁茂,春碧秋红,再加上西湖秀水的照映,便更加令人心醉神驰。每座山还各有传说,这就为这秀美的山平添几分神秘梦幻的色彩,让人想去看看里面是否有仙境……
西湖美,水美、山美、花美。这种仙境,怎能不让人心醉?
初中的作文 篇4
人类对未来充满希望,我发明的机器人作文。我也不例外。但是看现在的情形不变的话,我认为,未来的地球将给我们报应。要改变未来要用我们自己行动起来。
那天的早晨,我还在睡觉,一屡阳光射到我的眼中。幸好的是,我睡觉也带上防紫外线的眼镜,穿着防紫外线的衣服,要不然,我这个人就已经成为灰烬了。我带好多功能口罩,他能使我不会吸入有害物质。我还带好了多功能手表,以便我在路上走错路(当时沙尘暴是最常见的一种天气)。还要带好防震动的头盔,以便被大地的震动给震坏了头。
我走在大街上,看见横七竖八的躺着好几个人。原来他们没有意识到要随时带好保护工具,以为太阳光现在有时强有时弱就不把保护工具带全了。我来把他们救回来。
我拿出救命箱(这是我自己发明的,还没有上市),将每个人都吃一片药,过了4个小时,终于有一个人有动静了,接着,又一个,一个一个都醒过来了。可是,就是一个小孩纹丝不动的。我走上前一看,好像有点面熟。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的博士老师。哈哈,博士老师是很厉害又很细心的人,不会死的,他怕痒。呵呵。“好了,不闹了,我承认。是我变成小孩来骗你。”博士老师说,“不过,你的药不错,要向全世界推销才行。”我无比激动的说:“谢谢老师。”
博士老师将我的药推广到全世界,让全世界都大为震惊,都来购买我的摇。我做好人好事,每颗一元钱。有人对我说:“这么好的药,一元一颗太贬低着药了。至少也要一百元一颗。”我却认为,一百元一颗虽然也便宜,但我发明这药并不是为了赚钱。(当时的一百元只是现在的十元)
第二天,我带好东西刚带好,博士老师就跑到我的面前说:“不好了,太阳的体积变大的速度越来越快了。我一听,急忙和博士老师一起来到实验室,。对着太阳分析仪一看,太阳体积增大的速度是原来的两倍。看来只有自己来动手了。
我和博士老师一起坐上高度强化玻璃和高度强化钢作成的飞船,这艘飞船可以在太阳中心运动都没有问题。我们要开始向着太阳发动“攻击”。我来到太阳边缘,使用冰弹攻击它,可是这毫无作用。我们顿时想到了用人造太阳去和真的太阳拼。我们向地球呼叫,叫他们快把人造太阳送到太空。虽然才造好,但也只有这个方法了,不然在过一周,太阳将吞没地球。
人造太阳已经送到太空。我们的飞船向人造太阳喷射火焰,使它的威力更大。虽然人造太阳比地球还要小,但是发出的'对人的皮肤无刺激的光可以和真正的太阳光进行比较。
只见人造太阳开始向太阳逼近了。还有1000米、900米、800米、700米、600米、500米、400米、300米、200米、100米、90米、80米、70米、60米、50米、40米、30米、20米、10米,突然,人造太阳不动了。而真正的太阳更加猖狂了,他放出的光越来越强了,地球上的保护工具已经一无所用了。人类即将面临死亡甚至灭绝。人类可是有5000年文明历史的,竟然快要被太阳给活活烤死了。
不行,我一定要拯救他。
我站起来,走向出口。博士老师说:“你要干什么,那样很危险的。”可是我仍是什么顽固的向前走。也许,我向前走是死亡,可是这样眼真真的看着人类受苦,我看不下去,我一定要拯救他。
我打开门,用我在博士老师那里学来的法术向太阳走去。这时,一束强烈的光向我射来,我无力回抗,闭上了眼。过了一会而,我睁开眼睛,一看,啊,博士老师和飞船都在我面,可是,博士老师死了,飞船已经成了废墟。只有一个圆的透明的小球在我手里。“你一定要战胜太阳,它很强大,我不是他的对手,我死了,我所有的法力以及飞船上的武器还有我所集中的功力都在这个小球中,你只要吃下他,就会有我的力量。”
“博士老师,你在哪里?博士老师,你在哪里?快告诉我,你是不会死的,不会的,不会的……”我哭了。顿时,我明白了,太阳就是杀死博士老师的真正元凶。我吃下小球,向太阳走去。
我对太阳使用最强大的冰冻术,太阳的10%已经被冻住。可是它的光打到了我的左手,我的左手几乎残废。我再一次发动冰冻术,可是这一次几乎没有效果,太阳变强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我再一次中弹,左脚完全失去知觉。
后来,我全身都已经中弹了,惟独那颗心还好的。这时,我又听见博士老师说过的话:人只要心还在,就一定还有活的希望。对,我只要心还在,就一定能够打败太阳。我这次要使用全身法术、武器、功力向太阳攻击。可是这一次攻击的威力虽然大,但是我的成活率只有0.1%。但是我还是要拼一次。
我看了一眼地球,对地球说:“再见了,我亲爱的地球和人类。”说完,我的攻击已经发出,我的心脏因承受不了而破裂导致我死亡。不过,太阳已经消灭了。
以后都用人造太阳了。
初中的作文 篇5
我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也喜欢讲述自己的故事。
每个人的学生时代都会遇到那种男神级别的,长得很帅很帅的男生,是很多很多女孩子的暗恋的对象,我也有。住在我家对面是比我小一级的小帅哥,我们是同校,在学校是在同一栋楼上课,经常会遇到,但是我们从来都不主动的对对方打招呼。我从我们自己班的女生口中听到的最多的讨论就是高二实验班的某某某,说的就是他,我也常常会加入讨论,静静的听着她们说。
我喜欢他,是一个秘密。
每次放假回家,我都会刻意的注意上楼的声音,我记得他步伐的声音,我会装作很巧的出门倒垃圾,然后在楼梯间跟他偶遇,这样我们就可以多说几句话了,能多见见他我也是感觉到很甜蜜的。童话里的故事都是王子配公主,在我的眼中,他一直都是我的王子,但是我不是公主,也不是灰姑娘,只能在角落默默的看着他跟别的女孩来往,他的身边有很多的漂亮女孩,看到他们在田径场上意气风发的聊天的时候,我不敢靠近,怕他们的`光芒太耀眼。这种喜欢一直一直持续到我快要毕业的时候,学校的艺术节,有一个活动就是表白,大声说出自己的喜欢,我把我手上的唯一的明信片写上了他的名字,送给了他。
安好,祝某某某前程似锦,未来万丈光芒,高考完就好好谈一场恋爱吧!最后,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你的。
最后,还是没有等到他的回答,连一句不喜欢都没有,说不上来的悲伤,而后我家搬家,我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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